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77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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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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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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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夯实生物医药及医疗服务产业基础和提升传统制造产业盈利水平的两项主要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在2015年布局生物医药产业的基础上,公司坚持以并购优质企业方式来完善产业架构,经过大量项目调研和评估,最终锁定拥有医院资源的维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并购标的;同时公司深化与四川大学国家生物治疗重点实验室合作,加强新型药物研发和人才团队的建设,新产业基础逐渐得以夯实,资源整合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在传统制造业领域,公司在整流变压器细分市场上继续保持领先优势,承接的电力变压器等合同金额逐渐增长,产品销售结构日益优化;电子元器件业务“精品战略”成效显著,企业形象和产品品质进一步提高,目前军品客户订单金额所占比例已超过三分之二。
综上所述,2016年上半年公司“双主营”业务格局逐渐显现,生物医药及医疗服务产业架构基本成型,传统制造业也实现收入与利润的双增长。从财务数据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虽然业绩水平有较大下降,但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实现净利润扭亏为盈,这充分表明公司基本面已得到根本改善,实体产业正处于稳健发展状态中。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011.1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5.88%;营业利润为1,244.4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5.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6.8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3.55%,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8.53%。
公司在报告期内推动各项主要工作:
1、整合业内资源、深化与研究机构合作,夯实生物医药及医疗服务产业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寻找符合发展战略的收购标的,并筹划收购广西新鸿基汇东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暨南宁凤岭医院项目、控股子公司南京银河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与美国昂科免疫公司合作等事宜,但经过大量调研论证和项目比较,上述两个项目不具备收购条件,而收购拥有两家优质医院资源的维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能让公司迅速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实现打造完整的精准医疗产业链的战略目标,并且能为公司带来稳定现金流,因此公司计划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完成对维康医药集团收购。
在产业发展方面,公司与四川大学正式签订了CAR-T项目技术开发合作协议,双方将按照《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生物制品分类1.3的技术要求开发具有知识产权的VEGFR-1阳性的肿瘤和CD19阳性的血液系统肿瘤的CAR-T治疗药物;同时公司的单克隆抗体药物研发计划进展顺利,其中适应症为丙肝YH201单抗药物预计2017年底申报临床,适应症分别为肺癌和胃癌的YH101、YH103单抗药物预计2018年底申报临床;专业化研发团队也逐渐扩大,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博士宋海峰、瑞士苏黎世大学博士史燕东、康涅狄格大学博士杨永坤、北卡罗来纳大学博士周杨、第二军医大学博士刘斌等高级科学家纷纷加盟,使得公司人才结构更加完整,增加企业研发实力。
综上所述,经过2016年上半年努力,公司化解行业政策变化的冲击,在产业架构完善、药品研发、团队建设方面都取得较好进展,为生物医药及医疗服务产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2、把握行业发展契机,扩大竞争优势,提高制造业企业管理水平和盈利能力
公司整流变压器业务的主要传统客户为高耗能的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等行业。经过持续多年的限制产能与去库存化的行业调控,部分客户出现业绩复苏的迹象。作为整流变压器的领军企业,公司及时把握市场转暖的信号,在上半年大型整流变压器招标中多次中标,承接山东信发、山东魏桥、忠旺二期、内蒙古创源铝业等电解铝项目,领先优势得到持续巩固;在新兴行业市场方面,公司相继承接并完成了宁夏宝丰220kV级、360000kVA国际最大的光伏用有载调压双分裂变压器,云南金平水电220kV级、40000kVA国内最大的三相组合电力变;毛利率较高的检修、运营维护等增值服务业务收入也大幅增长,创造历史新纪录;在重大客户开发方面,公司也加大市场力度,并且在南网、广西水电系统及云南锡业电解锌项目招投标均有所斩获。
在电子元器件领域,公司子公司四川永星坚持奉行“精品战略”,通过“流程科学化、制度合理化、学习常态化”的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推崇“工匠”精神,提升员工素质和产品质量,倡导把产品、服务做到极致,鼓励员工多出精品,提高企业形象和品牌效应。同时,针对军品需求增大、产能不足的矛盾,公司重点解决一、二号工程产品的生产瓶颈,从技术、设备、场地、人力资源方面加大资源投入,目前相关产品产能已有较大提高,市场订货已突显优势,并且仍具备进一步提升的空间。
同时,为提升公司下属制造业企业的盈利水平,2016年上半年,公司全面深入推进精细化管理,优化ERP生产与管理模块,建立科学的生产与管理流程,以信息化手段,强化公司成本与费用控制;继续深化绩效考核体系建设,落实中高层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办法,进一步完善薪酬和绩效考核制度建设,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聘请专业咨询机构毕马威公司协助公司完善 OA&HRM 系统,提高公司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管理效率。经过上述努力,公司下属制造企业整体经营情况出现根本性改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现盈利,企业发展出现稳健增长趋势。
除以上工作内容外,报告期内为盘活闲置土地资源,探索创新经济新模式,以科技企业孵化器为主要内容的北海银河城市科技产业城(一期)项目实现了开工建设,相关的基建、招投标、招商等工作有序进行。产业城(一期)将建设集研发、生产、办公、产品推广等为一体,商业与生活配套设施完备的城市科技产业综合运营基地,借助政府等多方平台,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更多优质项目入驻园区,有助于将公司产业城项目打造成为北海乃至北部湾地区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科技服务、商务服务等高附加值产业链整合平台,提升公司在当地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新设4家全资子(孙)公司,包括苏州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成都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上海序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Galaxy Bioscience de Compangy Ltd.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唐新林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78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本公司”或“生物”)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7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2016年8月1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7人,亲自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1、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议案。
