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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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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023 公司简称:浙能电力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今年以来,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目标,努力克服发电利用小时下滑、电价下调等不利因素,加强生产经营管理,狠抓提质增效,整体经济运行态势良好。

上半年,公司安全生产总体平稳,未发生各类人身事故和一般以上火灾事故,未发生设备考核障碍及以上设备事故(事件)。上半年,浙江省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5.3%。受外购电、省内水电和光伏、风电等地方电量增长的影响,全省统调煤机发电量同比负增长5.84%,发电利用小时仅为2045小时,同比减少322小时。受益于去年年底台二、温电项目新机组投产,上半年公司累计发电466.2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

为应对不利的外部环境,公司加强节能降耗管理,狠抓节能技术改造,上半年公司管理控股煤机平均供电标准煤耗为298.7克/千瓦时,同比下降4.7克/千瓦时。积极应对电力市场改革,按照“保住份额,稳住价格”的要求,认真研究制订竞价策略,切实有效开展大用户直供电交易。大力做好煤炭资源保障工作,着力加强煤炭采购成本控制。在国内煤炭市场供需形势由平衡逐步转向趋紧的情况下,有效发挥进口煤平抑内贸煤价上涨、降低综合成本的作用。继续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上半年又有6台机组完成改造,煤机主要环保排放指标继续保持下降态势。按照提供综合能源服务的目标,积极开拓供热市场,上半年供热量同比实现大幅增长。

除自身主观努力外,也得益于今年上半年煤价同比大幅下降以及新投产机组的盈利贡献,公司较好扭转了发电利用小时下滑、电价下调对营业收入造成的负面影响,实现营业利润57.38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1.64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20%和6.53%。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公司于2016年4月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存货发出计价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公司原有的存货发出计价方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随着公司信息化管理的不断推进,尤其是ERP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后,存货的出入库记录已能实现实时计量,为能更准确地计量存货的价值和发出成本,存货发出的计价方法将由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变更为移动加权平均法。

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以前年度存货的发出计价方法使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计价,类别和批次较多,将以前年度存货按移动加权平均法重新计算成本无法实现,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无法准确计算。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在当期期初确定会计政策变更对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应当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故本项会计政策的变更不进行追溯调整,采用未来适用法,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当月起开始执行。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公告编号:2016-015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6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出席的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证券市值开展一级市场投资事宜的议案》

鉴于:(1)公司目前持有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的股份市值接近50亿元,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具备作为网下投资者的条件;(2)利用证券账户资源取得新股申购资质,开通网下投资者资格,开展一级市场投资,可获取新股申购的低风险收益。

董事会同意:(1)公司办理网下新股申购资质,并利用证券市值开展一级市场投资。(2)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的规定,同意《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新股网下配售业务内控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6-016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16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6月30日末的财务状况和2016年1-6月的经营成果。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023 证券简称:浙能电力 编号:2016-017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98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上交所交易系统发售与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100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10张为1手,共计1,000万手,合1亿张,共计募集资金1,000,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7,00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3,00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569.9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92,43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218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809,537.4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680.39万元;2016年度上半年实际使用募集资金44,697.68万元,2016年度上半年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3,806.63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854,235.11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9,487.02万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47,682.0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1月14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武林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杭州武林支行)、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浙江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建行浙江省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以下简称交行浙江省分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杭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以下简称农行浙江省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杭州高新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浙商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10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投项目实施子公司专项资金存储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综上,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476,820,141.17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特此公告。

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浙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