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69版)
2、负债结构分析
单位:万元
■
2013年至2016年6月末,北方稀土的负债总额由817,268.36万元下降至608,906.95万元,主要系短期借款下降较多所致。另外,公司于2013年发行短期融资券10亿元,并于2014年偿还。总体上看,近三年本公司负债规模逐年下降。
报告期内,北方稀土流动负债占比超过90%,主要系公司考虑成本因素等主要采用短期借款经营所致。
3、损益情况及盈利能力分析
单位:万元
■
2013年至2014年,我国镨钕产品、中重稀土产品及镧铈产品等稀土主要产品的售价有较大程度下降。同时,2014年价格相对较高的镨钕产品和中重稀土产品销量减少,售价较低的镧铈产品销量增加,导致营业收入较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2015年,公司产品销量较上年增加,导致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有所增加。同时,由于稀土整体行业不景气及产品价格下降,导致公司净利润有所下滑。
4、现金流量情况分析
单位:万元
■
2013至2014年,公司营业收入下降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有大幅减少,尽管采购支出、缴纳税金也有所减少,但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净额同比仍有较大幅度下降;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支出同比减少,使得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减少;公司减少了银行借款等融资规模,使得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大幅增加。2015年,公司销售回款较多,采购支出较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公司对外投资较上年同期增加,使得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增加;公司贷款规模较上年同期减少,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
5、偿债能力分析
2013年至2016年6月末,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注: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利息保障倍数=EBITDA÷财务费用
(5)EBITDA=利润总额+财务费用+固定资产折旧+摊销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及2016年6月末,本公司资产负债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分别为44.27%、42.63%、31.86%和38.32%,保持较低水平,整体偿债能力较好,未来仍有一定提高财务杠杆的空间。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和2016年6月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1.73、1.72、2.13和1.84,速动比率分别为0.74、0.77、1.02和1.04,短期偿债能力整体呈增强趋势。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和2016年1-6月,公司EBITDA利息倍数分别为5.27、3.24、5.32和5.11,具有较强的利息偿付保障能力。
6、未来业务目标及经营计划
(1)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
稀土是发展新兴产业、改造传统产业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推动和规范下,我国稀土产业在结构调整、创新能力建设、集中度提升、环境治理与资源保护等方面均取得了长足进步,行业内企业的经营管理、技术装备、市场竞争、科研开发、环保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以磁性材料为代表的稀土功能材料产业发展迅速,国内稀土整体发展迈上了新台阶。特别是国内六大稀土集团的组建运行,是近年来我国稀土产业规范发展的阶段性成果。
目前,在国内稀土采、选、冶上游端,国家总量控制计划主要向六大稀土集团配置。稀土上游散乱发展、无序竞争的局面有所改观,稀土乱采滥挖、违法生产流通的现象初步得到遏制。下一步,国家有关部门仍将深入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稀土生产管理将更加严格规范。稀土行业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努力化解过剩产能,建立规范有序、平稳运行、促进稀土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的稀土市场秩序。
(2)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依托控股股东拥有的白云鄂博矿产资源优势,加强对北方地区稀土原料生产的掌控,积极探索开发国内外稀土资源,持续巩固提高上游产业竞争优势。以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合资合作等方式加强对稀土原料产品的应用开发,重点发展磁性材料、抛光材料、贮氢材料、发光材料、催化材料等稀土功能材料,有选择地发展部分稀土应用产品,提高产品附加值。以科技进步和管理水平提升为核心提高发展质量,努力打造“国内最强,世界一流”稀土企业。
(3)经营计划
2016年,公司制定了优化生产经营组织,全力争创效益、对外开展合资合作,完善资源和产业链布局、建成环保项目,持续推进绿色发展、切实发挥科研平台作用,提升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管理素质,实现管理持续进步的经营计划,公司计划实现销售收入50亿元。由于稀土市场波动性较大,产品价格未来走势难以准确预测,因此上述目标能否如期完成,存在不确定性。
四、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将用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调整债务结构,补充流动资金和/或项目投资等合法合规用途。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等确定。
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拓展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扩大运营资金规模,保障公司长期可持续健康发展。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对外担保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3.85亿元,其中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13.85亿元。公司不存在为除子公司之外的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的情况,所担保的子公司不存在到期偿还债务困难给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此外,公司对外担保均按规定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重大诉讼
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32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合资成立新公司并建设稀土催化剂
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公司与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发展公司”)、自然人邱海旺合资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50,000 m3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项目。
●投资金额: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700万元,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45%。
一、投资概述
为延伸公司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稀土镧铈类产品附加值,将稀土镧铈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培育稀土功能材料新的利润增长点,发展公司稀土催化剂产业,在前期调研考察、谈判的基础上,公司以现金方式出资2700万元,与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发展公司”)、自然人邱海旺合资成立新公司,并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50,000 m3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项目。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合资成立新公司并建设稀土催化剂项目的议案》。本对外投资事宜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主体基本情况
(一)京运通发展公司
