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行业主要指标出现改善迹象,政策效果开始显现,虽然制造业行业情况稍好于工业整体情况,但国内外环境依然比较严峻。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积极研究外部环境,围绕着既定的发展战略,明确年度经营目标,致力于主营业务的稳定提升,将经营重点依然放在模具、注塑和五金三大业务板块,努力开发市场,公司净利润较上一期有所提升。鉴于长期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公司在报告期内加大了研发和固定资产的投入力度,新增了部分自动化设备,将部分老化设备进行更新,主要目的在于进一步加强研发及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竞争优势,稳固公司长期可持续性发展的根基。在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称号和深圳市宝安区科学技术奖+专利奖。公司在东莞新建了生产基地,便于服务公司的主要客户,同时也符合公司长期战略的需要。
在核心技术方面,公司构建完整的模具技术标准体系,实现了设计制造工序标准化、工艺标准化和工艺参数标准化,提高设计生产效率,提高了模具质量的稳定性,快速满足客户定制产品的个性化需求;基本建立模具技术标准数字化管理系统,通过各类系统的应用,达到技术标准的有效运用与及时更新,进一步促进设计生产综合管理信息化水平的提升;形成了一大批创新成果,主要在大型精密复杂模具的设计制造技术和模具设计制造技术标准的数字化技术两个方向。研究开发方面,公司延续过去的技术研发平台,始终围绕模具生产及相关的结构件生产等核心业务,致力于模具设计、生产工艺的研发和自主创新,保障公司技术竞争力和技术领先优势。
在技术创新方面,公司不断完善技术创新机制,始终保持着良好的技术创新氛围,积极与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建立联系,建立完善的“产学研相结合”平台。公司目前是 清华大学机械工程领域工程硕士“实践基地”、深圳大学—银宝山新模具工程联合实验室、深圳大学—银宝山新先进制造产学研基地、广东工业大学银宝山新先进制造产学研基地、广东工业大学材料与能源学院—银宝山新大学生就业实习基地。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研发人员培训体系,增加员工技术交流、学习的机会。
针对不断提高的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和监管机构巡视意见,董事会组织公司经营层认真学习新政策、新规则,推动公司进一步补充、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促进企业规范经营的意识和水平渐进提升。
认真履行公众公司应尽责任,努力提高经营业绩,积极回馈包括中小投资者在内的全体股东。经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会批准,实施了2015年度“高送转”利润分配方案,以1270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0股,以上方案已于2016年5月31日实施完毕。
公司2016年度经营形式正常,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1,317,387,320.42元,同比增长30.0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123,578.86元,同比增长33.79%。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与上期相比增加广东银宝山新科技有限公司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6-046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2016 年 8 月 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公司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事八名,董事张玉良先生因公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公司董事王朝晖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马克伟先生通过通讯方式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董事以现场举手表决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公司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于2016年8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做出公告;将《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6年8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做出公告。
(二)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16年8月1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 ninfo.com.cn)做出公告;独立董事对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发表独立意见。
(三)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号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如下:
1、章程第1.02条 原为: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40306103380921。”
现修改为: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发起方式设立,依法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724726827W。”
2、章程第1.06条 原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708万元”。
现修改为: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8,124万元”。
3、章程第3.07条 原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12,708万股,均为普通股”。
现修改为:
“公司股份总数为38,124万股,均为普通股”。
(四)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独立董事自任职以来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内部体系建设,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自2016年起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人民币肆万元(税前),调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捌万元整(税前)。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固定年薪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同意自2016年起对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固定年薪进行调整,具体方案如下:
1、总裁固定年薪由600,000元/年(税前)调整为780,000元/年(税前)
2、常务副总裁固定薪资由450,000元/年(税前)调整为580,000元/年(税前);
3、副总裁固定年薪由408,000元/年(税前)调整为530,000元/年(税前)。
(六)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1、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热流道系统生产及研发能力,促进整体市场竞争力,减轻公司的研发资源配置压力,提升研发效率,同意将“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由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慧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注: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的“深圳市贝斯特热流道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工商预核准意见,现变更申请名称为“深圳市博慧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慧’),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26.68万元,完成该项目投资计划的72.25%,剩余募集资金为932.07万元,占投资计划的27.75%。“博慧”注册完成后,在经审计、资产评估基础上,将公司热流道部门资产负债表内的全部资产、负债向新公司转让和交割。公司与热流道系统研发、生产相关的技术及人员也随之转入“博慧”。
“博慧”自然人股东孟庆春承诺,在本公司投入剩余募集资金932.07万元时,按其所占“博慧”出资比例,及时、足额投入人民币127.10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与调整,项目建设背景、市场需求、环保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内容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部分变更,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3、中国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结论为“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
4、公司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根据股东大会审议结果,申请授权公司办理相关事宜。
(七)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土地建设银宝山新横沥工业园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模具行业发展情况,结合目前公司在国内外市场高速发展趋势,公司现有厂房及其布局已经不能满足高速增长的市场需求;为解决公司引进包括精密模具自动化加工生产线、大型五轴多工位加工机床、半固态压铸等先进工艺和设备,实现公司现有工艺、产品的全面升级和生产集约化管理,经过多方面比较,公司希望在横沥镇建设生产基地;通过“总体规划,分期实施”方式,将公司主要生产单元迁入东莞市横沥镇。
