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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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49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6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1栋12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史玉柱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6年9月2日下午15:00在上海召开。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临052)。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主营业务及财务部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具体内容详见《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临051)。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50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6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6日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1栋12楼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永明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 2016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6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主营业务及财务部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 - 临051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8月16日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概述

鉴于公司重大重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公司的资产、主营业务及股权结构等发生全面变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计处理的复函》等的相关规定,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本着谨慎性会计原则,公司将继续执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置入资产现行的相关会计估计,决定自2015年1月1日起,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固定资产折旧年限、无形资产摊销年限、固定资产折旧年限、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等会计估计进行变更。具体调整如下:

1、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变更前: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不再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按组合方式实施减值测试时,坏账准备金额系根据应收款项组合结构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债务人根据合同条款偿还欠款的能力)按历史损失经验及目前经济状况与预计应收款项组合中已经存在的损失评估确定。

不同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计提方法: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本公司对于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具备以下特征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发生了减值的,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提坏账准备: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等。

变更后: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对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如有客观证据表明其已发生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重大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应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

本集团以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确定应收账款组合(除应收关联方款项和应收增值税即征即退款项),并采用账龄分析法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比例如下:

2、固定资产折旧

变更前:

固定资产折旧方法如下:

变更后:

固定资产的折旧釆用年限平均法计提,各类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如下:

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3、无形资产摊销

变更前: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变更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此外,还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

变更后:

无形资产按照其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无法预见其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各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如下:

本集团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建造办公楼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其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本集团至少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本集团将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予以资本化,即: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待摊费用

变更前: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报告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本公司的长期待摊费用主要包括租入房屋装修支出、办公室装修费。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按直线法摊销。具体年限如下:

变更后:

长期待摊费用采用直线法摊销,摊销期如下: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由于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所致,以上变更后的会计估计为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相关会计估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 号-企业合并》关于反向购买的处理原则,本公司2016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应以法律上子公司(购买方,即上海巨人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财务数据为基础编制,同时,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也应当是法律上子公司的比较信息,因此,对于公司以往各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索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根据现主营业务及财务部颁布或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对公司相关会计估计进行的变更,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监事会意见

鉴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公司主营业务已发生变更,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符合公司情况,并更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8月 18日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52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8月16日,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董事会第四届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具体内容

2、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预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3、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度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在2016年上半年中,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9,997,440.16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利润总额589,586,805.6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0.2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99,672,009.5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749.13%;利润总额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增长。鉴于公司当前稳健的经营状况及良好的发展前景,在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利益和合理诉求的情况下,公司同意控股股东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提议。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若能实施,将会进一步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优化股本结构,让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经营成果,也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二、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在本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的持股变动情况。

(1)在本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及发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658号)核准,本公司向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发行156,723,643股股份、向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54,326,299股股份、向上海鼎晖孚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46,996,884股股份、向上海铼钸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5,862,513股股份、向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发行42,724,440股股份、向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8,306,386股股份、向弘毅创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35,247,663股股份、向上海孚烨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23,498,442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上述股东均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其一致行动人;

(2)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彭建虎持股数未发生变化;

(3)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史玉柱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巨人投资有限公司97.86%股权,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156,723,643股股份;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并且,巨人投资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90.49%股权,上海健特生命科技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有限合伙份额,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54,326,299股股份;

(4)公司董事及总经理刘伟女士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3%股权份额比例,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8,306,386股股份;持有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21.28%份额比例股权,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42,724,440股股份;

(5)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屈发兵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5.10631%份额比例股权,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8,306,386股股份;持有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10.03213%份额比例股权,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42,724,440股股份;

(6)公司监事会主席朱永明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份额比例股权,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8,306,386股股份;持有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0.91%份额比例股权,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42,724,440股股份;

(7)公司财务总监任广露先生不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持有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4.96%份额比例股权,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42,724,440股股份;持有上海铼钸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3.84%份额比例股权,上海铼钸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45,862,513股股份;持有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4%份额比例股权,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本公司38,306,386股股份;

(8)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2、提议人、5%以上股东及董监高未来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

提议人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的法人股东上海腾澎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鼎晖孚远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铼钸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中堇翊源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上海澎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弘毅创领(上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均承诺自2016年4月21日起36个月届满之日及业绩补偿义务(若有)履行完毕之日前(以较晚者为准)不上市交易或转让;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彭建虎持有的股份自2016年5月27日辞去董事长职务后锁定六个月。

2016年8月5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彭建虎的《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1.基本情况:彭建虎现持有公司股份43,721,700股,占公司总股本7.78%,均为高管锁定股(彭建虎已分别于2016年4月27日和2016年5月27日辞去公司总经理和董事长职务);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时间:告知函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股份解除锁定之后;

4.减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6.减持数量或比例:预计减持股份不超过1,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78%。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中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本次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由562,327,759股增加至1,686,983,277股,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原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下,自其申报离任信息之日起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进行解锁;公司原董事长及总经理彭建虎、原董事刘彦、原监事胡云波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2016年11月28日开始解锁,公司原副总经理叶桦、李维德波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2016年10月28日开始解锁.

4、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过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仍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将于2016年9月2日在上海召开。

四、其他说明

在此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兰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和承诺》;

2、公司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第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558 证券简称:世纪游轮 公告编号:2016-临053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16年9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1栋12楼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9月2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2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日下午15:00至2016年9月2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24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1栋12楼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投票: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8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与表决。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出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201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8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帐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6年8月29日-8月30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8: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宜山路700号C1栋1楼。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558投票简称:游轮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①买卖方向为买入;

②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申报价格,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③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④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⑤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4)计票规则

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时,如果股东先对议案1投票表决,然后对总议案投票表决,以股东对议案1中已投票表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未投票表决的议案,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然后对议案1投票表决,则以对总议案的投票表决意见为准。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日15:00至2016年9月2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半天,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人:向开全

联系电话:(023)62328999-9906

联系传真:(023)62949900

联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8号万达广场1栋5层公司证券部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附件:

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重庆新世纪游轮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帐号: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说明:1、请在“表决意见”栏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会议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