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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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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35 公司简称:天士力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受医保控费等行业政策的影响,同时为了适应两票制等新政策的变化,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严控工业应收账款规模。与上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2.7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61%,其中医药商业收入增长20.37%,医药工业收入减少15.31%。归属于上市公司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减少17.36%。销售回款情况好于去年同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5亿元,同比增长291.32%。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注:

1、公司原实际控制人为闫希军先生。2016年3月27日,闫希军先生和闫凯境先生、吴迺峰女士和李畇慧女士分别签署了《天津富华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闫凯境先生、吴迺峰女士、李畇慧女士分别为闫希军先生的儿子、配偶、儿媳,闫凯境先生与李畇慧女士为夫妻关系),闫希军先生将其持有的天津富华德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富华德公司”)5%的股权转让给闫凯境先生;吴迺峰女士将其持有的富华德6%股权转让给李畇慧女士。鉴于富华德公司间接控制本公司控股股东天士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之股份,上述股权完成后,本公司最终控制层面变为四位自然人共同控制的情形,且四人构成一致行动人,故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了变化,由闫希军一人实际控制变为闫希军、吴迺峰、闫凯境、李畇慧四人共同控制(持有富华德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45%、14%、35%、6%)。详见公司2016年3月28日2016-024临时公告《关于实际控制人间接持股拟发生变动暨新增实际控制人的提示性公告》。

2、2016年4月21日,公司实际控制人闫希军先生和吴迺峰女士拟将其持有的富华德公司的33%和2%的股份转让于实际控制人闫凯境先生,并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至此,实际控制人闫希军、吴迺峰、闫凯境、李畇慧持有富华德公司股权比例分别为:12%、12%、70%、6%)。由于四位实际控制人在本次股权转让活动中,构成一致行动人。上述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本公司权益在本次股权转让活动中不发生变化,因此,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上述股权结构变更属于一致行动人之间的调整,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天士力控股集团公司有限公司,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闫希军先生、吴迺峰女士、闫凯境先生、李畇慧女士。详见公司2016年4月23日2016-031临时公告《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之间调整股权比例的提示性公告》。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上半年,国内经济增速保持在合理区间,稳中有进的态势没有改变。但同时,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国内经济增速换挡,经济平稳运行的基础还不稳固,下行压力仍然较大。医药行业随着各省基药和非基药新一轮招标的全面启动以及公立医院改革的推进,行业整体增速压力依然巨大。报告期内,公司以“突破边界、链接聚力、融合发展、人企合一”为战略主题,继续全面推进国际化、加快产业升级换挡,带动产品研发、生产技术与营销模式的转型。

(一)报告期内主要工作进展情况

1.提产能、降成本、保质量,继续打造智能化生产制造平台

报告期内,紧密围绕ERP系统实施,公司推进医药工业的智能化升级,全面提升产业标准,通过全产业链的价值流优化、能源管理,进一步深化精益生产、促进生产技术与管理的升级,优化作业成本,确保生产质量。

以复方丹参滴丸国际注册产品及生产车间为示范主体的“现代中药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入选2016年国家工信部“智能制造试点示范专项项目”,成为全国64家入选企业之一,体现了天士力先进制造产业链智能化水平。公司“中药先进制造技术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于2016年3月获批,其目标在于打造公司中药现代化产业制造技术与装备创新能力,并与公司已获批建设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创新中药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共同促进、协同发展,推动中药创新和国际化,带动行业技术升级及结构调整。

报告期内继续加速推进复方丹参滴丸、芪参益气滴丸扩产项目;江苏帝益无菌药品车间建设项目完成设备及配套管道、室内外装饰及净化暖通安装完毕,设备设施已陆续开始验收。上海天士力药业于5月完成制剂车间改造以及验证。公司成立了集团范围的“药品安全委员会”,进一步落实法规要求、加强风险管控,建立不良反应信息沟通机制 ,形成日报、周报、月报制度。2016年1-6月药监部门对我公司市场上产品共抽检38批次,涉及品种9个,涵盖18个省,抽检合格率100%。

