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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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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606 公司简称:绿地控股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外部环境错综复杂:一方面,中国经济增速仍在放缓,经济社会的结构性分化进一步加剧;另一方面,宏观经济与行业政策复杂多变,使企业难以形成稳定的发展预期。在此背景下,公司紧紧围绕“实现恢复性成长”的整体目标,既勤勉工作,抢抓机遇,全力以赴提升当期经营业绩,又直面问题,苦练内功,坚定不移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经过努力,公司主要经济指标全面向上,运营质量稳步提升,相关全局性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为完成全年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主要经济指标取得全面增长,运营质量稳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80亿元,同比增长25.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亿元,同比增长16.88%;实现基本每股收益0.38元/股;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37%。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3亿元,比上年末增长2.31%,按此计算的每股净资产为4.46元/股。

(2)房地产主业发展转型取得较好成效。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主业针对结构性的市场特点,全力以赴去库存、抓业绩,同时苦练内功,狠抓结构调整,多措并举提升竞争力,市场业绩和发展后劲均进一步提升。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销售业绩增长较快。报告期内,公司房地产主业累计实现合同销售金额1108亿元,同比增长34%;实现合同销售面积878万平方米,同比增长16%;回款809亿元,同比增长45%,销售质量明显提升。二是项目储备结构持续优化。报告期内,公司累计新增土地储备项目26个,权益土地面积2777亩,权益建筑面积486万平方米,权益土地金额301亿元。在国内项目中,优质的战略性项目占了很大比重,一二线城市项目占比78%,住宅项目占比55%,为公司持续发展积蓄了后劲。三是项目运营不断加强。公司以直投项目管理为抓手,强化项目运营管控。围绕业绩目标,狠抓适销供应和竣工交付。同时根据市场行情,调控工程进度。截止6月末,在建面积6554万平方米,新开工面积1001万平方米,新增供应面积569万平方米,竣工备案面积656万平方米,合同交付面积742万平方米。四是系统管理进一步增强。公司以问题为导向,以市场为龙头,以补短板为具体抓手,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全面提升房地产主业竞争力若干工作事项的意见,同时研究制定了项目制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改进管理,着力提升房地产主业竞争力。五是商业模式持续创新。报告期内,公司不断推进房地产金融化与轻资产化,与新加坡荣耀基金合作设立总值约210亿元的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REITs),并拟在新加坡证交所主板上市,是迄今为止中国房地产企业拟发行的最大规模REITs,将进一步增强资产流动性。

(3)多元产业发展能级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既定的战略方向,持续深化“大基建、大金融、大消费”的多元产业布局,着力增强各产业的竞争优势和发展能级,总体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第一,基建产业方面。报告期内,公司基建产业发展平台逐步搭建。组建了绿地城投,投资控股了江苏省建,扩大了产业版图,优化了资源配置,并初步形成打造“中绿建”企业体系的总体构想和框架。经营业绩快速增长。基建产业合计实现经营收入310亿元、新签合同530亿元,同比均大幅增长。重大项目取得突破性进展。公司坚持“投资+施工”的业务模式,大力拓展大型基础设施项目,取得较大突破。绿地城投成功承接河南垣渑、刑集2个高速公路项目,并初步拓展了西安湿地公园和太原植物园项目;绿地城建投资建设的银川黄河大桥正式通车,取得社会好评。

第二,金融产业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产业面对金融市场波动、监管政策收紧的行业环境,在坚决守住风险底线的前提下,继续保持了平稳发展。经营业绩总体较好。报告期内,公司金融产业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仍有一定增长。其中,房地产基金、小额贷款等债权业务均稳健推进;股权业务有进有退,逐步形成良性循环,并先后参与了部分市场热点项目;并购重组等创新业务也在探索实践当中。同时,公司继续致力于获取核心金融牌照。

第三,消费产业方面。在进口商品直销领域,公司继续布局线下实体店,同时积极向产业链上游拓展,提高重点商品的海外直采规模。报告期内,公司跨境电商业务正式起步,与上海青浦区合作设立跨境贸易基地,在短时间内正式投入运行,并先后迎来了多家成长型跨境电商企业的入驻。在酒店旅游产业领域,酒店经营规模继续扩容,经营管理不断提升。

