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368 公司简称:柳州医药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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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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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46.51%,主要系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长17.20%,同时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部分偿还银行贷款,财务费用大幅减少所致。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5,964,035.23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28%,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上年同期增长126.94%,主要系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资本增加所致。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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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是医药行业深化改革全面推进的年份,也是“十三五医改规划”开篇年度,医药产业将延续调整与转型期,在医改政策方面,公立医院改革持续推进,取消药品加成、推行“两票制”、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整合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推进分级诊疗等政策的推动使医药分开趋势日益明显。在行业监管方面,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持续开展违法行为整治行动,飞行检查常态化,对医药流通企业的监管日益严格。从长远来看,随着二胎政策放开、社会老龄化加快、“健康中国”战略的强力驱动和居民对健康消费的提升,医药产品和服务的钢性需求依然强劲,药品流通市场规模稳步增长,在多方政策的推动下,行业集中度和流通效率将进一步提升,促进企业创新业务发展和服务模式转型,运营效率稳步攀升。
2016年上半年,公司非公开发行顺利完成,现代物流有效实施运作,企业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全力推进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中药饮片加工基地项目建设,不断探索新的合作模式,积极推动企业多元化发展,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实现企业战略转型。公司按照既定的发展目标,贯彻董事会的战略部署,正确把握行业发展动态和政策信息,适时调整经营策略,通过创新合作模式、拓展增值服务、提升服务效率、多元化经营等方式巩固原有市场,拓展新的市场;加强和完善区域子公司建设,使区域业务不断拓展和渗透;在零售连锁方面完善零售药店布局,优化连锁药店经营,持续推动DTP药店业务,通过在医疗机构周边及院内布局开设便民药店,保证零售业务快速发展。公司按照上市公司内控要求严格内部控制,实施精细化、信息化管理,降低企业经营风险。报告期内,公司南宁中药饮片加工基地项目顺利通过GMP认证并逐步投产、公司与更多的区内中高端医疗机构签订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协议并逐步实施。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8,333.48万元,较上期增长17.20%;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37.12万元,同比增长46.51%,继续保持业绩稳步增长。
公司经营业绩的增长主要在于公司通过优质的配送服务、开展供应链延伸项目等增值服务保持公司与重点医疗机构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重要医院销售规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药品经营品规更加丰富,供应更加稳定充足,配送服务效率和准确度更高。除了规模以上医院纯销继续保持稳健增长外,零售终端继续保持增长势头。从品种上看,公司医疗器械收入有较大增长,销售规模扩大,药品也保持一定增长。公司在保证品种齐全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品种结构的经营策略,在这些因素的推动下,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与供应商深入合作,经销、代理权持续增长,经营品种和价格优势扩大
公司持续保持与上游供应商的良好合作关系。随着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的推进,公司与医疗机构的各项合作逐步深入,关系更加紧密,使公司的议价能力得到提高,同时公司优质的配送服务网络、规范的管理和渠道优势也促使更多上游客户与公司建立密切的合作关系,保障公司经营品种的齐全和药械供应的稳定充足。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区内总经销品种、代理品种持续增加,并得到越来越多知名外资品牌的认可,同时与供应商在DTP药店等业务上的合作也更加深入。公司品种和价格优势不断扩大。
(二)加强连锁药店合理布局,推进DTP药店发展,拓展医院内外便民药房合作
公司全资子公司——桂中大药房报告期内直营门店数量和营业收入均保持增长,为适应医改环境需要,承接医疗机构外流处方,形成与医疗机构的良性互补机制,桂中大药房零售药店发展重点关注市场需求、医院用药需求,重点布局和发展医疗机构周边药店,加强药店服务的专业化建设力度。截至本报告期末,桂中大药房已拥有181家直营药店,其中医保药店56家。在DTP药店方面,桂中大药房进一步拓展DTP药店业务,加快区域DTP药店布局,新增来宾、贵港、梧州等区域,截至报告期末,桂中大药房DTP药店数量达15家,并计划逐步将原有设立在医疗机构附近的传统药店纳入DTP药店体系发展,通过在医院内部及周边开设便民药房的形式,满足医院病人的个性化用药和自费药品需求。报告期内,公司药品零售业务收入27,885.01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0.86%。
(三)强化网上药店平台建设,拓展移动医疗购药业务,承接医疗机构外流处方,提升消费和服务便利性
报告期内,桂中大药房网上药店的经营更强化自营网上药店平台建设,优化品种结构,加强与供应商的合作,突出专营品种优势,避免恶性价格竞争,提高网上药店的药品销售占比。报告期内,网上药店业务销售较去年同期有所增长。桂中大药房不断提升药店专业化服务水平,积极开展移动APP平台搭建,筹备药店与医疗机构电子处方对接以及移动端口社保结算业务,为未来承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药事服务工作做好准备。
(四)推进现代物流联动运作,开展第三方物流业务,提升配送服务效率和物流专业化水平
公司充分发挥南宁、柳州现代物流基地的作用,加快各区域子公司仓储建设,进一步统一物流信息和作业管理,以两个现代物流基地为中心、各区域子公司仓储为基点,统筹整体库存管理,坚持就近配送的原则,充分利用各区域仓储资源,优化配送和仓储能力,为业务发展奠定基础。公司加强物流专业化建设,以投资设立的广西泛北部湾物流有限公司为契机,着手开展药品第三方物流业务。现代物流的有效运作和第三方物流业务的开展,将为上、下游客户提供更专业、高效的物流增值服务,促进企业战略转型。
(五)完善区域子公司建设,构建统一联动的营销网络,市场占有率提高
公司经过多年在广西市场的精耕细作经营,营销网络已初具规模,2015年公司已基本完成在区内各主要城市子公司的设立,为区域市场的深耕细分奠定基础。2016年公司加强各区域子公司尤其南宁、桂林、玉林等重点区域子公司的建设,完善配套服务和组织架构,以母公司经营管理模式为标准,严格区域子公司管理,整合各区域子公司资源,既实现属地化管理又能保证各区域信息数据共享、统筹规划、相互联动,使销售渠道进一步下沉的同时切实做到服务的统一、规范、高效。各区域子公司与各区域医疗机构也加强沟通与合作,全力推进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等合作项目,并以子公司为主体广泛参与招投标工作。报告期内,公司梧州、河池两个子公司入围广西壮族自治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格配送商,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各区域子公司均取得自治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合格配送商资格,为新一轮招标工作开展奠定基础,使分销网络进一步向基层延伸。
(六)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等医院合作项目有效推进,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市场份额
医院供应链延伸服务项目作为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一,建设期3年,拟在自治区内15-20家三甲医院和30-50家二甲医院实施。报告期内,项目新增广西中医药大学附属瑞康医院、柳州市工人医院、柳州市柳铁中心医院等合作医疗机构,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签订项目协议医疗机构达17家,同时合作的医疗机构也按照计划逐步实施项目相关建设。公司以供应链延伸服务为契机,同步开展药库托管、器械(耗材)供应平台、医院信息系统研发、零售便民药房合作等业务,进一步密切公司与规模以上医疗机构的合作关系,不仅有利于提升客户粘性,促进市场份额的提升,更能实现公司战略转型——即由传统的单一配送商逐步转向综合性现代医药物流服务供应商。报告期内,公司医院销售业务实现销售277,183.75万元,同比增长18.23%。
(七)拉大做强前后产业链,推进中药饮片生产加工和其他生产项目建设
