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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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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525 公司简称:长园集团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本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4亿元,同比增长53.95%,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2.7亿元,同比增长79.49%。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大幅增长53.95%主要是由于合并报表范围比上年同期增加了从事智能工厂装备业务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所致,此外智能电网设备板块营业收入也有明显增长。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在继续全力推进现有的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以及智能电网设备产业发展的同时,重点加强了智能工厂装备板块业务的打造,继2015年珠海运泰利的成功并购之后,完成了对服装自动化设备龙头企业—上海和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股份的收购;以及完成了智能工厂自动化设备先进企业—深圳市道元实业有限公司20%股权的收购。

报告期内,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技术见长受人尊敬的百年老店”的愿景,坚持“内生”发展与“外延”并购相结合;确保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利润实现持续快速增长。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由于智能电网设备类产品收入有所上升以及珠海运泰利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收入增加、成本相应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随营业收入的上升,业务费、工资、差旅费等都有大幅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由于员工工资奖金、研发支出以及股权激励费用上升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汇兑收益上升和利息支出下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随营业收入增加而投入的营运资金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股权投资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是公司债融资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由于新纳入合并范围内的运泰利研发项目投入所致。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79.4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162.94%,增幅明显高于营业收入增幅,主要是由于智能工厂装备板块业务销售利润率高于公司原有业务板块平均销售利润率以及去年同期公司出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获得的投资收益较大所致。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①2016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2016年2月24日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相关议案。上述具体内容分别详见2月5日、2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②2016年3 月1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60383号),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详见3月1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③2016 年4月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证监会依法对《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查,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并在 3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详见4月2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④2016年4月20日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已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反馈意见》逐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资料补充和问题答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6年4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

⑤2016年6月25日公司披露《关于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详见详见6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重大资产重组后续事宜

①2016年1月7日,公司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运泰利智能装备科技园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实施变更为由珠海市运泰利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达明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达明”)实施。详见2016年1月8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②2016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同意项目实施主体珠海达明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保证资金安全性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5,000万元(含15,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单笔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3月4日,珠海达明以闲置募集资金13,000万元在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理财产品。上述内容分别详见2月5日、3月16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6年上半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营业收入242,443.62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53.95%;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合并报表总资产为1,117,207.25万元,较2015年度末增长19.59%;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549,146.98万元,较2015年度末增长2.94%。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和分产品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242,443.62万元,比上年增加84,958.77万元,增幅53.95%。

(1)智能工厂装备业务是公司2015年新增的主要业务模块,主要是由新收购子公司珠海运泰利负责生产和销售,珠海运泰利自2015年8月纳入公司合并范围,本期珠海运泰利的营业收入67,045.51万元。

(2)智能电网设备本期营业收入103,028.58万元,比上年增长17.58%。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出口收入比上年同期上升188.17%,主要是由于新合并公司珠海运泰利的营业收入大部分为出口收入。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与电动汽车相关材料及其他功能材料板块营业收入比去年略有增长,智能电网设备类产品营业收入保持一定增长,同时智能工厂装备板块营业收入增幅较大,在三大板块依然保持技术领先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对外股权投资额209,000万元,投资额未包括沃特玛股权转让50,505万元、转让普罗米新599.36万元以及对子公司增资42,550万元。

①2016年1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深圳市道元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道元实业成立于2004年4月,是一家为客户提供非标准自动化设备设计、制造和实施一体化服务的企业,目前产品中对业绩贡献较大的是柔性材料贴装自动化设备,多分布于手机类产品自动化生产线。同意公司以20,000万元收购深圳市道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元实业”)股东徐建国、王全林合计持有的2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道元实业20%股权。