北京京运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是A股上市公司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运通”)的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注册地为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四路158号1幢101室。法定代表人:冯焕培。营业范围为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物业管理;清洁服务;机电设备维修;园林绿化服务;盆景、花卉出租;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销售清洁用品、机电设备、机械设备、日用百货、办公用品、五金交电、装饰材料;房地产开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
京运通发展公司与北方稀土之间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由于京运通发展公司成立时间不足1年,现将其母公司京运通主要财务数据说明如下:截至2015年12月31日,京运通总资产105.72亿元,净资产61.03亿元;营业收入15.83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亿元。
(二)邱海旺
邱海旺,男,中国国籍。住所地: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担任内蒙古蒙邦工程爆破有限公司、包头市中海惠邦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海惠邦环保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海惠邦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内蒙古中海惠邦房产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其本人与北方稀土无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新公司基本情况及出资安排
新公司名称拟定为“内蒙古希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注册资本6,000万元。主营业务为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研发、设计、制造和工程实施。合作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金额及占新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如下:
■
(二)法人治理结构
三方约定,新公司董事会由5人组成,其中北方稀土推荐3名,京运通发展公司推荐2名,董事长由北方稀土推荐的董事担任。新公司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职工监事至少1名,监事会主席由自然人股东邱海旺担任。新公司经理由京运通发展公司推荐,财务负责人由北方稀土推荐。
(三)知识产权与市场开拓
京运通发展公司的技术使用费按照新公司销售收入(含增值税)的一定比例进行提取,在销售量达到一定数值后不再提取。技术使用费的支付由新公司与京运通发展公司另行约定。
新公司采购的主要活性原料由京运通发展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企业生产供应,并根据订单确定活性原料的采购合同。届时京运通发展公司将提供其委托的第三方企业的活性原料生产成本,新公司活性原料采购价格为成本价加一定比例的毛利润。
京运通发展公司委托的第三方企业生产活性原料所需的稀土原料,由北方稀土供应,北方稀土确保以相应价格向京运通发展公司供应稀土原料。
京运通发展公司承诺,随着稀土脱销催化剂产品的不断研发升级,其新的技术及应用等相关知识产权,新公司在三方合作期间内无偿使用及共享。京运通发展公司及其委托的第三方在包头之外的全国其他地区布局的生产企业生产的固定源稀土脱硝催化剂产品总量超过国内总市场容量的50%时,须征得其它合作方同意认可。
(四)新建项目情况
三方以新公司为主体建设“年产50,000 m3稀土基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催化剂”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建设地点及生产规模
新公司选址在包头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稀土应用产业园,项目设计占地196.52亩,年产稀土基SCR烟气脱硝催化剂50,000立方米,分两期实施,其中一期20,000立方米,二期30,000立方米。
2、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45,185.78万元,其中:建设投资38,555.49万元,流动资金6,345.29万元,建设期利息285万元。其中一期总投资23,393.18万元,二期总投资21,792.60万元。
3、项目经济效益估算
本项目实施后可达到年产50,000立方米稀土基SCR烟气脱硝催化剂的生产能力。项目投产后,销售收入68,000万元,总投资收益率26.18%,年均利润总额11,787.37万元,年均所得税2,946.84万元,税后利润8,840.53万元,投资回收期4.7年,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合作方合资成立新公司并建设稀土催化剂项目,能够延伸公司产业链,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提高公司稀土镧铈类产品附加值,将稀土镧铈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有助于形成下游稀土功能材料新的利润增长点,填补公司稀土催化剂产业发展空白,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及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年产50,000m3稀土基SCR烟气脱硝催化剂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合作协议》;
(四)《知识产权及市场开拓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临)2016-033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接受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宸信托”)投资入股邀请,出资不超过1亿元,投资华宸信托。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同为华宸信托控股股东,公司本次投资华宸信托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在过去12个月未与华宸信托发生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拓展公司经营业务,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接受华宸信托投资入股邀请,对其增资入股。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在投资金额1亿元内,根据华宸信托增资扩股方案,确定投资额。
公司控股股东包钢(集团)公司为华宸信托控股股东,公司本次投资华宸信托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5%,本次交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与华宸信托同为包钢(集团)公司控股的法人,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关于关联方的认定规则,包钢(集团)公司、华宸信托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栓师
注册资本:147.76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
经营范围:钢铁制品,稀土产品,普通机械制造与加工,冶金机械设备及检修,安装等。
2、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甄学军
注册资本:5.72亿元人民币
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如意西街23号
经营范围: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信托;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等。
华宸信托(原内蒙古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8年,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的信托投资公司。2007年,按照国家银监会的统一部署,顺利完成业务转型审批工作,同时更名为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华宸信托自成立以来依托信托制度,发挥多元化金融理财平台优势,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效益,是一家具备一定实力的信托公司。
华宸信托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
目前,华宸信托出资人出资金额及比例如下:
■
三、关联交易履约安排
公司将在华宸信托确定增资扩股方案后,披露投资华宸信托协议签署情况、关联交易金额、支付方式、支付期限等相关内容。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华宸信托有利于拓展公司经营业务,有利于深化与华宸信托等金融机构的合作水平,符合公司整体利益。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华宸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议案》,关联董事魏栓师、张忠、杨占峰、翟文华、王晔、张日辉、李金玲回避了对本议案表决,非关联董事以7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了该议案。