公司积极向上游医药工业延伸业务,实现企业多元化发展。一方面积极推进中药饮片生产加工项目,报告期内,项目各项生产设备已安装调试完成,生产加工车间、产品质控中心等已投入使用,并通过GMP认证,符合生产要求。公司子公司广西仙茱中药科技有限公司已完成管理、质控、生产、营销等团队组建,着手生产经营工作。截至本报告期末,仙茱中药已试生产加工杏仁、桂枝、党参、盐杜仲、黄连片、生半夏、醋狼毒等三十余种中药材。此外,公司与广西医科大学制药厂共同设立广西医大仙晟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共建新厂房。医大仙晟将充分发挥广西医科大学制药厂的专业技术优势,开展药品生产、研发业务。报告期内,医大仙晟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在南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取得生产建设用地,项目已进入规划设计阶段。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报告期末,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有12家,其中10家全资子公司、1家控股子公司、1家参股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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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6-042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参加会议董事应到7人,实到7人,其中王波先生、田旷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朱朝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公司董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6-043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公司3名监事全部亲自出席会议并行使了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肖俊雄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经公司监事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多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监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368 证券简称:柳州医药 公告编号:2016-044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资金管理规定》、《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1187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125,000.00股,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为22,500,000.00股,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为5,625,000.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6.22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589,950,000.00元,扣减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58,611,3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31,338,7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14年11月27日出具了“勤信验字【2014】第1042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2号)的核准,公司采用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9,848,044股,发行价格为55.28元/股。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49,999,998.80元,扣减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24,730,048.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5,269,950.80元。2016年2月6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勤信验字【2016】第1013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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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2,080,088.88元。
注2: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12,440,184.57元。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15,461,380.37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3,732,250.66元;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为980,183,821.80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4,520,273.45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720,945,102.45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储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放、使用及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故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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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6年3月1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故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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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4年11月28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龙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于2015年3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并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柳州桂中大药房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公司于2016年2月1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市龙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及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充分保障保荐机构、独立董事以及监事会对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权。监管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止目前,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力、履行义务。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储和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一《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二《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5年3月13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5年2月2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5,247.71万元。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年3月28日,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止2016年3月28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598.31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三)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说明
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5年3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6年3月14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内。
201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
2016年3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5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补充流动资金实际划拨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均对上述各事项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一: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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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现代物流配送中心工程项目效益说明:1、该项目整体上实质为成本中心,通过提升公司的仓储规模、物流配送能力与配送效率,为医药批发和零售的主营业务开展提供有效保障和支撑,进而带来公司收入和利润规模的增长,该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已转入固定资产。2、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承诺效益为:项目投产后,第1年负荷运营45%,第2年负荷运营60%,第3年负荷运营80%,第4年开始达产,达到满负荷运营。项目达产当年预计公司物流配送能力(营业收入)达68亿元,利润总额2.18亿元,净利润1.63亿元。2014年、2015年、2016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56.55亿元、65.08亿元和36.83亿元,利润总额为2.15亿元、2.68亿元和1.87亿元,净利润分别为1.77亿元、2.26亿元和1.58亿元,与该项目承诺经济效益比较,公司在该项目完全达产前已基本实现项目预测效益,且该项目能为公司未来主营业务发展提供进一步保障和支撑。
附件二: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6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广西柳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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