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6-079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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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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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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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全面深化以白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 模式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工作目标,具体情况如下:
1、产量、销售收入大幅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产量、销售收入大幅增长,其中白银产量创历史新高。生产电银506.71吨,同比增长46.62%;生产电铅5.48万吨,同比增长11.16%;硝酸银42吨,综合回收黄金797公斤、氧化锌3223吨、硫酸3.02万吨、精铋203.78吨。实现营业收入35.75亿元,同比增长37.27%,其中白银系列产品收入占58.3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6.35万元,同比增长10.88%;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9,802.33万元,同比增长233.86%.
2、募投项目建设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其中“白银技术升级技改工程”已完工投产;“5万吨/年铅冰铜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一期工程火法富集系统2015年底已建成投产,二期工程湿法系统土建目前已经接近尾声,设备开始进场,预计在年内投产;“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白银精深加工生产线报告期内已完成设备安装调试,主要产品是定制银锭、银币、茶具、餐具、办公用品等系列银制工艺品和银制品的日常消费品。综合大楼也已于7月完成主体工程,下一步完成内外部装修后将尽快建设并完善白银城内的文化景观设施、服务设施、旅游标识系统和综合信息管理系统。
3、收购西藏金和矿业,锁定白银资源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和专项贷款的方式收购西藏金和矿业有限公司66%股权,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白银冶炼产业链进一步向上延伸至上游铅锌矿的勘探、开采与选矿业务,大幅提升公司铅锌矿产资源储量,将有助于缓解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冶炼业务的影响,增强公司在有色金属产业发展中的综合实力和竞争优势。有利于夯实公司上下游一体化产业链基础,提高公司的市场抗风险能力和打造白银生产及深加工综合竞争力。目前已经办理了工商变更手续,金和矿业正式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正在寻找优质矿山标的,在认真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相机逢低介入,以确保公司原材料安全。
4、金福银贵子公司“找金银网”上线、“互联网+”模式开启
报告期内,子公司湖南金福银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找金银网”平台上线,发展企业会员121家、个人会员5398个,目前可进行“BTB”、“BTC”相关交易,同时,金福银贵获中国农发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6800万元投资入股,进一步夯实了未来发展的基础。下半年将大力加强“OTO”、“PTP”相关业务开拓,把金福银贵公司打造成全球贵金属综合服务商。
5、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顺利
报告期内,公司启动非公开发行股票,计划募集资金用于实施“2000吨/年高纯银清洁提取扩建”、“3万吨/年二次锑资源综合利用”和“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个募投项目建设,项目达产后,公司白银产能将大幅扩张,综合回收能力进一步增强,技术研发水平将迈上新的台阶,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将得到实质性的提升。
6、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增强员工凝聚力
为建立长效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与责任心,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的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推出员工持股计划,公司300多员工个人筹措资金1亿元,另外联系优先级资金1亿元,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方式买入公司股票7,205,322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109,184,592.44元,成交均价约为15.1533元/股,买入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316%。通过员工持股,员工成为了公司的股东,身份的转换带来了良好的效果,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和凝聚力明显增强。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出资8000万元设立子公司:湖南金福银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报告期内纳入合并报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曹永贵
201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6-077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9:30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曹永贵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6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6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6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16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16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公司拟于2016年8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于2016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上述第三项议案《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6-078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 8:30 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共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冯元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孟建怡先生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内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刊登于2016年8月13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6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2、《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内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刊登于2016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内容: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刊登于2016年8月13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会议审议并通过了该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金贵银业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港币50,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42,930万元)的综合授信和金贵银业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与加拿大丰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美元5,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33,298万元)的银锭买卖预付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此事项有利于金贵银业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降低融资成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
三、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6-080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45号文核准,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1月17日公开发行股票5,719.2116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754,357,429.7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89,635,699.4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于2014年1月22日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1号)。
截至2016年6月30日, 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84,194,367.49元(含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8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利息2,472,754.92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217,083.53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余额7,914,086.9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余额302,996.63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郴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郴州北湖支行、中国民生银行长沙分行、中国银行郴州分行等开设了四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作其他用途。为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2014年2月20日分别与银行和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217,083.53元(其中募集资金本金余额7,914,086.90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余额302,996.63元)。
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明细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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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4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25,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5年4月2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截止2016年4月1日,公司已将2015年度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5,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2016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满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12,000万元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16年4月8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截止2016年6月30日,已将2016年度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资金1,2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尚未归还的使用闲置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800万元。
