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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6-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6-036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六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2日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8月1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2016年第六次董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参加董事7人,董事张建津、马贵中未出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召开董事会会议的规定。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中国准则半年度报告全文、摘要以及国际准则的中期报告。

据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及管理层所知,没有任何其他信息将致使该报告不确实或具有误导性。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16年半年度,公司拟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16年6月30日总股本768,873,07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派发现金红利总额76,887,307.6元”。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临时公告2016-038号)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潘勤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简历请参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研究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阎敏女士为公司总会计师。(简历请参见附件一)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提议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于近期发布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第二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5日

附件一:

1、潘勤先生简历:男,1970年6月出生,正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曾就读于华西医科大学和中国药科大学,先后毕业并获得药学专业学士、药物化学专业硕士和药物化学专业(中药化学方向)博士学位。1995年7月至2003年6月,就职于天津药物研究院,历任药理一室研究实习员、植化室助理研究员、信息室副主任/副研究员、中药现代研究部主任等职;2003年7月至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执行主任;2008年3月至9月,香港科技大学访问学者;2008年10月至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2013年5月至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阎敏女士简历:女, 1969年6月出生,高级会计师,大学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9年12月至2014年5月,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14年5月至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兼财务部部长;2014年11月至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5月至今,任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6-037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2016年第四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无误,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误。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鉴于公司监事解庆峰先生工作发生变动,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同意解庆峰先生辞去公司监事职务,并于本次监事会次日起生效。

解庆峰监事回避了本项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29 证券简称:中新药业 编号:临2016-038号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72号)文件批准,公司2015年6月19日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9,564,35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2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共计人民币836,079,987.68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人民币21,739,987.68元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为814,340,000.00元。

2015年6月25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015年6月26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发行人新增注册资本的实收情况出具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5】12020002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015年度公司以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人民币47,740,382.31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500,000,000.00元,收到的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人民币4,500,501.54元,截至2015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1,100,119.23元。

(三)报告期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47,255,612.36元。具体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以及《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之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于2014年8月18日经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开户银行于2015年7月21日签订《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义务。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关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5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为250,000,000.00元,尚未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2015年第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安全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以能够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的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得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并在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滚动使用投资资金。公司独立董事与公司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募投项目尚未完成,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募集、存储和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2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16年半年度)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