2016年上半年公司“双主营”业务格局逐渐显现,生物医药及医疗服务产业架构基本成型,传统制造业也实现收入与利润的双增长。从财务数据来看,与去年同期相比,虽然业绩水平有较大下降,但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实现净利润的扭亏为盈,这充分表明公司基本面已得到根本改善,实体产业正处于健康稳健发展状态中。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011.15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5.88%;营业利润为1,244.44万元,比去年同期下降85.35%;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46.86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减少93.55%,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18.53%。
2、经与会董事审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执行,并按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及信息披露违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经与会董事审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刘杰董事回避表决。
朱洪彬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任的公司总裁职务,朱洪彬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朱洪彬先生担任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加快公司生物医药产业的布局步伐,提高投资决策和产业化管理水平,打造一支具备生物医药及医疗服务从业背景的专业化管理层队伍,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刘杰博士担任公司总裁、宋海峰博士担任公司总裁助理;
同时为了整合资源、夯实公司制造业基础,统筹下属制造业企业相关管理事务,进一步提高企业盈利能力,经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董事会审议:同意聘任叶德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
上述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对此项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详情,请查阅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
1、刘杰先生简历:
刘杰先生,51岁,美籍华人,药理学博士。先后就读于南京大学、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美国加州大学、纽约州立大学、美国国立健康研究院。在医药工业界从事新药研发和管理工作近20年,曾供职于美国药典、默沙东、阿斯利康等知名医药企业。他领导和参与了十余个创新药物的研发,作为新药项目总监他成功地将5个新药推进临床试验阶段。此外,发表了30余篇学术论文、申报了8项国际发明专利。2010年至2014年在诺健生物科技研发(上海)有限公司和瑞健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首席科学家。现任公司董事,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苏州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刘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的情形。
2、叶德斌先生简历
叶德斌先生,55岁,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市场营销部副主任,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至今担任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裁,兼任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叶德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情形。
3、宋海峰先生简历:
宋海峰先生,43岁,肿瘤学博士。先后就读于山东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并于2005-2007年在中山大学肿瘤医院华南肿瘤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做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大学毕业后1996-2000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担任住院医师, 2007-2015年担任北京英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益诺勤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09年起兼任山东省医药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硕士指导教师。此外,还担任教育部学位中心通讯评议专家、科技部重大专项评审专家等职务。宋海峰博士先后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10余项国家和省市级科研基金项目,发表近20篇研究论文,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与研发团队管理、培养经验,熟悉生物免疫治疗和基因治疗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
宋海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助理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79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总裁朱洪彬先生的辞职报告。朱洪彬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其所任的公司总裁职务。朱洪彬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仍担任公司董事。朱洪彬先生担任总裁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加快公司生物医药及医疗服务产业的布局步伐,完善现有的产业架构,提高投资决策和产业化管理水平,打造一支具备生物医药及医疗服务从业背景的专业化管理队伍,公司拟聘任刘杰博士为公司总裁、宋海峰博士为公司总裁助理。
刘杰博士拥有多年国际药企(如默沙东、阿斯利康)从业经历,2015年以来在搭建公司生物医药及医疗产业架构、组建高规格的人才团队、建立与知名科研机构和国际药企长期合作等方面为公司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宋海峰博士多年专注于肿瘤生物治疗、肿瘤疫苗的研究与开发,拥有临床医学博士后经历,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10余项国家和省市级基金项目,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与研发团队管理、培养经验。
同时,为了整合资源、夯实公司制造业基础,统筹下属制造业企业相关管理事务,进一步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公司拟聘任叶德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叶德斌先生在担任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成功将该企业打造成为业内知名的电子元器件厂商,多次在国家重大航空航天项目中获得表彰,企业效益实现持续增长。在二十多年制造业企业管理实践中,叶德斌先生对制造业企业运营规律有着深刻认识,具有优秀整合能力和领导能力。
鉴于以上情况,2016年8月18日,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变动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杰博士为公司总裁、叶德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宋海峰博士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朱洪彬先生辞去总裁职务后,仍继续担任董事职位。朱洪彬先生辞去总裁职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朱洪彬先生辞去公司总裁职务。