此外,公司在报告期内还继续清理了能源产业的问题。

(4)海外经营总体平稳,项目运营有所优化。报告期内,公司海外经营总体平稳,部分项目的开发运营和营销去化进行了调整优化。拓展了一批新的海外项目。公司以较低价格收购了日本东京千叶酒店办公综合体项目,并拓展了澳洲悉尼厄斯凯韦尔商住项目和美国南旧金山市牡蛎湾商住项目。同时,绿地香港拟通过与科威特战略投资人合作,获得纽约中央公园柏宁项目约41%股权,双方还拟共同筹建目标规模为80亿美元的基金用于投资全球房地产项目。对部分海外项目开发运营进行了优化。公司重新梳理了部分海外项目的特点,并对英国伦敦金丝雀码头项目、美国纽约太平洋公园项目、马来西亚翡翠湾项目等提出了具体的优化调整方案。

(5)公众化和资本化继续推进。一方面,上市公司治理稳步提升。根据监管口径变化,主动调整了定增方案,加快推进首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积极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另一方面,投资并购积极推进。着力实施重大战略并购项目,成功投资控股江苏省建。着力实施股权进退流动。推动润东汽车、博大绿泽等项目股权进退流动。着力发挥混改先行优势,参与地方国企改革。

(6)综合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创新体制机制,不断夯实基础、补齐短板,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如:增强了考核的针对性与实效性,提高了考核的精细化水平;初步建立了全面风险管理的体系和流程,强化了风险管理;加强了应收账款清理和回收;实施有息负债规模控制办法,从严控制了负债规模;加强了内部人才培养工作;加快了公司信息化建设。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的变更。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报告期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1户、二级子公司共130户。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张玉良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6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6-072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董事7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董事7人,董事陆建成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到现场出席,委托董事汲广林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7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度工作安排的议案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公司拟组建联合体参加南京地铁5号线PPP项目投标的议案

同意公司牵头组建联合体参加南京地铁5号线PPP项目投标。如该项目中标,公司将按相关规定予以公告。

表决结果:1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合作开发南旧金山市牡蛎湾项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下属Greenland Oyster Point, Inc.与PA Oyster Point LLC(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属SPV公司,“平安方”)、Agile Investment Holding (US) Limited(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SPV公司,“雅居乐方”)和Oyster Point Project, LLC合作开发美国南旧金山市牡蛎湾项目,四方股东在该项目中的股权比例分别为49%、36%、10%和5%。该项目土地总价为1.71亿美元,由四方股东按股权比例相应承担,其中平安方需承担的土地款为6,156万美元。由于平安方筹集上述土地款项需要一定时间,同意公司通过下属海外子公司向平安方(或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之其他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短期借款6,156万美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借款自实际放款日起计息,利率为年化7%。借款到期后,平安方如未按时还本付息,则需向公司支付补偿金1,275万美元。

由于公司董事宋成立先生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待审核),因此本次公司与平安方共同对外投资及向平安方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成立先生回避了表决。

详见《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16-073)。

表决结果:1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6-073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公司下属Greenland Oyster Point, Inc. 拟与PA Oyster Point LLC(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属SPV公司,“平安方”)、Agile Investment Holding (US) Limited(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SPV公司,“雅居乐方”)和Oyster Point Project, LLC合作开发美国南旧金山市牡蛎湾项目(“牡蛎湾项目”),四方股东在该项目中的股权比例分别为49%、36%、10%和5%。该项目土地总价为1.71亿美元,由四方股东按股权比例相应承担,其中平安方需承担的土地款为6,156万美元。由于平安方筹集上述土地款项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拟通过下属海外子公司向平安方(或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之其他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短期借款6,156万美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借款自实际放款日起计息,利率为年化7%。借款到期后,平安方如未按时还本付息,则需向公司支付补偿金1,275万美元。

■关联人回避事宜

由于公司董事宋成立先生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副董事长(待审核),因此本次公司与平安方共同对外投资及向平安方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成立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平安方、雅居乐方及Oyster Point Project, LLC共同开发牡蛎湾项目,能够发挥各股东方优势,有助于提高项目收益,降低项目开发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下属Greenland Oyster Point, Inc. 拟与PA Oyster Point LLC(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下属SPV公司,“平安方”)、Agile Investment Holding (US) Limited(雅居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下属SPV公司,“雅居乐方”)和Oyster Point Project, LLC合作开发美国南旧金山市牡蛎湾项目,四方股东在该项目中的股权比例分别为49%、36%、10%和5%。该项目土地总价为1.71亿美元,由四方股东按股权比例相应承担,其中平安方需承担的土地款为6,156万美元。由于平安方筹集上述土地款项需要一定时间,公司拟通过下属海外子公司向平安方(或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之其他关联公司)提供相应短期借款6,156万美元,借款期限为三个月,借款自实际放款日起计息,利率为年化7%。借款到期后,平安方如未按时还本付息,则需向公司支付补偿金1,275万美元。

