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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独山子天利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天利 公告编号:临2016-070

新疆独山子天利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0日以书面送达和电邮、传真方式发至各位董事,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陈俊豪董事长主持。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事项,会议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俊豪先生、徐文清先生、陈继南先生、李小伟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6-072)。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陈俊豪先生、徐文清先生、陈继南先生、李小伟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告》(临2016-073)。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上述两项议案,一致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该两项关联交易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价格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合公司资信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71)。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天利 公告编号:2016-071

新疆独山子天利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3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8月30日 10 点00 分

召开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2号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8月30日

至2016年8月3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于 2016 年8月 15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

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

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

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 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登记地点: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 2 号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6年8月26日、8月29日上午10:00-13:00,下午15:00-18:00。

(四)登记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疆独山子大庆东路 2 号天利高新证券部

联 系 人:唐涛、陈如华

电 话:0992-3655959

传 真:0992-3655959

邮 编:833699

六、 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会期一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4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8月30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天利 公告编号:临2016-072

新疆独山子天利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昆仑银行”)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风险。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归还昆仑银行贷款2,400万元、未发生借款,截止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向昆仑银行累计办理贷款1亿元、归还贷款7,400万元、披露日贷款余额为1亿元。公司没有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拟以公司资产作为抵押向昆仑银行申请3亿元贷款额度。

2.以上关联交易均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归还昆仑银行贷款2,400万元、未发生借款,截止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向昆仑银行累计办理贷款1亿元(贷款利率为4.35%)、归还贷款7,400万元、披露日贷款余额为1亿元。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公司将在2016年将该贷款余额全部偿还完毕。公司没有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昆仑银行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昆仑银行成立于2002年12月9日,注册资本:738,052.3495 万元,注册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世纪大道7号,公司法定代表人:蒋尚军。主要业务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系中石油集团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77.10%),与公司主要股东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属同一控制。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借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合公司资信情况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公司拟以公司资产作为抵押向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3亿元贷款额度。申请股东大会委托董事长代表公司在上述融资额度内,根据市场利率与昆仑银行确定贷款利率、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截止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向昆仑银行累计办理贷款1亿元(贷款利率为4.35%)、归还贷款7,400万元、披露日贷款余额为1亿元。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公司将在2016年将该贷款余额全部偿还完毕。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昆仑银行的此项关联交易主要是为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使得公司获得可靠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陈俊豪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俊豪、徐文清、陈继南、李小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新安、马新智、朱瑛、徐世美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该关联交易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价格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合公司资信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的审核意见为: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价格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合公司资信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涉及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

2016年年初公司在昆仑银行的贷款余额为1.24亿元,公司于2016年8月5日归还贷款2,400万元、未发生借款,截止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向昆仑银行累计办理贷款1亿元、归还贷款7,400万元、披露日贷款余额为1亿元。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339 证券简称:*ST天利 公告编号:临2016-073

新疆独山子天利

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租赁”)的关联交易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能否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其他重大交易风险。

截止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向昆仑租赁偿还融资租赁产生租金等款项共计7,106.60万元。公司没有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公司分别于2014年8月19日和2015年12月23日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昆仑租赁”)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公司向昆仑租赁出售并回租“704泵站至独山子输气管线及配套资产”和“醇酮生产装置”,融资总金额共3亿元。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条款公司2016年将偿还融资租赁产生租金和税金等款项共计6,858.02万元。合同约定租赁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若基准利率发生调整,将在基准利率调整之日按照调整后的基准利率比例同方向调整租赁利率和税金。

2.以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向昆仑租赁偿还融资租赁产生租金等款项共计3,435.30万元,截止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向昆仑租赁偿还融资租赁产生租金等款项共计7,106.60万元。公司没有与其他关联人进行过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昆仑租赁的关联交易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1.基本情况

该公司成立于2010年7月21日,注册资本:600000万元,注册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34号,公司法定代表人:桂王来。主要业务包括: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吸收非银行股东3个月(含)以上定期存款;同业拆借;向金融机构借款;境外借款;租赁物变卖及处理业务;经济咨询;银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等。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持股比例90%),与公司主要股东新疆独山子石油化工总厂属同一控制。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合同约定租赁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若基准利率发生调整,将在基准利率调整之日按照调整后的基准利率比例同方向调整租赁利率和税金。

四、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标的为公司704泵站至独山子输气管线及配套资产和醇酮生产装置,该等资产以总金额为3亿元出售给昆仑租赁然后回租使用,租期结束后以 20,000.00元人民币购回上述租赁设备所有权。

在实施售后回租业务前,标的物归公司所有,标的物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亦不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标的资产使用正常、整体状况良好。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合同一

(1)合同主体:昆仑租赁为出租人,公司为承租人;

(2)签署日期:2014年8月19日;

(3)租赁标的物:704泵站至独山子输气管线及配套资产;

(4)转让价款:15000 万元;

(5)租赁期限:5年;

(6)租金:租金主要根据租赁成本及租赁利息计算得出。其中,租赁成本是指出租人购买出租物而支付的转让价款等所有成本费用;租赁利息指租赁成本在租赁期限内根据租赁利率计算出的利息。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若基准利率发生调整,将在基准利率调整之日按照调整后的基准利率比例同方向调整租赁利率和税金。租赁合同签署日的基准利率为6.4%,因此租赁利率为6.4%。

(7)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等额租金,期初计算期初支付。

2.合同二

(1)合同主体:昆仑租赁为出租人,公司为承租人;

(2)签署日期:2015年12月23日;

(3)租赁标的物:公司醇酮生产装置;

(4)转让价款:15000 万元;

(5)租赁期限:5年;

(6)租金:租金主要根据租赁成本及租赁利息计算得出。其中,租赁成本是指出租人购买出租物而支付的转让价款等所有成本费用;租赁利息指租赁成本在租赁期限内根据租赁利率计算出的利息。本合同项下的租赁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若基准利率发生调整,将在基准利率调整之日按照调整后的基准利率比例同方向调整租赁利率和税金。租赁合同签署日的基准利率为4.75%,因此租赁利率为4.75%。

(7)租金支付方式:按半年等额租金,期初计算期初支付。

截止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支付金额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进度。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昆仑租赁的此项关联交易主要是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该交易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并且参照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3-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获得资金,使得公司获得可靠的资金保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8月1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陈俊豪主持,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昆仑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俊豪、徐文清、陈继南、李小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新安、马新智、朱瑛、徐世美均同意该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进行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为:该关联交易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获得资金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价格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合公司资信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相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的审核意见为:该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利于公司获得金融机构融资,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交易价格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结合公司资信情况协商确定,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涉及该关联交易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七、历史关联交易

2016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向昆仑租赁偿还融资租赁产生租金等款项共计3,435.30万元,截止披露日前12个月内公司向昆仑租赁偿还融资租赁产生租金及款项共计7,106.60万元。

特此公告。

新疆独山子天利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