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6-066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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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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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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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受国内经济大环境影响,上游原材料、下游农产品行情低迷,复合肥市场经受了较大的不利影响,公司紧紧围绕“世界领先的植物营养专家和种植业解决方案提供商”的愿景,在创新型、服务型、平台型、国际化金正大及基础管理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和发展任务,公司保持了持续、健康发展,企业呈现出良好发展局面。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56,502.21 万元,营业利润89,741.57万元,利润总额92,399.16万元,净利润78,642.53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7,836.7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营业收入增长8.95%,营业利润增长16.19%、利润总额增长19.13%、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增长21.65%、20.54%。
2016年上半年,公司围绕“一个新愿景、一个新平台、一个新机制、一支大队伍”,全力做好建设创新型、服务型、平台型、国际化金正大等各项重点工作,继续完善公司经营机制,实现了业绩大幅增长。
创新方面:2016年上半年,公司参与制定的《硝基复合肥料》行业标准获工信部批准发布;水溶肥、液体肥、叶面肥、作物菌肥、硅钙钾镁肥等新型肥料研发取得新进展,在资源高效综合利用新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公司新获得授权发明专利3项,新申请发明专利13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发明专利196项;上半年,完成了欧洲、以色列、美国国际研发中心的组建,吸引了一批国际专家和海外管理人才;为加强在专项作物领域的产品研发与推广,建全、完善各类经济、大田作物的营养解决方案,完善农化服务体系与研发体系建设,加快企业服务转型,公司在全国重点区域启动了首批苹果、柑橘、香蕉、葡萄、菠萝、桃、樱桃、蔬菜、生姜、大蒜、烟草等经济作物和马铃薯、小麦、玉米、水稻等大田作物专项研究所的组建和运营,上半年已在全国设立8个经济作物研究所;公司董事长万连步先生入选了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及2015年“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服务方面:为实现现代农业中国梦,将现代服务理念、现代农业科技和现代管理方法等植入传统农业,2016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推动服务升级,全面推进联合协作,公司先后与河南心连心、湖北宜化、双多化工、华鲁恒升等几家企业达成协议,形成了以技术、品牌输出为核心的联合协作,促进公司由传统制造商向“制造+服务”转型;继续加强渠道创新与合作,启动创客计划,实施跨界营销,与各类涉农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结成联盟,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体系;全面推进百家农化服务中心建设,聚焦渠道和服务创新,建立以农化服务中心为支撑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围绕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产品品质改善,全面开展作物最佳养分管理和种肥同播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等新技术新服务推广活动。上半年,公司逐步实施由服务市场向“服务市场+服务全行业”转变。
服务方面:为实现现代农业中国梦,将现代服务理念、现代农业科技和现代管理方法等植入传统农业,2016年上半年,公司继续推动服务升级,全面推进联合协作,公司先后与河南心连心、湖北宜化、双多化工、华鲁恒升等几家企业达成协议,形成了以技术、品牌输出为核心的联合协作,促进公司由传统制造商向“制造+服务”转型;继续加强渠道创新与合作,启动创客计划,实施跨界营销,与各类涉农企业、农业合作社等结成联盟,构建农产品产销一体化体系;全面推进百家农化服务中心建设,聚焦渠道和服务创新,建立以农化服务中心为支撑的一体化服务体系;围绕耕地质量提升和农产品品质改善,全面开展作物最佳养分管理和种肥同播技术、水肥一体化技术等新技术新服务推广活动。上半年,公司逐步实施由服务市场向“服务市场+服务全行业”转变。
国际化方面:公司积极推动中国和世界农业文明的融汇和交流。上半年,公司收购Compo AcquiCo S.à.r.l.旗下包括COMPO GmbH、 COMPO France SAS、 COMPO Italia S.r.l.在内的24家公司的股份,通过此次收购,公司快速获得了欧洲最大的园艺与植保产品产能、遍布全球的营销网络以及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品牌,实现公司国际化战略的重要一环;同时公司收购了荷兰Ekompany公司产能,目前已实现了正常的生产运营;公司参股了以色列艾森贝克公司,该公司主要针对EnviroDome系列温室和光伏农业一体化温室,提供集设计、建造、运营管理为一体的一站式服务,目前该公司已承揽了河北利多农业产业园二期、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青海鸿锦农业光伏一体化以色列园产业园、东营中以农业科技生态城、尼日利亚Savana示范农场、加纳青年企业家支持计划等多个国内外项目,充分展示了金正大的水溶肥、植物营养及施肥解决方案与艾森贝克的经济作物种植全套标准化操作流程与管理体系的完美结合;聚焦中以两国农业合作项目,公司五赴以色列助力节水农业技术在“一带一路”绚丽绽放,促进中国现代农业发展;携手巴斯夫开展战略合作,推进氮肥高效利用;举办国际环境保护与农业发展研讨班、俄罗斯现代农业考察之旅等国际交流活动,开扩公司的国际化视角,加速公司国际化建设进程。
项目建设方面:2016年上半年,公司设立新疆普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成后将满足新疆等西北市场需求;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沃夫特复合肥有限公司与湖北潜江金华润化肥有限公司共同以现金出资1亿元人民币设立湖北沃夫特生态工程有限公司,其利用金华润现有的合成氨生产装置进行后续加工,用于建设 80 万吨/年新型肥料。通过向上游企业技术和品牌输出,降低了公司投资成本和运营成本。上述项目对公司优化产品结构、拓宽销售渠道、贴近服务客户、实现全国合理布局起到了积极作用,提高了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基础管理方面:公司继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提升内部管控能力,提高公司决策水平。公司坚持“人本资本并重,人力资源优先发展”的战略,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袋袋是精品”和“安全第一、质量第二、效益第三”的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好全面质量提升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加强全面预算管理,达到节本增效的目的。2016年上半年,金正大凭借“十二五”期间在转型升级、科技创新、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突出表现,被评为“十二五”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十佳企业”。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新设湖北沃夫特生态工程有限公司、新疆普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金大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Ekompany International B.V.、赵县沃夫特农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河南金正大农化服务有限公司、临猗县金正大农化服务有限公司。
