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6)050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16年8月7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董事。应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为7人。其中董事曾展晖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委托董事杨芳欣先生代为表决;独立董事蓝海林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宋铁波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建刚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16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267,166.02元,其中公司核销应收账款40,447.37元,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凯恒电机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165,000.00元,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19,155.00元,广东威林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42,563.65元。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是经公司清理,确认无法收回。
董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生产经营规模,改善其资产结构,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滁州东菱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继续持有滁州东菱100%股权,滁州东菱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5,00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6)051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
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已于2016年8月7日通过书面通知、电子邮件或电话等方式通知所有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2人,分别为潘卫东先生、康杏庄女士。其中张军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差,委托潘卫东先生代为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卫东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详见2016年8月1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全文刊载于2016年8月19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募集资金2016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的资产管理,防范财务风险,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使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及子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拟对经营过程中长期挂账且追收无果的部分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进行清理,予以核销。
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核销应收账款267,166.02元,其中公司核销应收账款40,447.37元,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凯恒电机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165,000.00元,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19,155.00元,广东威林工程塑料有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42,563.65元。本次资产核销的主要原因是经公司清理,确认无法收回。
监事会认为,本次核销坏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核销依据充分;本次核销坏账,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核销坏账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展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生产经营规模,改善其资产结构,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滁州东菱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继续持有滁州东菱100%股权,滁州东菱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5,000万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6)052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2016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15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652号文《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0.5元。截至2014年1月8日止,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798,0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48,88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749,120,000.00元,已由东莞证券于2014年1月13日汇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佛山分行顺德勒流支行(账号为2013013629201054588)的人民币结算账户,减除前期已支付和待支付的承销保荐费和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13,963,042.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35,156,957.22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05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1,437,686.84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78,204,332.00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705,451.83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1,354,151.77元,报告期内公司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1,639,356.16元, 累计收到的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为3,293,130.13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281,599,907.1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及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顺德支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募集资金,并于2014年2月12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了进一步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存储收益,公司将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开立的用于暂时闲置的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专用结算账户增设为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401712158003,该专户仅用于公司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公司已于2015年8月24日与东莞证券及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于2015年9月14日把原有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账号2150000100000145555)的资金余额转到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专户进行专项存储,注销公司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广东省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金额为281,599,907.12元,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小家电生产基地项目已部分投产,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蒸汽压力型咖啡机技术改造项目已部分投产,但仍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同时该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技术中心改造项目不直接产生效益,但通过研发体系的改造升级,将增强公司对核心技术的掌控能力,提高研发效率与产能、增强本公司产品的技术含量和产品竞争力,提高产品设计有效性,从而增强公司的订单吸附力,提高公司效益。另外,本项目完成后,将建立多元化小家电产业技术服务体系,使公司业务模式增添灵活多样化的服务组合,产品设计有效性将有质的飞跃,进而降低产品研发成本,提高产品附加值。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时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4】第410029号《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鉴证报告》,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282,229,800.00 元,并于2014年3月3日予以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未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细则》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6)053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1、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东菱”)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
2、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对滁州东菱的投资总额未超过董事会决策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全资子公司的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 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滁州东菱电器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安徽省滁州市扬子东路17777号
法定代表人:郭建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及零配件设计、生产、加工、销售;家用电器模具设计、制造及销售;家用电器产品及零配件认证测试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0万元对滁州东菱进行增资,增资完成后,公司继续持有滁州东菱100%股权,滁州东菱的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5,000万元。
滁州东菱最近一年又一期的基本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本次增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增资有利于滁州东菱拓展生产经营规模,改善资产结构,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公司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滁州东菱增资完成后,依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6)054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
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2016年5月18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75,000.00万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25,000.00万元,自有资金不超过150,000.00万元)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银行理财产品等),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6日和2016年5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25)和《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31)。
公司于2016年6月13日公告了公司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16-035)。
2016年6月13日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进展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理财产品
单位:万元
■
(二)主要风险揭示
1、上述理财产品为保本收益型理财产品,银行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并按约定的投资收益率向公司计付理财收益。
2、上述理财产品可能存在签约银行所揭示的管理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信息传递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银行理财产品常见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制定了《理财产品管理制度》,对理财业务的管理权限、投资理财的提出与审核、风险控制和信息披露、投资理财的核算与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该制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等相关要求进行投资。为控制风险,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仅限于由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三、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
五、备查文件
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签订的合同、认购委托书和相关的业务交割单、交易确认单、业务凭证及产品说明书等。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