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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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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中国银河 股票代码:06881.HK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3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的核准,并结合发行人的实际情况编制。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或者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凡认购、受让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均视同自愿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各项权利义务的约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除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期债券发行上市

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最近一期末(201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所有者权益为5,724,941.54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13,524.73万元、377,072.75万元和983,551.04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524,716.17万元(2013年、2014年及2015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截至2016年6月末,本公司(母公司)未经审计的净资产为5,386,538.37万元,2016年1-6月,营业收入为576,382.14万元,净利润为207,579.60万元。本期债券发行及挂牌上市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二、上市后的交易流通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后,可能会出现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无法及时将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变现。

三、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级结果反映了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公司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自本期债券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公告。

四、利率波动对本期债券的影响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本期债券存续期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市场波动引起公司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绝大部分收入来自证券市场。与行业内其他证券公司类似,本公司的业务受证券市场固有风险影响,也受整体经济和政治条件变动的影响。我国整体经济与证券市场的不景气可能导致证券市场交易量下降以及市场投融资活动的减少,进而对本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的手续费和佣金收入以及投资银行业务的承销和保荐收入造成不利影响。如果我国证券市场出现长期低迷的情况,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证券市场的不景气也可能导致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上升。同时,整体经济状况和证券市场的不景气还可能影响本公司金融资产投资的价值和回报,导致交易及投资仓位价值下跌,对本公司的自营业务与私募股权投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限制本公司的流动性,并导致退出投资及变现投资价值机会的减少。经济状况不利也可能限制本公司有效配置资本、筹措新的资金和扩大管理资产规模的能力。经济状况与证券市场行情不佳时,本公司也可能面对客户大量赎回其购买的本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的份额,进而可能对本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六、公司最近三年营业收入、净利润和经营性现金流情况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分别为748,230.94万元、1,141,232.85万元和2,625,994.52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213,524.73万元、377,072.75万元和983,551.04万元。2013年,由于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持续回落、外贸增长乏力等因素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疲软,经济结构性调整特征明显;证券市场全年震荡幅度较大,阶段性、结构性走势明显,投资者交易意愿增强。2013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8,230.94万元,同比增长34.76%;实现净利润215,493.17万元,同比增长50.43%,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14年,我国资本市场环境同比改善,股票市场2014年下半年以来迅速转暖,债券市场总体向好,市场成交量增加,IPO重新启动。2014年度,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41,232.85万元,实现净利润379,038.35万元。2015年,中国资本市场经受了跌宕起伏的严峻考验,债券市场整体向好,市场成交量增加。2015年,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625,994.52万元,实现净利润987,665.01万元,分别比2014年增长130.10%和160.57%。

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00,289.00万元、1,862,996.03万元和1,080,091.94万元。2013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00,289.00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融资融券业务的迅速发展而导致的融出资金大幅增加。2014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62,996.03万元,现金流状况明显好转,主要是由于2014年证券市场改善,代理买卖业务现金净增加额大幅增长所致。2015年,本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80,091.94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情况较好,主要是本公司2015年进行H 股配售和大量债务融资,资金较为充沛,本公司根据资本市场情况和业务发展的需要,以自有资金购置大量评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债券、货币基金以及股票投资支出现金较多所致。

七、公司偿债能力弱化的风险

近年来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通过发行债券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39.23%、71.13%和68.66%,保持较高水平,而2013年、2014年和2015年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分别均为2.43、1.57和1.75,整体呈较快下降趋势。公司总体偿债能力趋于弱化。

八、公司H股发行及新增发行情况

2013年5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本公司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150,000万股H股股票,于2013年5月22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06881.HK;并于2013年6月13日行使部分超额配售选择权,额外发行37,258,757股H股股票,共计发行H股股票1,537,258,757股,发行价格为每股5.30港元,募集资金总额约81.48亿港元。2013年6月28日,德勤华永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3)第0130号),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

2015年3月26日,发行人2015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增发行H股方案,2015年4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同意,发行人在境外配售2,000,000,000股H股股票,2015年5月5日发行人成功向不少于六名承配人配发及发行共计2,000,000,000股H股(分别占发行人经发行配售股份之已发行H股总数及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4.19%及20.97%),配售价为每股H股11.99港元。本次配售所得款项总额为23,980百万港元,配售所得款项净额(扣除所有适用之成本和费用)为23,978,153,540.00港元。配售完成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由7,537,258,757股增加为9,537,258,757股,已发行H股总数由1,690,984,633股增加为3,690,984,633股。本次配股增发后,本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9,537,258,757元。2015年5月6日,德勤华永出具了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5)第0543号),对公司本次增发H股募集资金进行了审验。

由于境内外会计准则和监管要求存在差异,本募集说明书与本公司已在境外披露的H股招股说明书、年度报告、中期报告等在内容和格式等方面存在若干差异,敬请投资者关注。

九、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批准,并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价值作出了任何评价,也不表明其对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作出了任何判断。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Galaxy Securities Co., Ltd

成立日期:2007年1月26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9,537,258,757元

实缴资本:人民币9,537,258,757元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

组织机构代码证:71093453-7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郁军、陈曲

联系电话:010-66568587、83574504

传真:010-66568704

邮编:100033

网址:www.chinastock.com.cn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有效期至2016-09-05);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情况

1、2013年7月8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3年9月25日,发行人201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上述董事会决议公告和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已分别在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和公司网站(http://www.chinastock.com.cn)上进行了披露。

2、2013年11月28日,中国证监会机构监管部出具了《关于出具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监管意见的函》(机构部部函[2013]874号),对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事项无异议。

3、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884号文核准,发行人获准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的公司债券。

(三)本次债券及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次债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