5、2016年上半年度募投项目支出共计11,016.61万元,其中:白银技术升级技改工程项目投入270.80万元,5万t/a铅冰铜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投入1,785.66万元,金贵白银城项目投入8,960.15万元。
6、截至2016年6月30日,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7,619.44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83.55%,其中:
(1)白银技术升级技改工程项目累计已投入27,627.01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100.60%。
(2)5万t/a铅冰铜渣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累计已投入 14,350.92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82.73%。
(3)金贵白银城项目累计投入15,641.51万元,占该项目投资总额的70.37%。
7、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为适应市场环境的变化、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并经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终止实施“5万t/a次氧化锌烟灰资源利用项目”,将原定用于投资该项目的24,159.20万元中的22,226.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合计24,159.20万元,占募集资金净额的35.03%,其中22,226.00万元募集资金投资于“中国银都——金贵白银城”项目,其余1,933.20万元募集资金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投产情况和公司其他投资项目建设及相关流动资金需求等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具体用途,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上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3日
附表1: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6-081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担保情况概述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贵银业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贵国际”)向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港币50,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42,93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该项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1.83%。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曹永德先生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2、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贵国际与加拿大丰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美元5,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33,298万元)的银锭买卖预付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该项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16.93%。同意授权公司总经理曹永德先生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金贵银业国际贸易(香港)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2年5月29日
3、住所:17/F,CHINAWEAL CTR 414-424,JAFFE RD WAN CHAI HK
4、首任董事:许军
5、注册资本:港币100万元
6、经营范围:有色金属贸易。
7、与公司的关系:金贵国际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股权结构图如下:
■
8、金贵国际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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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表中 2015 年度数据已经审计,2016 年半年度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将为金贵国际向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港币50,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42,93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人及银行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2、公司将为金贵国际与加拿大丰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美元5,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33,298万元)的银锭买卖预付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三年。担保协议目前尚未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将在上述范围内由公司、被担保人及银行共同协商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公司为金贵国际向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港币50,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42,930万元)和公司为金贵国际向加拿大丰业银行提供总额不超过美元5,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33,298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审核了本次拟提供担保议案的有关资料,我们认为金贵国际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有利于金贵国际降低融资成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公司为金贵国际向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港币50,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42,930万元)的综合授信和金贵国际与加拿大丰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美元5,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33,298万元)的银锭买卖预付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不存在与《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违背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金贵国际向兴业银行香港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港币50,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42,930万元)的综合授信和金贵国际与加拿大丰业银行开展总额不超过美元5,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33,298万元)的银锭买卖预付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监事会认为此事项有利于金贵国际降低融资成本,推进经营业务开展。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包含本次担保,公司累计提供担保总额为91,028万元,其中:对湖南郴州出口加工区(湖南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的担保额度为14,8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金贵国际担保额度为港币50,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42,93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金贵国际担保额度为美元5,000万元(等值人民币约33,298万元),累计提供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6.29%。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6-082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30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29日--2016年8月3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15:00至2016年8月30日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23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人员。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的事项:
1、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3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中的相关内容。以上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指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且不包括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8月29日上午09:00—11:30,下午13:30—17:00。
2、登记地点: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登记。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清单等持股凭证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需在2016年8月29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后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孟建怡、许子军
(2)、联系电话:0735-2659881
(3)、传真:0735-2659891
(4)、电子邮箱:jinguizq@jingui-silver.com
(5)、邮政编码:423038
(6)、通讯地址: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白露塘镇福城大道1号
2、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需出示登记手续中所列明的文件。
六、备查文件
1、《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3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股东投票代码:362716。
2、投票简称:“金贵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8月30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
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 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金贵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 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 3股代表弃权;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表2 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30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 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如股东同时拥有多个证券账户号,股东使用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时,则投票后视为该股东拥有的所有股东账户下的同类股份均已投出于上述投票相同意见的表决票。
3、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证券金融公司转融通担保证券账户、约定购回式交易专用证券账户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应当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不得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见代为行使表决权:
■
注:请股东将表决意见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所对应的空格内打
“√”,多打或不打视为弃权。
委托人若无明确指示,受托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自然人签名,机构股东法定代表人或有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
年 月 日
附注:
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