2.坚持新品研发与研发服务并举,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创新产品管线

报告期,完成了公司主打产品复方丹参滴丸在美国、加拿大、俄罗斯、乌克兰、格鲁吉亚、白俄罗斯、墨西哥、巴西及中国台湾9个国家/地区、127个临床中心开展的美国FDAⅢ期临床试验项目的全部临床工作,并进入COV(临床中心关闭访查)阶段,目前正在进行最终数据清理、数据库锁定、统计分析计划书(SAP)的修订,新药申请报告(NDA)的草案撰写准备工作已经开始;丹参胶囊获得欧盟植物药品注册批件,是公司中药品种在欧盟主流医药市场取得的首个治疗性药品证书, 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后续欧盟成员国的MRP (Mutual Recognition Procedure,互认程序)。

公司继续加强现有生物药产品研究开发,积极布局生物医药产业。上海天士力药业注射用重组人尿激酶原(普佑克)取得急性肺栓塞、缺血性脑卒中两项新增适应症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天视珍生物技术(天津)有限公司(上海天士力药业持有其股权比例为33.34%)从韩国的引进三个临床阶段的长效蛋白类药物为代表的多个产品,报告期内依托公司现有生物药技术平台及韩方生物药研发方面的技术优势,研发合作顺利。

2016上半年新增2项新药立项项目(化药2个);截至目前,公司拥有在研项目共60项:包括中药22项,化学药22项,生物药8项,含1类新药11项(中药1项,化学药4项,生物药6项),具体新药研发项目情况见下表;另外,国际化项目8项(7项申报FDA,其中中药5项,化学仿制药2项,另外1项为申报欧盟项目)。

报告期内,国家重点实验室—“创新中药关键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正式进入运行阶段,分别召开了实验室建设与运行实施方案专家研讨会以及第一届学术委员会会议,制定完成15项具体制度,依托该实验室申报的“中药定量药理学与精准药学平台建设”项目已进入评审阶段。公司参与的“面向国际的创新中药大平台建设项目”获得天津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3. 顺应医改,强化营销模式创新,加速拓展市场网络

随着医改政策的深入推进,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整合资源,准确把握市场机会,细化管理,顺利开展药品招标工作。报告期内继续完成了5个省份的复方丹参滴丸挂网工作,使复方丹参滴丸新一轮挂网省份增加到17个省份,该17个省份复方丹参滴丸实际采购价格确定为26.08元以上;完成了10个省市145个品规次的药品中标,持续推进普佑克、丹参多酚酸进入地方医保目录及养血清脑颗粒进入慢病目录的增补等工作。

继续推进营销模式创新。医院板块:坚持专家定位,继续推动临床科研成果深度拓展,加速产品从学术营销向营销学术的转型,2016年上半年有两个品种新进3项专家共识和用药指南:普佑克进入《急性冠脉综合征急诊快速诊疗指南》、《冠心病合理用药指南》;芪参益气滴丸进入《急性心肌梗死中医诊疗指南》。深入推进精细化、规范化营销管理,针对医院分级诊疗政策,加强县级医院战略布局,充分整合资源,对标重点县级医院,推进多产品线、多品种快速开发。OTC板块:建立多维度立体推进模式,实施客户分级分类管理;利用连锁会员数据平台和网络销售平台,创新产品推广模式,通过精准定位、体验营销,提升品牌忠诚度和品牌附加值;开展慢病推广新模式,在终端推出1+1模式,会员招募活动,疗程推荐活动、社区教育宣传活动,专家义诊活动,打造消费者粘性,提升店员推荐信心,试点连锁效果显著。社区板块:快速抢占市场资源,提升基药市场专业推广能力,完善基药终端销售网络。