2、经评估,一致认为刘杰博士、叶德斌先生、宋海峰博士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管理能力、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本次公司聘任相关人员的提名和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根据拟聘任人员的基本资料及履历等相关材料,未发现其存在《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发现其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且前述处罚和惩戒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条件,同意公司聘任刘杰博士为总裁、叶德斌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宋海峰博士为公司总裁助理,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刘杰博士、叶德斌先生、宋海峰博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
1、刘杰先生简历:
刘杰先生,51岁,美籍华人,药理学博士。先后就读于南京大学、中科院上海药物所、美国加州大学、纽约州立大学、美国国立健康研究院。在医药工业界从事新药研发和管理工作近20年,曾供职于美国药典、默沙东、阿斯利康等知名医药企业。他领导和参与了十余个创新药物的研发,作为新药项目总监他成功地将5个新药推进临床试验阶段。此外,发表了30余篇学术论文、申报了8项国际发明专利。2010年至2014年在诺健生物科技研发(上海)有限公司和瑞健生物医药(苏州)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首席科学家。现任公司董事,南京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苏州银河生物医药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
刘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的情形。
2、叶德斌先生简历
叶德斌先生,55岁,高级工程师,曾任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销售公司经理、市场营销部副主任,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7年5月至2009年12月任北海银河电子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年至今担任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叶德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的情形。
3、宋海峰先生简历:
宋海峰先生,43岁,肿瘤学博士。先后就读于山东医科大学、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并于2005-2007年在中山大学肿瘤医院华南肿瘤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做临床医学博士后研究。大学毕业后1996-2000年在中国医学科学院血液病医院担任住院医师, 2007-2015年担任北京英默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益诺勤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技术总监,2009年起兼任山东省医药生物技术研究中心研究员、山东省医学科学院微生物与生化药学硕士指导教师。此外,还担任教育部学位中心通讯评议专家、科技部重大专项评审专家等职务。宋海峰博士先后承担国家“重大新药创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等10余项国家和省市级科研基金项目,发表近20篇研究论文,具有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与研发团队管理、培养经验,熟悉生物免疫治疗和基因治疗国内外最新研究进展。
宋海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2014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总裁助理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8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8月18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邓丽芳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个人原因,邓丽芳女士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根据相关规定,邓丽芳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邓丽芳女士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他职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尽快聘任符合任职资格的相关人士担任证券事务代表。邓丽芳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其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生物 公告编号:2016-081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
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5]243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15年3月向控股股东银河天成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696,80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每股2.8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9,999,816.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4,975,696.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35,024,119.29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5年3月9日全部到位。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华寅五洲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编号:CHW 证验字[2015]0008号)。
2、本年度(2016年1-6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截止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8,113.54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8,545.42万元,与应有余额相差431.88万元,系银行利息收入432.08万元及银行转账手续费支出0.20万元所致。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修订了《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经本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工行广西北海分行营业部、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分别设立了账号为2107500029300091082和16810120540013989两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三方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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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已按照用途使用,符合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承诺,实际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综上所述,相关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报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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