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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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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020 股票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33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4日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和电话会议的相结合形式召开。本次由公司董事长刘建军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编制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已于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编制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5日

股票代码:601020 股票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2016-034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8月4日向全体监事以书面、电子等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

本次会议于2016年8月15日在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劲松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审议研究,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上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不存在违规情形。《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5日

证券代码:601020 证券简称:华钰矿业 公告编号:临2016-035号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52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7.18元,募集资金总额373,36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2,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341,360,000.00元,扣除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7,769,136.74元后,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3,590,863.2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194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33,620,000.00元,本报告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333,620,000.00元,本报告期的利息收入114,712.59元,手续费支出992.00元,募集资金当前余额为2,453,720.5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公司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16年3月21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开发区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经发生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支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实际资金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专项鉴证,并已于2016年4月23日出具《关于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6)第210812号)。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均决议审议通过同意使用募集资金260,000,000元置换截至2016年3月31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时独立董事、保荐机构亦出具同意置换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西藏华钰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 月15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