(二)行业趋势及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

已经过去的2016年上半年新政频出,涵盖医保制度改革、仿制药一致性评价、行业十三五规划、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改革、流通环节规范、“两票制”等等,对医药行业影响显著,行业增长乏力。

2016年正值天士力推进“十三五”战略规划的开启年,将以全面国际化为带动,以“新产品、新工业、新关系、新侧重、新模式、新平台、新合作”为突破点,做新、做高、做强、做大生物医药产业。下半年重中之重是继续稳定推进复方丹参滴丸即T89项目在美国上市的进程,加快新药申报工作。

在产品开发方面,公司将继续以“市场为导向”,在实行“IPD研发模式”构建产研销投一体化的产品开发模式,合理统筹各类资源、对项目实施科学评估,加速实现产业化等方面加大力度,立足建立宝塔型产品群和多元系列组合的大药体系,在心脑血管、肿瘤、神级系统等治疗领域形成联合用药。

市场方面,继续深化创新整合品牌营销,完善学术体系与网络发展战略, 加大创新营销模式,提升市场终端覆盖率。公司还将继续探索慢病管理服务的创新模式,以糖尿病药品配送为媒介,通过线上和线下方式相结合的模式,提高患者服务体验推送精准化服务信息,形成面向患者的慢病管理全流程闭环服务体系。

(三)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1)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受医保控费等行业政策的影响,同时为了适应两票制等新政策的变化,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严控工业应收账款规模。与上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2.7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61%,其中医药商业收入增长20.37%,医药工业收入减少15.31%。

2)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随着公司医药商业销售占比的增长,营业成本随之增长。

3)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销售收入减少所致。

4)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管理费用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5)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于报告期内发行超短融,替换银行贷款,资金成本节约所致。

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回款增加所致。

7)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现金多于上年同期且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少于上年同期所致。

8)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15年3月公司取得定向增发募集资金,故本期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低于上年同期。

9)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已于2016年3月完成复方丹参滴丸FDA三期临床工作,研发投入少于上年同期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市协注【2015】SCP268号),本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名称“16天士力药SCP001”)。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10亿元,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额,发行利率为2.89%,发行期限为270天,起息日为2016年1月15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1月15日划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将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1月19日发布的《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结果公告》(临2016-004号)。

2)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市协注【2015】SCP268号),本公司于2016年5月10日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了201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券名称“16天士力药SCP002”)。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7亿元,发行价格为100元/百元面额,发行利率为3.17%,发行期限为270天,起息日为2016年5月11日。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1日划入本公司指定账户,将主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3)由本公司于2013年3月28日至4月2日发行的4亿元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简称“13天士01”)已于2016年3月29日开始支付自2015年3月29日至2016年3月28日期间的利息。

4)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加快推进公司内部产业整合,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和集约化生产经营,本公司拟吸收合并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天津天士力圣特制药有限公司和天津金士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拟吸收合并两家全资子公司全部资产、负债、业务和人员,待吸收合并完成后两家全资子公司独立法人地位将被注销,公司将作为经营主体对吸收的资产和业务进行管理。详见公司于2016年3月29日发布的《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两家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临2016-022号)。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部署,稳步推进各项经营计划,具体工作进展情况详见“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4)其他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分析

币种:人民币 单位:元

(四)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排名前五的客户销售额为57,052.15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8.99%;

2)报告期内,公司排名前五的供应商采购额为34,158.50万元,占报告期内采购额的7.51%。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天津天士力医药营销集团有限公司、陕西天士力植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云南天士力三七种植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上海天士力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之骄药业有限公司、天津博科林药品包装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辽宁)制药有限责任公司、天津雅昂医药国际化发展促进有限公司、天士力(香港)药业有限公司、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河南天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圣特制药有限公司、天津金士力新能源有限公司、天津天士力医药商业有限公司等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闫凯境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6-041号

债券简称:12天士01 债券代码:122141

债券简称:13天士01 债券代码:122228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10点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7人,副董事长孙鹤先生与独立董事施光耀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长闫凯境先生与独立董事田昆如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全部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闫凯境先生主持,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临2016-043号《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有效表决票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议案详见公司当日披露的临2016-044号《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6-042号

