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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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持有股份被继续冻结的
公告

2016-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11 证券简称:西藏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4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持有股份被继续冻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6年8月15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6司冻123号)和四川省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12)资执字第24-3号】。上述通知表明: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分行诉成都达义实业(集团)责任公司、西藏华西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药业”)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公司大股东华西药业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被继续冻结,详细情况如下:

1、华西药业持有的本公司513万股(限售流通股)及孽息被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从2016年8月18日起至2019年8月17日止。

2、华西药业持有的本公司2635万股(限售流通股)及孽息被继续冻结,冻结期限从2016年10月23日起至2019年10月22日止(其中1400万股已被质押);

截止本公告之日,华西药业持有本公司3148万股股份(全部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14,558.90万股的21.62%,已被全部冻结(或轮候冻结),其中1400万股为冻结质押。

特此公告!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