由于公司董事宋成立先生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待审核),因此本次公司与平安方共同对外投资及向平安方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成立先生回避了表决。

二、关联方与关联关系

1、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星河发展中心办公12、13层

法定代表人:任汇川

注册资本:12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本外币业务: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政权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PA Oyster Point LLC

PA Oyster Point LLC,于2016年8月 9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2711 Centerville Road, Suite 400, Wilmington, Delaware 19808。该公司系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为本次交易而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SPV公司)。

3、关联关系

由于公司董事宋成立先生为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待审核),因此本次公司与平安方共同对外投资及向平安方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成立先生回避了表决。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牡蛎湾项目位于旧金山半岛北部的南旧金山市的生物技术产业园区,拥有一线海景,区位优越。项目占地面积约42英亩(约17万平方米),现有规划为总建面约为225万平方英尺(约20.9万平方米)的办公/研发中心。

2016年5月13日,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Oyster Point Development,LLC(“项目公司”)与牡蛎湾项目原业主签订了《土地购买协议》,土地购买总价为1.71亿美元。Oyster Point Development,LLC,系本公司为牡蛎湾项目而设立的项目公司,于2016年5月12日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注册地址为2711 Centerville Road, Suite 400, City of Wilmington, County of New Castle, Delaware 19808。

四、本次交易其他重要事项

1、合作方式

四方股东拟对项目公司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总资本等同于土地总价,为1.71亿美元,我方、平安方、雅居乐方和Oyster Point Project, LLC在项目公司的股权比例分别为49%、36%、10%和5%。我方将负责该项目的整体开发、日常管理和经营。

2、管理架构

增资完成后,项目公司董事会拟设七人,其中我方委派三人,平安方委派二人,雅居乐方和Oyster Point Project, LLC各委派一人。董事会重大决议需要我方和平安方董事一致同意。我方将指派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总经理)、首席财务官,Oyster Point Project, LLC将指派一名副总经理。

五、本次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我方与平安方、雅居乐方及Oyster Point Project, LLC共同开发牡蛎湾项目,能够发挥各股东方优势,有助于提高项目收益,降低项目开发风险。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晓漫、郑成良、华民、吴晓波、卢伯卿就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书面意见,主要内容为:

1、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董事会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事项,未发现其中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和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6-074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9人(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监事7人,以通讯方式参会的监事1人,监事应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监事李伟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606 股票简称:绿地控股 编号:临2016-075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博大绿泽国际有限公司

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6月27日,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绿地金融海外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绿地海外”或“买方”)与博大国际有限公司(“博大国际”或“卖方”)订立了股份购买协议,拟购买后者持有的博大绿泽国际有限公司(“博大绿泽”)753,561,041股股份(详见公司于2016年6月28日披露的临2016-062公告,除本公告另有说明外,本公告所用词义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含义)。作为买卖方责任之先决条件,于签订股份购买协议后,绿地海外已向独立第三方出售173,932,000股博大绿泽股份。

2016年8月15日,绿地海外与博大国际订立了股份购买补充协议。根据股份购买补充协议的条款,订约双方同意卖方根据股份购买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将向买方转让的博大绿泽股份数目应由753,561,041股股份减至591,561,041股股份(占博大绿泽于本公告日期之已发行股本约17.89%)。除股份购买补充协议特别修订及补充者外,股份购买协议之所有其他条款及条件均仍维持十足效力及作用。

根据股份购买协议及股份购买补充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完成后,博大绿泽股权结构如下:博大国际持有1,153,321,041股,占比34.88%;绿泽东方持有306,313,662股,占比9.26%;绿地海外持有829,321,041股,占比25.08%;其他公众股东持有1,017,660,256股,占比30.78%。

本次股份购买须待若干先决条件(包括但不限于香港证监会同意毋须分别就重组及股份购买向博大绿泽股东作出强制性全面要约)获达成后方才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绿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