债券简称:12天士01 债券代码:122141

债券简称:13天士01 债券代码:122228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向全体监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直接送达、邮寄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11:30在公司本部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全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监事会主席张建忠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并就以下事项形成决议:

1.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并形成以下意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审慎审核,我们认为:

(1)《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 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就该议案形成审核意见:

(1)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3)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能够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该议案有效表决票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6-043号

债券简称:12天士01 债券代码:122141

债券简称:13天士01 债券代码:122228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0年募集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14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21,32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7.60元,共计募集资金106,864.19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849.1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103,015.0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于2010年12月13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0.0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02,885.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0〕406号)。

2、2015年募集资金:根据公司五届十五次董事会和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76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天津和悦科技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6名特定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47,633,224股。截至2015年3月20日止,公司实际已向6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7,633,224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5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1,599,999,994.16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2,604,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577,395,994.16元。本次增资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15年3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53号)。

(二)两次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0年募集资金: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94,369.07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57.57万元。 2016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891.91万元,2016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08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5,260.98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58.65万元。

截至 2016年06月30日,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为9,682.76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2.7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660万元。

2、2015年募集资金: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15.77亿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包括:补充日常经营所需的营运资金缺口和偿还银行贷款;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52万元。 2016年未使用该账户,5月16日销户,账户余额13.52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1、2010年募集资金:2010 年12 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北辰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4月,因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GMP技改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现代中药公司)具体负责实施,故本公司和现代中药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1年10月,因三七药材储备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天士力三七种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三七公司)具体负责实施,故本公司和云南三七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州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2015年募集资金:

2015 年 3 月,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0年募集资金:

截至2016年06月30日,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现代中药公司和云南三七公司开设了6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15年募集资金:

截至2016年06月30日,本公司开设了1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0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77亿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52万元。

2016年未使用该账户,5月16日已销户,账户余额13.52万元转入公司基本户。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重大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2010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GMP技改项目的建设完成,为公司提高复方丹参滴丸、养血清脑颗粒(丸)、芪参益气滴丸等主要中成药产品的产量提供质量稳定的原料提取物,因其为中间产品,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完成,提高了公司存货的储存规模和物流配送能力,但较难单独核算其直接经济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1-6月

编制单位: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现代中药出口生产基地集成控制建设项目”于2014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实现效益。

[注2]:“三七药材储备及种植基地建设项目”中的合作地块石林红路口基地种植的三七已于2012年12月收获,产量39.75吨;石林圭山海邑基地种植的三七已于2014年1月收获,产量52.84吨;石林老木哨基地种植的三七已于2015年1月收获,产量68.89吨;其他一地块的三七尚在生产期。

[注3]:现代中药产业链信息系统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172.93万元,系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注4]: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建设项目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大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0.16万元,系将该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所致。

[注5]:天士力现代中药资源有限公司GMP技改项目已完工,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小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系扣除发行费用的实际到账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募集资金总额所致。

附件2 募集资金变更投资项目情况表

2016年1-6月

编制单位: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6-044号

债券简称:12天士01 债券代码:122141

债券简称:13天士01 债券代码:122228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于公司历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1、2011 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2次会议及2011年1月25日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通过后公司使用了5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2011 年7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5次会议及2011 年7月30日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之闲置募集资金及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通过后公司继续使用了部分闲置募资金 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3、2011 年12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21次会议及2011年12月31日201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了部分闲置募资金 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4、2012 年5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及2012年6月6日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四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了部分闲置募资金 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4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5、2012 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4次会议及2012年11月16日201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了部分闲置募资金 4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36,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2年12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并实施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规定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最长不得超过 12 个月的规定。鉴于此,公司将上述46,000 万元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期限从 6 个月延长至 12 个月,即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36,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参见2013年4月2日公告的《 关于延长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期限的公告》(临 2013-012)及《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临2013-023)。

