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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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2016-08-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编号:临2016-04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收到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原股东业绩承诺补偿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本公司与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锐光电”)原股东陈泽波、陈涛、石建功(以下简称:“陈泽波等相关方”)签订的《业绩承诺及补偿协议》的约定及2016年3月30日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陈泽波等相关方应补偿现金2,324.15万元,并应于迈锐光电2015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第10个工作日后30天内(即2016年5月14日)将业绩承诺补偿款支付至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陈泽波等相关方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支付业绩承诺补偿款,但均保证继续履行业绩承诺,并承诺在2016年8月31日前将业绩承诺补偿款一次性支付至公司指定账户,并支付相应利息,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16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关于深圳市迈锐光电有限公司原股东不能按时履行业绩补偿承诺暨后续承诺履行计划的公告》(临时公告编号:临2016-020)。

截止2016年8月12日,本公司已收到陈泽波等相关方的业绩承诺补偿款及利息共计23,326,420.58元,陈泽波等相关方对2015年度业绩承诺的补偿已履行完毕。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