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
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及托管协议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有关规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对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进行修订,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基金合同》与《托管协议》的修改内容系根据中国证监会2015年12月17日颁布的证监会令【第120号】《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修改,相关修改内容对基金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且不涉及基金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发生变化,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修改后的《基金合同》、《托管协议》详见本公司网站(www.fscinda.com)。基金管理人将在下次更新招募说明书及摘要时对上述基金的修改内容进行更新。
投资者可以拨打本基金管理人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11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网站(www.fscinda.com)咨询相关信息。
四、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附件1: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附件2: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信达澳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
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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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澳银慧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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