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71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16日上午10:30在深圳市龙岗区布澜路甘李工业园金苹果创新园A栋21层公司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8月1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参加通讯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钟葱先生主持,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及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参会董事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 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平安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申请1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黄金租赁、商票保贴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二年,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宝庆连锁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二级子公司南京宝庆银楼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连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申请14,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黄金租赁、商票保贴及商票贴现、进口开证、代付、押汇等业务。公司为宝庆连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为14,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及宝庆连锁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宝庆尚品向浦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尚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黄金租赁、商票保贴及商票贴现、进口开证、代付、押汇等业务。公司为宝庆尚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及宝庆尚品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 审议通过《关于宝庆尚品向广州农商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宝庆尚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及商票保贴等业务。公司为宝庆尚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及宝庆尚品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与上述银行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721 证券简称:金一文化 公告编号:2016-172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
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融资事项概述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5年9月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首体南路支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申请了总额为1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将于2016年9月到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向平安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申请13,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黄金租赁、商票保贴等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一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两年,担保金额为13,000万元。
公司二级子公司南京宝庆银楼连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连锁”)2015年10月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申请了总额为18,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将于2016年10月到期。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宝庆连锁拟继续向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申请14,000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黄金租赁、商票保贴及商票贴现、进口开证、代付、押汇等业务。公司为宝庆连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担保金额为14,0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庆尚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浦发银行南京分行申请4,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及项下融资、黄金租赁、商票保贴及商票贴现、进口开证、代付、押汇等业务。公司为宝庆尚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金额为4,000万元。
宝庆尚品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拟向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农商行”)申请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为一年,在该授信额度下进行流动资金贷款及商票保贴等业务。公司为宝庆尚品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一年,担保金额为10,000万元。
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的各项子议案。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钟葱先生、宝庆尚品及宝庆连锁法定代表人张鑫先生与上述银行及相关方签署融资担保事项下的有关法律文件。以上授信及担保额度不等于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及担保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及担保金额为准。上述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的授信及担保额度,尚在2016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南京宝庆银楼连锁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4年12月02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龙腾南路32号
法定代表人:张鑫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银珠宝首饰的回收加工、生产、销售、展览、维修;珠宝首饰设计、研发;工艺品制造、销售;金银铜工艺品表面处理服务;贵金属经纪;百货、交电、首饰、工艺美术品、收藏品销售;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宝庆尚品持有宝庆连锁100%的股权。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宝庆连锁资产总额为105,416.93万元,负债总额为81,043.50万元,净资产为24,373.43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92,218.42 万元,利润总额为4,703.85万元,净利润为3,467.35 万元(经审计)。
2、公司名称:南京宝庆尚品珠宝连锁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8月21日
注册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正洪街18号
法定代表人:张鑫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经营范围:金银珠宝首饰销售、设计、研发、展览、维修;金银铜工艺品表面处理;百货、交电、工艺美术品销售;贵金属经纪;物业管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宝庆尚品51%的股权。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宝庆尚品资产总额为139,094.73万元,负债总额101,943.03 万元,净资产为37,151.71万元;2015年度营业收入为 212,227.64 万元,利润总额 8,507.62 万元,净利润为6,286.23万元(经审计)。
三、 融资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担保类别:保证担保
担保期限:公司融资事项的担保期限为两年,其他公司子公司融资事项的担保期限为一年
权益人:平安银行北京首体南路支行、浦发银行南京分行、广州农商行
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4.1亿元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此次融资及担保事项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次担保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6年8月16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35.61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72.77%,全部为母子公司之间(含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本次担保总额为人民币4.1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经审计)的19.89%。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备查文件: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金一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