六、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一致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认为本次关联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监管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北方稀土独立董事关于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北方稀土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34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稀土医疗产业基地。
●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
一、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做大做强,按照公司的整体战略部署,结合公司“由以原料供应为主向逐步做大做强功能材料和终端应用产品”转型升级的需求,借助稀土转型升级试点项目专项扶持资金政策优势,利用已建成的稀宝医疗磁共振产业平台,拟投资20,000万元规划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延伸稀土终端高科技应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1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的议案》。本投资项目建设不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建设内容
北方稀土在子公司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现有厂区预留土地(75亩)上,规划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建设4.55万㎡钢结构厂房及研发服务中心,包括:移动车载磁共振生产线、CT生产线、DR生产线、超声生产线、心脏监护仪生产线等,远程会诊及医疗影像云平台,研发检测物流服务中心,管网道路等公辅设施。形成高性能大型医疗设备产业化基地,打造北方地区最具规模的综合医疗平台。北方稀土整体投资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独立拥有固定资产完整的所有权,以此为平台吸引医疗企业入驻基地,出租厂房给入驻企业并为其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打造轻资产运营新模式。北方稀土以相对稳定的租金收入作为投资收益。
(二)项目投资及建设计划
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18,000万元(基建投资13,000万元、设备投资5,000万元),不可预见费用2,000万元(项目开办费、管理费用、土地费用等)。项目建设期限预计2年,自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
(三)项目前期工作
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申报了包头市2016年稀土产业转型升级试点项目,通过工信部专家组评审,在48个申报项目中评分最高;包头市政府为该项目匹配专项资金1300万元,2017年将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继续匹配专项资金。
(四)入驻基地项目
北方稀土稀宝医疗潜在合作伙伴多、渠道宽,仅独墅联盟就有30余家不同产品的医疗企业资源。目前,实施中的项目有3个,正在洽谈引进的项目有4个。
1、实施的项目
(1)移动车载磁共振项目。稀宝医疗与中国心脑血管病急救产业联盟(IBX)共同实施,研制国内首台移动车载磁共振,建设移动车载磁共振生产总装线。目前正在进行底盘车辆的改装设计。
(2)稀宝朗润项目。稀宝医疗与苏州朗润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合资注册成立内蒙古稀宝朗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稀宝朗润),生产、销售数字化X射线成像系统(DR)、数字化彩色超声诊断仪(彩超)等二类医疗器械。目前正在办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预计年内可以实现产品上市销售。
(3)远程会诊及医疗影像云平台项目。依托稀宝医疗多级远程会诊系统,建立一个智能化的医疗平台,即“互联网+医疗+智能装备”远程会诊及医疗影像云平台。该平台将涵盖区域内三甲医院、二级医院、县级基层医院、社区乡镇医院所有资源,实现数据及信息共享,以“远程会诊、远程诊断、远程教育、远程服务”四大功能推动实施分级诊疗。
2、正洽谈的项目
(1)与明峰医疗进行接触洽谈,对方有意向就CT等产品与我们合作,目前正在设计合作方案及产品方案。
(2)与韩国某医疗公司进行洽谈,对方拟就全线医疗检测设备与我们合作。
(3)与苏州德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洽谈,对方拟以心脏监护仪产品入驻基地进行合作。
(4)研发检测物流服务中心项目
整合稀土产业基地的入驻企业资源,建立研发检测物流服务中心,为各企业提供研发技术支持、测量检测、咨询、设备物流等有关服务,促进医疗产业基地企业的优势互补、技术共享。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设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有利于进一步打造稀土终端应用医疗业务板块,符合公司战略思路重点和转型升级需求,将提升稀土终端应用在稀土产业链条中的比重。
四、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稀土医疗产业基地项目可行性方案》。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临)2016-035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本次预计担保金额:不超过30.9亿元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连带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反担保协议将在担保事项发生时签订)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本次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稀宝医疗”)、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公司”),为北方稀土的相对控股和绝对控股子公司。公司2015年度股东会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北方稀土拟为稀宝医疗贷款提供担保的额度为9,000万元,为国贸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额度为30亿元。
目前,稀宝医疗股东新奥博为技术有限公司、国贸公司股东高新控股因其他原因,无法按其持股比例向北方稀土提供相应额度的反担保。但鉴于上述两家子公司生产经营对资金的需求,公司在稀宝医疗、国贸公司其他股东不能按其持股比例为北方稀土提供反担保前提下,拟继续为稀宝医疗、国贸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包头市稀宝博为医疗系统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稀土高新区黄河路83号
法定代表人:张忠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3-28:医用磁共振设备。(生产许可
证有效期至 2016.6.1).销售:III类:注射穿刺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超声仪器及有关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医用高频仪器设备;医用磁共振设备;医用X射线设备;手术及急救装置;低温治疗仪器;诊断图像处理软件;介入器材;II类:无创意用传感器,无创监护仪器;便携式超声诊断设备;医用 X 射线设备;X 射线透视、摄影附加装置;软件。一般经营项目:对外进出口贸易、从事上述产品的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销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2、内蒙古包钢稀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包头稀土高新区黄河路83号
法定代表人:王福生
经营范围: 各种稀土氧化物、化合物、稀土金属等稀土产品的采购、仓储、销售;冶金、化工产品、有色金属及合金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及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采购、销售;稀土行业生产中各类回收产品的采购与销售;稀土信息咨询服务;进出口贸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又一期的财务数据
单位:元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方式:保证
担保类型:连带责任