②2016年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园盈佳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盈佳”)将其持有的参股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的10.1010%股权转让给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消防”),转让金额为50,505万元人民币,坚瑞消防以8.63元/股作为股份对价的发行价格,向长园盈佳发行58,522,595股新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作为支付对价。长园盈佳未参与业绩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坚瑞消防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坚瑞消防向沃特玛全体股东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沃特玛100%股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之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深瑞”)以其未分配利润转增方式增加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各股东所持长园深瑞比例不变。增资完成后,长园深瑞注册资本将由25,000万元人民币增至 40,000万元人民币;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园盈佳转让参股公司成都普罗米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长园盈佳将持有的成都普罗米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罗米新”)360万股(占30%比例)转让给北京博宇新光投资有限公司,转让价格不低于360万,并授权公司董事长许晓文先生签署相关协议。

③2016年4月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深圳市道元实业有限公司投资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深圳市道元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元实业”)投资方案,原股权转让方徐建国、王全林调整为新余德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以20,000万元的价格收购新余德道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道元实业的20%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道元实业20%股权。2016年4月8日,道元实业完成股权变更工商备案登记,公司持有道元实业20%股权。

④2016年4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塑胶发泡材料、导电防静电产品的生产与销售,热缩材料,绝缘制品的销售:经营进出口业务;普通货运。

2016年5月19日,湖州长园特发科技有限公司设立,注册资本1,000万元。

⑤2016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收购上海和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16名股东合计持有的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800万股股份,占其股本总额的80%,股份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18.8亿元,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购买资产公告;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江苏长园华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向长园华盛(泰兴)锂电材料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长园华盛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其控股子公司长园华盛(泰兴)锂电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兴华盛”)增资27,550万元人民币,泰兴华盛其他股东许智敏增资1,450万元,进行同比例增资。增资完成后,泰兴华盛注册资本由5,000万元变更为34,000万元。

⑥2016年6月23日,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上海和鹰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0%股份的议案》。

已在临时公告中披露,后续进展情况说明:

①2014年7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共同设立深圳市长园秋石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为进一步提升综合产业竞争力,围绕主业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4,985万元与深圳秋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共同设立深圳市长园秋石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主要服务于公司的核心业务,以与公司的主营业务相关的、能形成规模效应或者协同效应的、行业前景看好、且受国家政策支持和鼓励的行业或企业为主要的投资方向。2014年9月4日,深圳市长园秋石壹号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设立,执行合伙人为深圳秋石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表人:沈伟),投资企业设立至今暂未有合适的投资项目,因此至今未投入资金,后续将持续披露进展情况。

②2014年9月2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产业并购合作的议案》,根据公司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提升综合产业竞争力,围绕主业优化公司产业布局,同意公司与深圳前海复星瑞哲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产业并购合作,双方共同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暂定为深圳市长园瑞哲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具体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为准,以下简称“长园瑞哲”)。并经2014年10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报告期末,未有合适的投资项目,长园瑞哲暂未设立,后续将持续披露进展情况。

③2015年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泰国公司的议案》。2015年2月10日,长园深瑞取得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4403201500153]号), 设立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泰国)有限公司,其中长园深瑞继保自动化有限公司出资92.045万元,占49%股权。经营范围为电力系统继电保护与自动化领域、配网自动化领域及工业自动化领域系列产品与设备的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经营泰国电网二次系统相关产品的系统集成和二次总包业务。

④2015年11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参股设立互联网科技公司的议案》。2015年12月24日,海豚富易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设立,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1,800万元,占20%股权。2016年4月18日,海豚富易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海豚大数据网络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盈佳”)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有深圳市联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1,200,000股股票;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56,224股股票,报告期内持股数未发生变动。

2016年2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长园盈佳转让参股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拉萨市长园盈佳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参股公司深圳市沃特玛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特玛”)的10.1010%股权转让给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坚瑞消防”,股票代码300116),转让金额为50,505万元人民币,坚瑞消防以8.63元/股作为股份对价的发行价格,向长园盈佳发行58,522,595股新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作为支付对价。长园盈佳未参与业绩承诺,其通过本次交易获得的坚瑞消防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

坚瑞消防2016年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陕西坚瑞消防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瑶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申请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611号)。坚瑞消防于2016年7月20日公告本次交易之标的资产已完成过户,坚瑞消防已持有沃特玛100%股权。坚瑞消防尚需就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份登记等相关手续,向深圳交易所办理股份上市。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说明

