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 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上半年,公司继续在产品、市场、人力等方面大胆改革创变,加快积累公司未来的竞争优势,同时实现了销量、营收和净利润等核心指标的稳步增长。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1.68亿元,同比增长9.2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85亿元,同比增长11.29%;公司净资产收益率17.02%,整体毛利率44.08%,继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企业经营质量进一步提升,核心品类的竞争优势进一步拉大。上半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1、主动升级产品。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需求也在不断发生变化,消费者对品质的追求越来越高,这也需要公司不断顺应消费需求的变化,不断创新和升级产品,在酱油、蚝油、黄豆酱等核心产品上打造和形成难以复制的竞争优势,给市场的再次发展提供充足的底气和信心。
2、加大品牌和产品投入。随着海天产品线的延伸,新产品的推出,海天产品越来越多,因此需要加大投入,让消费者了解和认识产品,提升海天产品的整体竞争力,在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品牌的宣传力度,提升品牌影响力。对于奠定市场基础和提升产品竞争力起到了长远的作用。
3、加快市场改革。未来几年要实现收入比13年再翻一番的目标,就需要加快完成对渠道需求端和产品供给端的改革,报告期内,公司也进一步加大了在市场端的改革力度,用具有竞争力和竞争门槛的产品作为载体,并加快市场网络承载力的构建,来打通我们的更多终端和县份乡镇市场。
4、大胆改革人力。为了进一步整合资源和提高内部营运效率,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大人力改革力度,成立生产联合体、市场联合体、调味事业本部、计划经营部等多个机构,并推进各主体机构的自主经营、多劳多得,进一步调动了骨干的积极性,释放了团队的活力,也加快了一批新的骨干成长和承担。
5、保障产能。报告期内,公司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已完成投入,随着募集项目产能稳步释放,有效支持了产品结构的升级,以及生产成本的下降。江苏生产基地已于今年二季度试产运营,将会为东部和北方区域市场的发展提供支持,为公司加快全国化布局打下坚实基础。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各大类产品增长均衡,高端产品占比进一步提高,潜力新品继续保持快速增长,推动整体营业收入增速稳步提高。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强化内部成本和采购成本的管控,在技改升级和节能降耗等方面开展有成效工作,产品单位成本呈现下降,使得营业成本增长低于营业收入增长。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加快乡镇市场的渠道构建和突破,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运费、促销费等销售费用也随着整体销售规模的增长而相应增长。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管理费用管控较好,研发费用投入稍有上升。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增大理财投资,存款利息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年末,公司为减轻经销商资金压力,改变历年要求经销商必须在12月末全额预付春节期间备货款的操作,使得报告期内销售产品对应的货款现金流入同比大幅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出投资理财本金大于收回的金额,导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净流出。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发放现金股利比上年增加。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继续按计划开展研发工作,研发费用支出比上年同期增加。
2其他
(1)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开展各项工作,主要经营指标基本按照进度完成,但受到目前整体经济环境的影响,公司还是承受了较大的经营压力,下半年各种潜在的挑战和困难仍然较多,公司要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仍然需要付出更多努力,下半年,公司管理层将继续在产品升级、市场发展、加大投入等多方面采取措施,努力达成年度经营目标。
1、继续强化产品的主动升级工作,使公司在工艺技术、风味、品质、安全等方面继续保持绝对的优势,保持和提升产品的竞争力。
2、继续强化市场改革的落地,加快完成产品结构和网络结构的转型升级,通过有竞争力的产品结构,打通更多终端和乡镇农村市场,加快市场新优势的建立。
3、继续强化品牌传播效果,一步步深入推进,不仅传播好产品的知名度、更通过节目合作的深度,传播产品的美誉度,提升消费者对产品的粘性,建立消费习惯。
4、继续创新人力资源政策,吸收有竞争力的人才,促进员工队伍的进一步优化,确保公司重点工作的推进和人才的使用,为公司快速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
2016年是“二五计划”的第三年,公司经营班子仍将坚持以调味主业为核心,带领员工全力拼搏,保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势头:继续巩固公司在酱油、蚝油、酱等行业的龙头地位,并加快建立料酒、醋、复合酱等更多品类的竞争优势。
(2)其他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加强,企业规模、技术、网络等方面持续加强。行业地位稳固。
1、生产规模进一步提升,规模壁垒增强
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能力持续增强,募投项目产能进一步释放、原厂区酱油一期产能改造部分项目完工,江苏新工厂建设一期正式投产。较为充足的产能能够保证市场的良性发展。
2、技术和装备不断更新和转化,形成了较强生产水平壁垒
核心工艺不断升级、核心技术不断增加、设备装备水平超前——是公司一直坚持的核心工作要求。这些对于提升生产效率,稳定产品质量,减少耗能,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等方方面面的正面作用越来越明显。也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并加大了竞争壁垒。
3、网络的覆盖面和覆盖深度加强,优势明显
报告期内,海天已经建立了3000多家经销商,网络覆盖了320多个地级市、1500多个县份,网络进一步细化和下沉,构建起较强的市场竞争优势,有力地支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
4、资源聚集优势凸显
在供应商、品牌服务商、经销商、科研机构等不同领域与国际国内一流的企业都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同时企业有效利用了更多更好的社会资源,提高了海天的产品质量、盈利能力和管理能力。
5、充分发挥行业示范作用,推动调味品行业健康积极的发展
公司行业地位不仅体现在产销量第一的规模地位上,更体现在不断创新、推动企业及行业改造升级。公司部分率先使用的生产设备,已在行业内推广;进入资本市场后,调味品行业成为资本市场研究和投资的热门行业;公司承担了酱油国家标准,蚝油国家标准、发酵酱国家标准等多项国标的制定工作,承担了大批的国家科研项目,为整个行业的规范发展积极献策;公司所拥有博士工作站、国家认可实验室等科研实力机构,使科技成果得以转化为生产力,促进整个行业的发展。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
■
■
■
■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元 人民币
■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万元 币种: 人民币
■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以自有资金对"高明海天小调味品工程"和"高明已建酱油调味品升级工程"进行投入,其中,项目"高明海天小调味品工程"本年投入146.15万元,累计投入6.96亿元,项目进度95.33%;"高明已建酱油调味品升级工程" 本年投入约6,193.09万元,累计投入13.57亿元,项目进度86.12%。目前两个工程项目整体进度符合预期。
2)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6年3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公司2015年末股本总数2,706,24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元(含税)的比例实施利润分配,共分配现金股利1,623,747,600.00元,尚余1,619,995,806.37元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6年4月份实施完毕。
3)其他事项披露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报告期间,本集团新增一家子公司,具体情况参见中期财务报告附注六。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无相关事项说明。
董事长: 庞康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16-021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在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16号中区四座4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共9名,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董事长庞康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16-022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在佛山市禅城区文沙路16号中区四座4楼会议室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共3名,占公司全体监事人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监事会主席文志州为本次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形成监事会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审核意见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正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审议通过《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内容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16-023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1-6月份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9号文核准,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8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1.25元(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7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1,921,875,000元。