预计,项目总投资207,587.55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投资170,925.69万元,占比82.34%,包括建安工程费和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0,170.00万元,占比4.9%;基本预备费7,516.77万元,占比3.62%;铺底流动资金18,975.09万元,占比9.14%;建设期2年,达产期2年。
项目达产后,预计将实现年产模具3,800套、注塑结构件22,000万套和五金结构件180万套,预计年产值499,600.00万元,达产年年利润总额42,374.76万元,年净利润36,018.54万元。
议案内容:
公司拟向东莞市横沥镇政府申请购置339亩土地,用于建设银宝山新横沥工业园;项目投资款项来源由公司制订筹集计划并履行相应审议批准程序。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申请授权公司办理有关申购土地事宜。
风险提示:
1、本议案尚须经公司权力机构审议批准;
2、申购土地须经土地管理部门及其他国家监管部门的批准并履行相关流程,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本项目可能受到产业政策调整、资金筹措、市场变化以及公司本身各项能力等因素的影响和制约,不能顺利实施。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八)本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
4、《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6-046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监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2016 年 8月 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公司应到监事三名,实到监事三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全体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我们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核查,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 2016 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1、主要内容如下:
为进一步提升公司热流道系统生产及研发能力,促进整体市场竞争力,减轻公司的研发资源配置压力,提升研发效率,同意将“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由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拟设立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博慧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注:原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的“深圳市贝斯特热流道系统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工商预核准意见,现变更申请名称为“深圳市博慧热流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慧’),具体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
截至2016年7月31日,公司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26.68万元,完成该项目投资计划的72.25%,剩余募集资金为932.07万元,占投资计划的27.75%。“博慧”注册完成后,在经审计、资产评估基础上,将公司热流道部门资产负债表内的全部资产、负债向新公司转让和交割。公司与热流道系统研发、生产相关的技术及人员也随之转入“博慧”。
“博慧”自然人股东孟庆春承诺,在本公司投入剩余募集资金932.07万元时,按其所占“博慧”出资比例,及时、足额投入人民币127.10万元。
本次募投项目变更与调整,项目建设背景、市场需求、环保情况及主要建设内容与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内容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部分变更,是公司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而作出的调整,符合公司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和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本次变更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投资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符合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也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因此,我们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的事项。
3、中国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核查意见》,结论为“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实施。”
二、备查文件
1、《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786 证券简称:银宝山新 公告编号:2016-048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会议决定于 2016 年9月9日(星期五)13:00 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的届次: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会议”)。
2、会议的召集人: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日期:
(1)现场会议时间:2016 年9月 9日(星期五)13: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 年 9月8日-2016 年 9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 年9 月9日(星期五)上午 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15:00 至 2016 年9月9 日(星期五)下午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股权登记日:2016 年9月 2日(星期五)
6、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9月2日,以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核以下议案: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营业执照号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变更募投项目热流道系统研发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购买土地建设银宝山新横沥工业园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 2016 年8月1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ltp.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 本公司的时间为准(须在2016年9月6日下午17时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7:30,电子邮件或信函以到达公司的时间为准。
3、登记地点:广东省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518108 传真:0755-2764249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石岩街道罗租社区建兴路5号,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非函、汤奇
电话:0755-27642925
传真:0755-27642492
电子邮箱:public@basismold.com
邮编:518108
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参会股东登记表(附件 2)、授权委托书(附件 3)
特此公告。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证券代码:”362786”;
2、投票证券简称:“银宝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 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 序:
(1)在投票当日,“银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下表:
表 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 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 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 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 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8日(星期四)下午3:00, 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9日(星期五)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回执
截至2016 年9月2日,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6年9月6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传 真号码:0755-27642492)。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附件3: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作为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 2016 年9月9日召开的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日期及期限: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 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