经公司2015年12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如下:

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运泰利智能装备科技园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珠海运泰利实施变更为由珠海运泰利全资子公司珠海达明软件有限公司实施。“运泰利智能装备科技园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为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六路。珠海达明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软件园路,运泰利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由于珠海达明的地理位置更有利于“运泰利智能装备科技园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为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运泰利智能装备科技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珠海运泰利变更为珠海达明。珠海达明后续将进行更名并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公司名称及经营范围以珠海市工商局核准内容为准),原有软件业务将转移至运泰利的另一全资子公司珠海市携诚软件有限公司。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保荐机构已出具专项意见书,独立董事、监事会已按照相关规定发表意见。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注:智能电网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说明

公司2016年2月1日取得《关于长园(南京)智能电网设备有限公司智能电网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有关事项变更的通知》(宁经管委外字【2016】第5号),智能电网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金额变更为13744万美元(折合人民币90,421.10万元)。2016年2月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公司计划通过非公开发行募集不超过8亿元,分别用于智能电网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和偿还银行借款。公司原非募集资金项目“智能电网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名称变更为“智能电网系列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项目预计投资金额变更为90,421.10万元。

3.2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总股本1,098,348,460股计算, 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35元(含税),合计派发股利148,277,042.10元;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转增股本由资本公积金转增),转增金额为219,669,692.00元。本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为1,318,018,152股。股权登记日:2016年6月1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2016年6月20日,新增无限售流通股上市日:2016年6月21日。上述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3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共52户,具体包括: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无变化。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董事长:许晓文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 2016078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9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在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为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过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监督、检查,我们认为:

1、半年报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均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报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半年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25 股票简称:长园集团 公告编号: 2016080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1626号文《关于核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吴启权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核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园集团”或“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吴启权发行57,071,976股股份、向曹勇祥发行25,795,047股股份、向王建生发行24,608,214股股份、向魏仁忠发行13,920,115股股份、向李松森发行1,612,706股股份、向苏州启明创智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19,477,927股股份、向苏州启明融合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6,074,472股股份、向珠海运泰协力科技有限公司发行13,205,374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并同意长园集团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41,272,57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募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

2015年6月25日,公司披露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上述分配方案已于2015年7月1日实施完毕。2015年7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利润分配实施完毕后调整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详见公司公告2015054)。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1.51元/股,发行数量调整为41,702,866股。

截止2015年8月10日止,公司向认购人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702,866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1.51元,共计募集货币资金人民币479,999,987.66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6,772,000.0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3,227,987.66。截至2015年8月10日,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华验字[2015]000781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5年度,公司已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86,161,621.40元,募集资金应有余额为193,838,366.26元。

2016年1-6月,公司累计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14,212,872.60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80,958,462.85元,募集资金余额与募集资金应有余额的差异为1,332,969.19元,系募集资金存放期间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存放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进行了严格管理。

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中包含尚未支付的部分发行费用2,272,000.00元。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和《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2015年8月21日,长园集团、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独立财务顾问”),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华侨城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科苑支行以及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5年9月10日,长园集团、国泰君安,运泰利、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5年12月22日,长园集团、国泰君安,珠海达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大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于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吉大支行。

前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按照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长园集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进行募集资金支出时,必须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长园集团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经长园集团2015年12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安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具体如下:

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运泰利智能装备科技园建设项目”由长园集团全资子公司运泰利实施变更为由运泰利全资子公司珠海达明实施。“运泰利智能装备科技园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为珠海市高新区科技创新海岸创新六路。珠海达明位于珠海市唐家湾镇软件园路,而运泰利位于珠海市斗门区新青科技工业园。由于珠海达明的地理位置更有利于“运泰利智能装备科技园建设项目”的实施,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为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整合资源,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投项目“运泰利智能装备科技园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运泰利变更为珠海达明。

上述变更事项,已经长园集团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除此之外,上市公司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未按规定使用以及相关信息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

六、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