在扣除相应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66,765,625.00元后,实收人民币1,855,109,375.00元,再扣除本次A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以下简称“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193,261.18元后,本次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7,916,113.82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2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400287号的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本公司2013年12月28日签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本次发行及上市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投资于本公司子公司佛山市海天 (高明) 调味食品有限公司(“高明海天”)“海天高明150万吨酱油调味品扩建工程”(以下简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将自筹资金进行先期投入,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2014年3月24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634,929,967.23元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 1,634,929,967.23元。本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公司编制的《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使用情况专项说明》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于2014年3月24日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专字第1400213号审核报告。
本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对本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于2014年3月24日出具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佛山市海天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有资金的审核意见》。
本公司于2014年3月25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10),对该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进行了详细披露。
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就上述已经审议批准可予以置换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634,929,967.23元已经全部置换完毕。
三、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2014年3月7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升平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6月30日,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子公司高明海天负责实施,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归属于本公司,为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合规和清晰,日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开支由高明海天先以其他银行账户的自有资金投入,再定期根据相关规定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转出相应资金;在本公司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转出相应资金之前,相应资金仍存放在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中,受《三方监管协议》的监管。
截至2016年6月30日,如上述本报告第二节所述的已经审议批准可予以置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先期投入的募集资金已经全部置换完毕。此外,自2014年3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高明海天先以其他银行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费用金额为人民币214,983,229.97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从募集资金银行专户转出人民币214,983,229.97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已全部转出。
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情况如下表所示:
■
注1:初始存放金额包含待转出的发行费用人民币17,193,261.18元以及予以置换的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待转出募集资金人民币1,634,929,967.23元;
注2: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为零:
1)高明海天于2014年3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先以其他银行账户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费用人民币214,983,229.97元,本公司已转出人民币214,983,229.97元,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
2)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银行利息为11,998,586.21元,银行费用为1,502.83元。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南海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升平支行账户截止2016年6月30日余额为零,银行销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四、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49,914,700.03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有资金人民币1,634,929,967.23元,本报告第三节所述的高明海天本期已转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费用人民币214,983,229.97元,募集基金银行账户利息1,502.83元),其中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人民币22,488,214.25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一。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九、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十、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不存在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变更的情况。
十一、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的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信息以及募集资金管理的情况,不存在违规行为。
此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于2016年8月15日获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附表:2016年1-6月份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附表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注1: 本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85,694.6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791.61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实际投入金额185,694.67万元,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相对于项目所需资金存在不足,不足部分本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解决。
注2: 1-6月募集项目产生收益65,848.48万元,项目收益率达到预期。按上半年单位产量产生的收益计算,预计当项目产能全部释放,项目收益将达到年度收益141,144.00万元的预期。
证券代码:603288 证券简称:海天味业 公告编号:2016-024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及账户注销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9号)文核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485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25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3,75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921,875,000.00元。在扣除相应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66,765,625.00元后,实收人民币1,855,109,375.00元,再扣除本次A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后的其他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7,193,261.18元后,本次本公司公开发行A股新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37,916,113.82元。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4年1月29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验字第1400287号的验资报告。
公司首发募集资金用于海天高明150万吨酱油调味品扩建工程,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结合实际情况,在以下银行开设专户用于募集资金专项存储:
1、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升平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013020229200070524)
2、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38720188000114831)
3、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市分行南海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4001667221059198168)
4、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账号:757900019310908)
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按要求提前通知了保荐代表人。
截止公告日,上述四个专户已注销完毕。
特此公告。
佛山市海天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