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2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在稀宝医疗、国贸公司其他股东不能按其持股比例向北方稀土提供股权反担保前提下,继续为稀宝医疗、国贸公司两家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可以保证其发展资金需求,有效降低融资成本,能够保障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为有效防范为稀宝医疗、国贸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其财务状况,加强调研与风险评估,必要时减少担保额度。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为部分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在两家控股子公司(稀宝医疗、国贸公司)其他股东不能按其持股比例为北方稀土提供股权出质反担保时,继续为两家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是从公司发展战略出发,基于现实因素考量而作出的决定。公司为两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其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其融资成本,提高其自身运营发展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进而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公司董事会对该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为两家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并将该担保议题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3.85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6.65%。公司除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无其他担保事项,亦无逾期担保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北方稀土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北方稀土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三)被担保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临)2016-036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发展需要,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根据国家“三证合一,一证一码”、工商分级管理等改革政策,公司《章程》第二条需相应进行修改。同时,公司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及修改<章程>的议案》,拟在公司营业范围中增加“资产出租”业务。但公司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时,工商部门根据《企业经营范围管理规定》,要求公司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选择规范的经营范围业务名称。为此,公司拟将原增加的经营范围“资产出租”变更为“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业务并相应修改《章程》第十三条。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具体如下:
一、修改《章程》第二条
《章程》原第二条为: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1997年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股批字[1997]1号”文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150000000006308。
修改为: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1997年1月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内政股批字[1997]1 号”文批准,以公开募集方式改制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设立,在包头市食品药品监督和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并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50000701463622D。
二、修改《章程》第十三条
《章程》原第十三条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稀土技术转让;稀土生产设备的制造、采购与销售;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经营;铁精粉的生产与销售;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稀土产品、充电电池、五金化工产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16种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生产、销售冶金、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建筑安装、修理;资产出租。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未获审批前不得生产经营)稀土精矿、稀土深加工产品、稀土新材料生产与销售、稀土高科技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与销售;稀土技术转让;稀土生产设备的制造、采购与销售;煤炭及其深加工产品经营(需要许可或资质的除外);铁精粉的生产与销售;铌精矿及其深加工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出口本企业生产的稀土产品、充电电池、五金化工产品(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 16 种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生产、销售冶金、化工产品(专营除外),技术咨询、信息服务;建筑安装、修理(除专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编号:(临)2016-037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18日收到王晔女士递交的辞职申请。王晔女士因届包钢(集团)公司离岗退养年龄,特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合适的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在公司未选举出新的董事之前,王晔女士仍将履行公司董事职务。
公司董事会对王晔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11 证券简称:北方稀土 公告编号:2016-038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9月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9月6日 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公司305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9月6日
至2016年9月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止2016年8月29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会议登记手续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的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和在网络投票时段内参加投票的本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要求: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除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证明外,还应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2、股东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人营业执照、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持股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证件外,还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二)登记地点:内蒙古包头市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黄河大街83号北方稀土证券部
(三)登记时间:2016年9月5日(星期一,8:30~11:30,13:30~16:30)
(四)登记方式:拟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可在登记时间到公司登记,也可通过先传真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登记。现场参会股东务请提供联系电话,以便于会务筹备工作。
(五)联系人:郭剑
联系电话:0472-2207799 2207788
传真:0472-2207788
六、其他事项
与会股东食宿等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19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北方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9月6日召开的贵公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