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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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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华泰证券证券代码:601688 编号:临2016-046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知及议案于2016年8月5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在南京召开, 白维独立非执行董事以电话方式参会。会议应到董事13人,实到董事11人,浦宝英非执行董事和杨雄胜独立非执行董事未亲自出席会议,其中:浦宝英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高旭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杨雄胜独立非执行董事书面委托陈传明独立非执行董事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易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数占董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相关议案,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公司根据中国境内相关规定及企业会计准则等要求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A股);

2、同意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等要求编制的2016年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H股)。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同意关于公司2016年中期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会议还审查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