2、本次债券基本条款:本次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50亿元,拟采用分期发行方式,其中第一期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期限为3年期和5年期两个品种;第二期发行规模为25亿元,期限为3年期和5年期两个品种。

3、本期债券名称: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4、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5亿元。

5、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6、债券期限品种:本期债券分为3年期固定利率和5年期固定利率两个品种,其中3年期品种的预设发行规模为15亿元,5年期品种的预设发行规模为10亿元。两个品种间可以进行相互回拨,回拨比例不受限制,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权。

7、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8、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0、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1、起息日:2016年8月23日。

12、付息日: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8月2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8月2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3、兑付日:本期债券3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19年8月2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本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2021年8月23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长期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6、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参见发行公告。

1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19、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0、发行费用概算:本期债券的发行费用预计不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2%。

21、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22、拟上市地:上交所。

23、新质押式回购: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A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发行人拟向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申请新质押式回购安排。如获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上交所及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24、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发行相关日期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郁军、陈曲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联系电话:010-66568587、83574504

传真:010-66568704

(二)承销团

1、保荐人、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法定代表人:兰荣

项目主办人:李宝臣、梁秀国

项目组人员:赵端平、戈开元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607

联系电话:010-66290196、66290193

传真:010-66290220

邮编:100033

2、副主承销商: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铺星路13号

法定代表人:张雅峰

联系人:徐永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外大街168号腾达大厦1509室

联系电话:010-88576698

传真:010-88576966

3、分销商: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张志刚

联系人:王澜霏、刘轶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9号院1号楼信达金融中心4层

联系电话:010-63081171、010-63081151

传真:010-63081433

(三)发行人律师: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负责人:王丽

联系人:刘焕志、孙艳利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

联系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四)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222号30楼

执行事务合伙人:卢伯卿(LU POCHIN CHRISTOPHER)

联系人:马强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方广场W2座2层

联系电话:010-85125104

传真:010-85207497

(五)信用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01

法定代表人:关建中

联系人:王敏、张建国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26号鹏润大厦A座29层

联系电话:010-51087768

传真:010-84583355

(六)收款银行:招商银行上海联洋支行

开户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联洋支行

账号:121908768610601

(七)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交易场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负责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八)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负责人:高斌

电话:021-68873878

传真:021-68870064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本期债券的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三)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持有本次债券保荐机构兴业证券A股股票共计426,264股,其中衍生产品部持仓1,500股,融资融券部持仓397,082股,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仓27,682股。

除此以外,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上述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大公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证券经纪、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资产管理、融资融券等业务。评级结果反映了证券经纪业务的持续转型为公司收入持续增长奠定基础,公司获得外部资金支持的能力较强,资本充足性处于较好水平,盈利能力较强等优势;同时也反映了公司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各项业务快速发展使交易风险有所增加等不利因素。综合分析,公司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预计未来1~2年,随着业务的不断发展和法人治理与风险管理能力的持续提升,公司市场地位有望保持稳固,综合实力将得到进一步增强。大公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2、主要优势/机遇

(1)公司不断推进证券经纪业务转型,推行差异化竞争策略,形成了很强的市场竞争力;

(2)在香港的成功上市拓宽了公司的融资渠道,公司获得外部资金支持的能力增强,有利于支撑业务的持续拓展;

(3)公司资本充足性处于良好水平,有利于抵御资本市场波动的影响;

(4)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持续增长,成本控制能力和盈利能力较强。

3、主要风险/挑战

(1)公司营业收入主要来源于证券经纪业务产生的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收入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

(2)公司因融资融券及债券回购业务的快速发展而持续增持相关金融资产,所面临的交易风险有所增加。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自本期债券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大公国际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跟踪评级期间,大公国际将持续关注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影响其经营或财务状况的重大事项以及发行人履行债务的情况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地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

跟踪评级安排包括以下内容:

(1)跟踪评级时间安排

定期跟踪评级:大公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发布年度报告后2个月内出具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

不定期跟踪评级:不定期跟踪自本期债券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进行。大公国际将在发生影响评级报告结论的重大事项后及时进行跟踪评级,在跟踪评级分析结束后下1个工作日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发布评级结果。

(2)跟踪评级程序安排

跟踪评级将按照收集评级所需资料、现场访谈、评级分析、评审委员会审核、出具评级报告、公告等程序进行。

大公国际的跟踪评级报告和评级结果将对发行人、监管部门及监管部门要求的披露对象进行披露。

(3)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跟踪评级所需资料,大公将根据有关的公开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或宣布前次评级报告所公布的信用等级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所需评级资料。

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公告。

三、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资信状况良好,与包括大型国有银行及股份制银行在内的多家同业成员建立了授信关系。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已获得的授信额度为2,551.86亿元,其中未使用额度为2,094.56亿元。

(二)最近三年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的违约情况

最近三年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的业务往来中,未发生严重违约情况。

(三)最近三年发行的债券以及偿还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次级债券、短期公司债券和短期融资券以及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的偿还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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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债券发行后的累计公司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合并净资产的比例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人民币25亿元。截至本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为80亿元,本次债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全部发行完毕后,公司的累计债券余额105亿元,占公司2015年12月31日合并口径净资产的比例为18.34%。公司累计债券余额未超过2015年末净资产的40%。

(五)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

发行人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注:上述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资产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

2、净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代理买卖证券款)/期末净资产

3、全部债务=期末短期借款+期末应付短期融资款+期末拆入资金+期末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应付债券

4、债务资本比率=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5、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流动资产-代理买卖证券款)/(流动负债-代理买卖证券款)

6、EBITDA=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客户资金利息支出+折旧摊销费

(下转2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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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福州市湖东路268号

签署日期:201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