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38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2016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8月18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经与会代表举手表决,选举魏启乔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个人简历附后)。
魏启乔先生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魏启乔先生简历:
魏启乔,男,1969年生,高中学历。1988年7月至1989年9月任广东顺德电饭锅厂工人;1989年9月至1997年3月任广州华南农业大学劳动服务公司业务员;1997年4月至1998年12月任深圳市芭田复合肥有限公司业务员;1999年1月至2002年11月任深圳市芭田复合肥有限公司业务主办;2002年1月至2010年9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销售部经理;2010年9月至2012年3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有机肥系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和原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监事。
魏启乔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39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修改、增加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书面记名投票结合网络投票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1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7日下午15:00时 —2016年8月18日下午15:00时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公司本部会议室
5、主持人:黄培钊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6人,代表股份364,387,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76,780,499股的41.5597%。其中:
1、现场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人,代表股份364,383,47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876,780,499股的41.5593%。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76,780,499股的0.0005%。
持股在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股东共3名,代表股份451,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876,780,499股的0.0515%。
出席现场会议的公司董事5名 (董事冯军强先生、曹健先生、独立董事王克先生、何晴女士请假),1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四、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黄培钊先生、林维声先生、冯军强先生、徐育康先生、曹健先生、赵青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1 选举黄培钊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2 选举林维声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3 选举冯军强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4 选举徐育康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5 选举曹健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1.6 选举赵青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2、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王克先生、何晴女士、王晓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已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2.1 选举王克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2.2 选举何晴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2.3 选举王晓玲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3、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选举方式选举吴健鹏先生、赖玉珍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以上监事候选人最近二年内未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3.1 选举吴健鹏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3.2 选举赖玉珍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
投票结果:同意364,387,475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票结果:同意451,8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
表决结果:当选。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目录:
1、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40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8月18日16:00时在公司本部以现场方式和通讯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黄培钊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名,其中,现场参会董事5名,通讯方式参会董事4名。公司2名监事、3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黄培钊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林维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战略决策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克(独立董事)
委员:黄培钊(董事)、冯军强(董事)、曹健(董事)
2、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晴(独立董事)
委员:徐育康(董事)、王晓玲(独立董事)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何晴(独立董事)
委员:王克(独立董事)、林维声(董事)
4、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王晓玲(独立董事)
委员:王克(独立董事)、赵青(董事)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的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黄培钊先生为公司总裁,同意聘任冯军强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同意聘任余应梓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同意聘任赵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2016年8月19日于指定媒体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部长》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谢凤妹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部长,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耿豪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附件:相关人员简历
黄培钊先生,汉族,1960年7月出生,植物营养学博士,高级农艺师,中国国籍,香港居民。1992年3月至2001年8月,在深圳市芭田复合肥有限责任公司任农艺师、副厂长、总经理、董事长兼总经理;2001年7月至2007年10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09年6月起兼任和原生态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11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长、总裁;先后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深圳市第三届、第四届、第五届委员;2004年至2015年6月任广东省肥料协会副会长;2004年至今任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全国肥料和土壤调理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2015年6月至今任广东省肥料协会会长;2001年7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培钊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系公司董事林维声先生配偶之兄长、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股东黄林华之妻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持有公司股份240,976,5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冯军强先生,汉族,1962年11月出生,1983年7月毕业于太原工学院无机化工专业,学士学位。中国国籍。1983年7月至1995年2月任天脊集团硝酸厂主任/科长;1995年2月至2002年3月任天脊集团硝酸厂主任工程师。2002年3月至2006年5月任天脊集团技术中心开发部主任;2006年5月至2013年4月任天脊集团技术中心副主任。2013年7月至2015年4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2015年4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13年8月至今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
冯军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余应梓先生,汉族,1971年6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取得香港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英国格林威治大学项目管理硕士学位,会计师职称。1987年7月至1995年2月任浙江省庆元县供销社城郊分社业务员;1995年3月至1996年12月任中国银行浙江省庆元县支行营业部会计;1997年1月至2003年2月任大山合食品(深圳)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兼办公室主任;2003年3月至2014年2月任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财务负责人、综合财务部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2014年3月至2014年9月任深圳市嘉力达实业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9月加入本公司,2014年11月起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
余应梓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赵青先生,汉族,1982年7月18日出生,毕业于海南大学经济学院工商管理系,获得学士学位,中国国籍;2007年3月-2012年3月任深圳市库马克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2年3月-2015年9月山西黄腾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16年1月起任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6年1月起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秘书。
赵青先生系公司与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深圳市琨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成立之子公司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赵青先生联系方式:
邮箱:zq101zq@163.com;
电话:0755-86578985;
传真:0755-26584355。
谢凤妹女士,汉族,1982年4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7年毕业于北京交通大学会计学专业,国际注册内部审计师(CIA),国际注册风险管理确认师(CRMA), 中级审计师职称;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任北京天创联合会计事务所审计专员;2007年3月至2009年8月任深圳市维尔尼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审计员;2010年1月至2010年10月任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审计师,2010年10月至2013年10月任审计部副部长;2013年10月至今任公司审计部部长。
谢凤妹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耿豪先生,汉族,199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双学位;2012年7月至2013年10月在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任职;2013年10月调入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2016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刘耿豪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持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电话:0755-26951598
传真:0755-26584355
电子邮箱:zqb26584355@163.com
办公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园粤兴二道10号7楼
邮编:518057
证券代码:002170 证券简称: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41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换届离任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六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聘任情况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和监事会于2016年8月10日任期届满。公司于2016年8月18日召开了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8月18日分别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选举监事会主席等相关议案,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成员
非独立董事:黄培钊(董事长)、林维声(副董事长)、冯军强、徐育康、曹健、赵青
独立董事:何晴、王克、王晓玲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成员
非职工代表监事:吴健鹏(监事会主席)、赖玉珍
职工代表监事:魏启乔
3、高级管理人员:
总裁:黄培钊
副总裁:冯军强
财务负责人:余应梓
董事会秘书:赵青
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副总裁张志新先生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2016年8月18日,张志新先生持有1,329,985股公司股票,占公司股本总数的0.15%,其股份锁定按《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执行。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谨向张志新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 002170 证券简称: 芭田股份 公告编号:16-42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临时)于2016年8月18日下午17:00在公司本部以现场方式与通讯方式相结合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的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吴健鹏先生主持,应参加的监事3人,实际参加的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议事项如下:
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选举吴健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自本次会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深圳市芭田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