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6-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6-052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实际参加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刘梦龙先生主持,监事、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6-053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五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递送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志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已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6-056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556号”文核准, 2015年4月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56万股,发行价格为10.4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8,402.8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905.99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5,496.89万元。

本次募集资金于2015年4月21日到账,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5]9393号验资报告。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4,539.91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3,033.23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7,573.1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990.82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建立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管理。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

2015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惠州市易尚洲际展示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签订《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世界广场支行,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新世界广场支行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下属二级网点,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需由一级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横岗支行签订。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的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注:2015年5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440.18万元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的资金440.18万元,公司已于2015年5月25日完成置换。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5、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6、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7、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计划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管理。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注:2015年10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九次会议和2015年11月20日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按招股说明书中募集资金按轻重缓急使用的原则,将募集资金净额154,968,937.36元全部用于“创意终端展示产品生产项目”,终止实施“营销平台扩建项目”、“创意研发中心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1、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2、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证券代码:002751 证券简称:易尚展示 公告编号:2016-057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已于2016年8月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再次将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8月24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上午 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其中,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8月15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公司会议室。

8、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15日。

9、会议主持人:刘梦龙董事长。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和表决的议案为:

上述第1-13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14-15项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第1-13项议案均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1-13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上述第2、3、4、5、6、8、13项议案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为:刘梦龙、向开兵、王玉政。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公司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如下:

1、登记时间

2016年8月22日8:30-11:30,13:00-16: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6年8月22日16:00送达)。

2、会议登记地点:

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的,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股东可以信函(信封上须注明“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字样)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信函或传真须在2016年8月22日16:00之前以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4、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新洲南路深圳文化创意园二期B座三楼

邮政编码:518048

联 系 人:王震强、刘康康

联系电话:0755-36676600-8613

传真号码:0755-83830798

2、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一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4、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6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一、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附件二、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特此公告。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附件一: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具体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751,投票简称:易尚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本次会议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以下简称“受托人”)代理本人(或本单位)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说明:

1、第1-15项议案为一般投票表决方式,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两项以上的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参加股东大会投票时,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或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审议事项表达不同意见的,应进行分拆投票,并应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如实填写所投票数。

委托人名称或姓名(签名、盖章):

(如委托人是法人股东,必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委托人公章)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或营业执照注册号: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回执

致: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深圳市易尚展示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8月24日下午14:30举行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或名称(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

股东账号: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1、请拟参加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8月22日16:00之前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他人出席的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参会回执通过专人递送、邮寄、快递或传真方式送达本公司证券部,恕不接受电话登记。

2、参会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