6、2013年10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1次会议及2013年11月12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3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1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000 万元使用期限为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7、2014年9月5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1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9,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在规定期限内,上述资金使用后已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8、2015年8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1,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于2016年8月11日将11,000万元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已通知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二、本次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714号文)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421,327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37.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6,864.19万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3,979.1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2,885.0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10〕406号《验资报告》。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用款进度,预计公司在未来12个月仍将会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前提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继续将9,66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9.39%),使用期限为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9,66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拟从以下募集资金专户提取:

建行天津北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为12001815700052506013,提取9,660万元。

三、公司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 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对于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和归还情况,均及时向保荐机构通报详细情况。

2. 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3. 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将按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项目建设加速导致募集资金使用提前,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流动资金提前归还至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鉴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处于闲置状态,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前提下,继续使用其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发表的核查意见:1、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使用方式和审议批准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2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3、监事会经审查认为公司能够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的核查意见: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信证券”)认为:天士力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变更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天士力《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同时,天士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信证券同意天士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将做好上述关资金使用、归还的持续督导工作。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7次会议决议;

4、保荐机构国信证券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本次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6-045号

债券简称:12天士01 债券代码:122141

债券简称:13天士01 债券代码:122228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分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七号——医药制造》及《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1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报告期内分行业经营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报告期内分地区经营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上表中地区分布以公司所在地划分。

受医保控费等行业政策的影响,同时为了适应两票制等新政策的变化,公司加强应收账款管理,严控工业应收账款规模。与上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增长2.71%,主营业务收入增长2.61%,其中医药商业收入增长20.37%,医药工业收入减少15.31%。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5 证券简称:天士力 编号:临2016-046号

债券简称:12天士01 债券代码:122141

债券简称:13天士01 债券代码:122228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药品注册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士力”)近日收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核准签发的注射用替莫唑胺《药物临床试验批件》。现将批件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临床试验批件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 注射用替莫唑胺

批件号: 2016L06655

剂型: 注射剂

规格:100mg

申请事项:国产药品注册

申请人: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受理号: CXHL1500610苏

注册分类: 原化学药品第3.3类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同意本品进行与原研替莫唑胺注射剂、替莫唑胺胶囊制剂的生物等效性研究。

二、该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替莫唑胺是一种新型的第2代口服烷化剂,口服后迅速吸收,生物利用度近100%。对肿瘤细胞的核酸、蛋白质及肽亲核区发生作用,作用于抗瘤细胞分裂的各个时期。替莫唑胺的药理过程无需酶的作用,较少有个体差异,因而可以较好地预见其药效和毒性作用。

替莫唑胺优点是具有较宽的抗肿瘤谱、可口服、易于透过血脑屏障、安全、与其他药物没有叠加毒性、可用于对亚硝基脲耐药的患者,因而引起广泛关注。

适应症:本品用于治疗新诊断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开始先与放疗联合治疗,随后作为辅助治疗。常规治疗后复发或进展的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或间变性星形细胞瘤。子公司江苏天士力于2014年11月25日申请临床批件。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该研发项目累计研发投入为人民币183万元。

三、同类药品市场情况,销售数据

1.同类药品市场情况

国内原料、胶囊上市情况见下表1,有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和北京双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各2家;进口胶囊上市情况见表2,有Merck Sharp & Dohme Ltd等1家。先灵葆雅公司开发了注射用替莫唑胺,规格为100mg/支,并于2009年通过FDA批准在美国上市,国内注射用替莫唑胺尚未上市。

2.同类药品销售数据及使用情况

2015年度,替莫唑胺胶囊国内总销售额为8.94亿元,数据来源:IMS中国医院药品统计报告(>=100床位)。

四、风险提示

新药研发是项长期工作,受到技术、审批、政策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临床试验进度及结果、未来产品市场竞争形势均存在诸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士力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