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6-05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黄莼董事长主持,会议通知及文件于2016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金龙汽车关于调整配股方案的议案》,详见《金龙汽车关于调整配股方案的公告》(临2016-055)。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6-05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国发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16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 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金龙汽车关于调整配股方案的议案》,详见《金龙汽车关于调整配股方案的公告》(临2016-055)。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股票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16-055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配股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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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快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配股项目的实施进度,根据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金龙汽车关于调整配股方案的议案》,对公司2015年8月4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配股方案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主要是取消成立汽车金融公司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相应核减其对应的募集资金5亿元。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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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原配股方案未做其他修改。
取消“成立汽车金融公司”项目是公司根据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及公司实际状况的需要作出的有利调整,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公司配股项目的实施进度,及时缓解公司经营性资金压力,进一步推动公司发展。汽车金融公司项目取消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为客户提供汽车按揭消费性贷款担保业务等方式保证公司的产融互动,因此,取消“成立汽车金融公司”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公告编号:2016-056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8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厦门市厦禾路668号22层本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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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黄莼先生主持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2人,王志勇、吴宗明、林崇、管欣、罗妙成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陈国发、詹宏超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3、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黄莼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配股方案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全权办理配股相关事宜授权期限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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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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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属于特别决议议案,经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玮、陈琳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网络投票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