注: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与临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公司出资比例11.11%,表决权比例70%;临沂新天投资有限公司出资比例88.89%,表决权比例3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由公司实际控制。德国金正大公司为宁波梅山保税港区金正大投资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16年6月30日,德国金正大公司与Compo AcquiCo S.à.r.l.签署了股权交割文件,完成了收购的全部交割工作。公司将在交割完成后适时将德国金正大公司和Compo AcquiCo S.à.r.l.旗下24家从事家用园艺业务公司纳入合并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万连步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6-064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8月12日8:30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中环世贸中心C座32层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董事长万连步、董事张晓义、解玉洪、高义武、陈宏坤、独立董事王蓉、祝祖强、吕晓峰现场出席了本次会议,独立董事杨一以通讯的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以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万连步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2、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6-065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6年8月12日15时,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六号中环世贸中心C座32层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8月1日以电子邮件或直接送达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杨艳女士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201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是真实的、准确的、完整的,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6-06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
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074]号)核准,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的普通股股票81,422,92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5.30元。截止2014年11月6日,公司收到特定投资者缴纳的出资款人民币2,059,999,977.2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2,471,422.92元,实际定向发行净额人民币2,027,528,554.28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81,422,924.00元,增加资本公积人民币1,946,105,630.2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14]第3-00039文号的验资报告。
经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以募集资金对子公司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州金正大”)增资123,000.00万元用于建设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以及4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农化服务中心项目,剩余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投入金额合计129,845.52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公司决定用募集资金123,000.00万元对金正大诺泰尔化学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此次增资目的主要是建设年产60万吨硝基复合肥及40万吨水溶性肥料工程项目,依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意见》,公司在2014年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51,040.60万元。2015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31,206.65万元,2016年上半年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支出为10,293.21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总共投入92,540.46万元。
2、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对其中43,00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农化服务中心项目,按照公司总体部署,项目建设期在2015年开始实施,2015年投入83.61万元,2016年上半年投入179.55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总共投入263.16万元。
3、根据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剩余募集资金36,909.99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该部分募集资金产生利息131.91万元,2014年总共补充流动资金26,939.64万元,2015年补充流动资金10,084.5万元,2016年上半年补充流动资金17.76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总共补充流动资金37,041.9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131.91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78,407.05万元,其中活期存款账户余额为1,607.05万元,通知存款及定期存款为76,80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开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10年10月28日经本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的规定和要求,2014年4月15日,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对《管理制度》进行了修订。同时,公司已与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县支行近日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本公司在该等银行开设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
为了提高资金存款效益,本公司及子公司在上述募集资金存储专户银行另行开设了从属于募集资金账户的若干定期和通知存款账户,该类账户纳入募集资金账户统一管理,不用于结算和提取现金,到期后该账户内的资金只能转入募集资金账户。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净额202,752.85万元,实际收到款项202,909.99万元,(该差异产生原因是由募集资金户付款的审计费、律师费等费用157.14万元,已在中国银行临沭支行基本户中付款,未从募集资金专户中付款),加上募集资金利息收入5,348.22万元,扣除手续费及账户管理费支出5.64万元,减去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29,845.52万元,账户余额78,407.05万元,存放于公司(包括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沭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瓮安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兴业银行临沂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瓮安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中。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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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不适用。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08月1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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