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2016-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90 证券简称:华神集团 公告编号:2016-061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概述

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和2015年11月25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相关议案。

2015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377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2016年3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774号)。2016年3月18日,公司发布《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答复》等公告并按要求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6年4月6日以口头方式下达的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反馈意见的要求,公司于2016年4月1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预案等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3,000万元(含发行费用)调整为不超过38,000万元(含发行费用),但相关议案经2016年5月9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能通过。

二、公司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

鉴于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及外部环境等已发生了诸多变化,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综合考虑各项因素,通过与发行对象、中介机构等多方反复沟通,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撤回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

三、公司终止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意见

2016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撤回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议案》,因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基于自公司公告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以来,我国资本市场发生了诸多变化,综合考虑目前的融资环境和融资时机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华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