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1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16日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0日以书面、电子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婕女士主持,参加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其中董事傅建中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表决,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6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见公司2016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16-056)。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本议案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8,431,975股。在上述范围内的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实际控制人罗邦毅先生承诺拟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认购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9,731,360股(含29,731,36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发行日之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罗邦毅承诺拟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认购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婕、罗邦毅回避表决。
2、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8,680.5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婕、罗邦毅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公告编号:2016-053)。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婕、罗邦毅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罗邦毅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5)
表决结果: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吕婕、罗邦毅回避表决。
本议案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法定媒体披露的《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回分红报规划》。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2016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法定媒体披露的《公司章程修正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中关于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的相关事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规划等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详见公司2016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2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16日在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出席会议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建萍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1、发行数量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38,431,975股(含38,431,975股)。在上述范围内的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募集资金总额、实际认购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作相应调整。
实际控制人罗邦毅先生承诺拟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认购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确定。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不超过29,731,360股(含29,731,360股)。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发行日之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
罗邦毅承诺拟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认购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募集资金投向
调整前: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
调整后: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含发行费用)不超过38,680.5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将用于投资以下项目:
■
如实际募集资金低于拟投入募集资金,缺口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若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进行前期投入,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将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公司采取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罗邦毅先生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6-201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5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包括实际控制人罗邦毅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罗邦毅先生认购股份构成关联交易。
一、本次发行概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29,731,360股(含29,731,360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680.5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如公司股票在发行日之前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罗邦毅先生在内的不超过10名特定对象。
2016年8月16日,公司已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与罗邦毅先生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认购补充协议”)。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时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二、协议对象的基本情况及与公司的关系
1、协议对象的基本情况
罗邦毅先生,汉族,1967年生;2011年10月至今任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罗邦毅先生为全国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型装填封口集合机械分技术委员会、全国食品包装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食品和包装机械工业协会副理事长,曾获“杭州市先进科技工作者”称号。
2、协议对象与公司的关系
罗邦毅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为公司关联方。
三、股份认购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发行人: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认购人:罗邦毅
(二)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锁定期
1、罗邦毅同意用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具体认购数量将根据发行价格确定。
2、罗邦毅同意依照以下原则确定认购价格: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4月22日);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价格不低于人民币26.08元/股。2016年5月16日,公司实施了201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5元(含税),每10股转增10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底价调整为不低于13.01元/股;
(3)最终发行价格由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核准批复后,由董事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的情况,遵循价格优先的原则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4)罗邦毅承诺将不参与竞价,同意依照公司根据竞价结果所确定的最终发行价格认购。
(5)罗邦毅同意在本协议生效后,将按照公司和本次发行保荐机构发出的缴款通知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将全部认购价款划入保荐机构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如本次发行最终未能实施,则罗邦毅所缴纳的认购价款及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期间利息将被退回给罗邦毅。
在罗邦毅支付全部认购价款后,公司应尽快将罗邦毅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以使罗邦毅成为认购股票的合法持有人。
(6)罗邦毅承诺:罗邦毅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
(三)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各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在同时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本协议获得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2、本协议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四)协议的终止
双方同意,本协议自以下任一情形发生之日起终止:
1、公司根据其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认为本次发行已不能达到发行目的,而主动向中国证监会撤回申请材料;
2、协议双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均已完全履行完毕;
3、本协议的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事件,且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五)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署,各方均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协议约定的条款,应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给守约方造成损失,应承担赔偿责任。
2、一方因本协议约定承担赔偿责任时,不免除其应继续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展开,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未来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对公司的发展战略具有积极作用。本次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能够优化公司产品结构,提升公司盈利水平,提高公司研发能力,并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的长期可持续发展,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与净资产规模将同时增加,资产负债率水平将有所下降,有利于增强公司抵御财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优化资产结构,降低财务成本和财务风险,增强未来的持续经营能力。同时,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完成,现有主营业务进一步完善升级,可有效扩宽客户渠道及稳步提升营业收入,项目效益将逐步显现,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公司与罗邦毅先生签署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协议》
4、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预案。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6
杭州永创智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843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5.8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9,525.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为人民币3,811.03万元,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35,713.97万元。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验,资金已全部到位,并存储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1560.26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为4209.18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古荡支行、兴业银行杭州湖墅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与浙江永创机械有限公司、海通证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已使用募集资金31560.26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4,463.97万元,偿还银行贷款10,000万元。年产30000台(套)包装设备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4,561.57万元,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使用募集资金2,534.72,募集资金余额为4209.18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6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证券代码:603901 证券简称:永创智能 公告编号:2016-057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公司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14日
至2016年9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6年8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相关法定媒体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51)。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自然人股东: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股东可以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传真或信函的登记时间以公司收到为准。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股东大会登记”及联系方式。
2、参会登记时间:2016年9月14日-15日(9:00-11:30, 13:30-17:00)。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4、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平台直接参与投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请出席现场会议者最晚不迟于2016年9月16日(星期五)下午14:00
到会议召开地点报到。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彩芹、耿建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园七路2号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0
电话号码:0571-28057366
传真号码:0571-28028609
特此公告。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杭州永创智能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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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