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779 公司简称:威龙股份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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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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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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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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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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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创新、提效、保增长的经营思路,加强营销队伍建设、市场营销渠道建设与营销网络建设,整体上保持了公司的平稳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3,606,665.75元,同比增长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净利润21,201,752.04元,同比增长90.36%.上半年公司主要工作如下
1、优化生产管理、提高生产效率
公司在生产方面围绕提高生产效率,展开生产管理优化工作,通过持续开展工艺优化、人员技能培养、生产现场标准化、生产改善提案管理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生产效率。
2、加强营销队伍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加强营销队伍建设进行了人员招聘、人才培养、人员布局,将沿海省份作为培训锻炼基地,致力于培养出一批执行力强的营销队伍。
3、加强渠道建设、优化完善营销网络
报告期内,公司在原有市场的基础上重新对全国市场的网络建设进行了渠道规划,在规划中选择重点板块,围绕渠道扁平化、团购精细化、执行极致化、组织垂直化的精准营销方针开展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果。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王珍海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5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3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上午0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出席董事8人,独立董事杨强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岳彦芳女士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珍海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全体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该内容详见2016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该内容详见2016 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实施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该内容详见2016 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购买提醇设备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会议同意公司与澳大利亚食品生产设备供应商FLAVOURTECH PTY LTD签订《设备采购合同》,向FLAVOURTECH PTY LTD采购其生产的旋转碟式提醇设备,交易金额为2,159,430.00澳元。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6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3日以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电话的形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上午08: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复润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内容详见2016 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该内容详见2016年8月15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控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6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7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实施融资性售后
回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交易情况概述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深圳前海华强兴和融资租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租赁”)拟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公司作为承租人向前海租赁出售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设备,办理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租赁期限为1年。前海租赁将该合同项下与承租人之间应收租金,转让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办理融资租赁保理业务。
本次交易已经2016年8月15日召开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前海租赁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此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前海租赁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成立日期:2013年09月24日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曙成
注册资金:5000万美元
2、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 2003年03月24日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 孙轶卿
经营范围(主营):经营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金融许可证 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公司与前海租赁一致同意,拟以公司部分固定资产设备为依据,最终确定标的物转让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
2、由公司提供设备清单、发票等相关资料给前海租赁,按照人民币不超过1亿元价格进行售后回租,租赁期限1年。待前海租赁项目立项、审批后,签订正式设备转让协议和融资租赁合同,并按照约定向公司支付设备转让价款。
3、期限届满租赁设备的回购方式暂定为:租赁期限届满且在公司清偿全部租金、手续费等款项(包括可能产生的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其他应付款项)后,租赁物由公司按《租金支付表》所列名义货价留购,名义货价和最后一期租金同时支付。公司全部款项支付完毕后,前海租赁向公司出具《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证明(致承租人)》,租赁物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
4、交易标的计价方式暂定为:参照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值评估定价。
四、涉及该项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因此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对员工的直接经济利益将不会产生影响。
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利用自身生产设备进行融资租赁业务,主要是为了拓宽融资渠道,置换前期高利率银行贷款,降低财务费用。
2、拟进行的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用于融资租赁的相关生产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生产经营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因此影响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且回购风险可控。
3、公司向前海租赁申请办理总金额为不超过1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具体事宜待与前海租赁协商确定并签署融资租赁合同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3779 证券简称:威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28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815号《关于核准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于2016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2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4.61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3,142.20 万元,由主承销商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000万元后,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发行费用)20,142.20万元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86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282.20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10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并由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中喜验字(2016)第0198号验资报告验证。
经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半年度,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00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0,282.2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形。
2016年6月8日,公司分别与华夏银行烟台龙口支行和烟台银行龙口支行以及保荐机构第一创业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6月30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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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0万元。
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9,282.20万元,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计总投资金额。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募投项目的实施优先顺序,将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由第二位调为第三位,将偿还银行贷款项目调为第二位。
由于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6年5月,而1.8万亩有机葡萄种植已错过了今年的种植时间,因此该项目暂时无法实施。
由于募集资金到位时间较晚,因此报告期内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尚未及时实施,该项目已于2016年7月实施完毕。
募集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详见1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优先顺序变动情况
2016年6月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原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及各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投资项目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数额。
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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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1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9,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为公司使用该募集资金之日起不超过 10个月。截止2016年6月30日,上述9,000万元已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情况。
特此公告
威龙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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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