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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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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面国际贸易规则体系
的深刻变革

201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陆 燕

现代世界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对外开放和市场竞争,所谓围堵、孤立或封锁之说既不符合现实,也不符合逻辑。作为世界经济贸易大国以及世界贸易体系的受益者,面对当前进展加快与竞争激烈的贸易规则重构,我们要增强紧迫感,积极参与其中,以自身发展去适应规则变化,以自身发展去引领规则重构,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

□陆 燕

当前国际贸易规则体系正处于新一轮的重构期,经历着1994年乌拉圭回合结束以来最大一轮的改革与完善。新贸易规则体系注重议题的广泛性和规则的高标准,有着丰富内容和复杂性。国际贸易规则重构,不仅对世界经济贸易格局和国际经贸关系调整产生深远影响,也给中国开放型经济发展带来新挑战新机遇。

贸易规则体系变革的影响复杂而深远

国际经济规则需要不断革故鼎新,以适应经济全球化发展要求和全球增长格局的新变化。总体看,新的全球贸易规则体系形成尚需时日,但全球贸易规则的变革已是大势所趋。国际贸易新规则及新秩序的形成与走向将深刻影响未来世界经贸发展与合作的格局。

推动全球市场更加开放。在经历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世界各国需要彼此创建一个更加开放的市场和更加深入广泛的经贸合作来推动经济增长。在新一轮全球贸易规则体系变革中,推动市场进一步开放、削减贸易与投资壁垒仍是基本方向和核心。无论是传统议题还是新议题的谈判,都力求实质性地消除现存的贸易与投资壁垒,提高全球市场的相互开放程度。而无论是多边、诸边,还是区域、双边层面的贸易谈判,也都是在以不同方式推进全球和区域市场开放。

发达国家继续掌控规则制定主导权。美欧一直以来是国际贸易规则的引领者、制定者与最大受益者,在规则制定上占据绝对优势,发挥着重大影响力。近年来,美欧凭借掌控全球治理制度性话语权的战略能力,积极推出TPP、TTIP、TISA等贸易协定谈判,这既反映了世界经贸格局的深层次变化,也凸显了美欧主动进行战略性调整的布局。其目的在于争夺规则制定主导权,占据未来国际竞争制高点,维护在全球治理中的领航地位。受新规则体系的压力与制约,世界其他国家都感受到新的竞争压力。如何在贸易规则重构中避免被边缘化,是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要正视的严峻挑战。

WTO多边贸易体制受到冲击。以WTO为核心构建的多边贸易体制,长期以来一直以贸易谈判、约束性承诺、法律条约义务等形式加以推进。但面对国际竞争格局的变化以及不同成员的多元化利益诉求,WTO面临着“适应能力”危机。由于多哈回合进展艰难,贸易新议题讨论面临阻力,美欧发达国家通过搭建引领国际贸易规则调整的区域贸易框架体系来推进贸易议程。TPP、TTIP等“超大型”区域贸易协定成为构建全球贸易新规则体系的重要平台。美欧这两大WTO核心成员选择优先推动区域协定和诸边协议谈判,无疑对多边谈判造成最为消极的影响。新区域主义蓬勃发展,使多边体制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中心地位受到挑战,这是战后以多边主义为基础的全球贸易治理体系的重大转向。

引发各国经济结构的调整与开放。传统的贸易协定谈判重点关注的是边境措施,如关税壁垒、非关税壁垒、市场准入等,而新一轮贸易规则体系变革正将规则调整范围从边境措施向边境内措施延伸,试图规制成员方边境内的体制和政策措施,并对一些全新的贸易议题开展探索。从TPP协定看,贸易规则内容涵盖货物、服务、知识产权、国内规制、竞争政策、政府采购、劳工标准、环境标准、国有企业、电子商务、投资争端机制等,已经远远超出传统的贸易投资自由化领域,涉及一国内部的政策和体制。对于每个国家而言,新贸易规则体系将带来制度改革与结构调整的严峻挑战。

中国要成为规则制定的参与者与引领者

世界贸易体系的变革既是挑战,也是机遇。要看到,现代世界经济的基本原则是对外开放和市场竞争,所谓围堵、孤立或封锁之说既不符合现实,也不符合逻辑。作为世界经济贸易大国以及世界贸易体系的受益者,面对当前进展加快与竞争激烈的贸易规则重构,我们要增强紧迫感,积极参与其中,以自身发展去适应规则变化,以自身发展去引领规则重构,不断增强我国在国际经贸规则制定中的影响力,提高我国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我国积极参与贸易规则重构,是顺应世界经济发展大势的客观要求,是保障和维护自身发展需要的必然选择,也是履行负责任大国责任与义务的体现。

做国际规则变革的参与者引领者。过去我国更多地将自身定位于规则的接受者、适应者和遵守者。如今外部环境变化与自身实力提升,为我国参与并扩大在全球经济治理中的制度性话语权提供了条件和机遇。我们要直面全球贸易规则体系的深刻变革,认真研究,未雨绸缪,沉着应对。要深刻理解和接纳基于全球价值链和可持续发展制定全球贸易规则体系的理念,以开放、包容、与时俱进的态度客观认识贸易规则重构的影响及作用。要注意把我国的利益诉求与国际社会的需要结合起来,争取把我国不断提高的综合国力逐步转化为在规则制定中更加有力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努力构建公平的规则环境。

全方位参与国际贸易规则重构。全球贸易新规则体系决定着未来国际竞争规则和产业格局,我国要提出相关主张和方案。继续致力于维护以规则为基础的、透明、非歧视、开放和包容的多边贸易体制,减少和消除贸易投资壁垒,主动参与及局部引领多边贸易谈判。顺应全球自贸区蓬勃发展趋势,加快我国自贸区战略布局。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与沿线国家构建与国际经贸新规则相衔接的贸易投资合作机制。对于TPP、TTIP 和TISA 等新型贸易协定持开放态度,倡导TPP和RCEP对接融合,朝着亚太自贸区的大方向迈进。积极推动中美、中欧投资协定(BIT)谈判,探索构建多边投资规则,创新与发达国家的合作模式,加强政策协调,增进开放互信。

主动实施新的改革和开放。应将高标准、宽范围的国际贸易规则作为倒逼国内体制改革的动力,制定主动调整与转变的战略和实施规划,通过深度改革开放与世界经济贸易发展趋势相向而行。要自觉地向国际贸易规则的高标准靠拢,加快市场准入、投资管理体制、政府采购、劳工环境、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相关法规制度改革,构建公平有序、充满活力的市场环境,为我国经济长期发展提供制度保障和强大动力。加快自贸试验区建设是应对国际贸易规则重构的一个突破口和着力点,要推动自贸试验区建设沿着从试点到推广的路径与国际经贸规则对接,为深化改革开放提供可推广、可复制的做法。

加强规则制定的能力建设和能力提升。客观地看,我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还处于起步阶段,与美欧日等相比,我国参与国际经贸规则制定的实践经验、知识储备、人才培养等相对不足,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参与水平仍是十分迫切的任务。要重视参与国际规则制定的软实力建设。对于TPP、TTIP、TISA等协定所涉及的贸易新规则与标准,不仅要重视,更要深入了解和研究,以把握国际贸易政策的前沿,争取在国际贸易规则制定中的主动权。认真研究和分析对中国的影响及挑战,研究借鉴相关规则深化国内改革的可行性,及早做出应对预案与战略调整。改进涉外经济贸易决策协调机制。建立国际经贸谈判新机制。打造对外开放战略智库,为科学决策提供具有前瞻性的政策建议和智力支撑。

(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世界经济贸易研究部副主任,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