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20日

查看其他日期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6-30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注:为更准确的反映经济业务实质,将银行手续费计入本期现金流量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为保证数据一致性,将上年同期数据中相同经济业务性质的金额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调整至“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示,重述上年同期现金流量表。重述项目列示如下: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积极适应国家经济政策的调整变化和行业发展新形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强化经营管理和提升现有业务经营效益, 朝既定目标有条不紊的推进相关工作。

(一)2016年半年度经营业绩概况

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为8.06亿元,较去年同期增长21.45%,主要系工程施工收入增加所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97万元,较去年同期增长136.31%,主要原因是建筑施工业务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以及公司2015年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归还了控股股东高投集团的借款本息和部分银行借款,导致借款利息较去年同期减少。

(二)2016年半年度主要经营管理工作

1、着力提升现有业务的经营效益

(1)建筑业:

报告期,倍特建安在2015年大力开拓优质市政公用项目初见成效的基础上,继续重点攻占风险较低,利润水平较高的市政项目,厂房建设项目等,更加审慎承揽效益不高、风险较大的房建项目。报告期,倍特建安市政工程中标金额为7,357.85万元,占整个中标金额的比重达到90.94%。公司建筑业务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上涨355.21%,经营效益得到一定提升。同时,报告期,倍特建安围绕着年初确定的抓好风险控制,继续强化项目管理,推行“精细化”管理模式,项目管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2)期货业:

报告期,在股指期货继续受控的背景下,市场成交总额大幅度萎缩,2016年上半年全国期货市场累计成交额仅99.34万亿元,同比下降71.91%。倍特期货交易量较去年同期上涨35.89%,但交易额较去年同期下降59.09%。在此背景下,倍特期货手续费收入较去年同期下降25.53%,净利润下降49.93%。期货行业传统经纪业务不断下滑的现实,促使倍特期货更加迫切地寻求转型和盈利的突破口。报告期,继续探索发展作为倍特期货转型关键的资管业务。倍特期货子公司倍特资管着重于探索新兴市场,摸索新型业务模式,在推动产品发行的同时继续打造核心团队,建立专业化的投研团队力争在资产管理业务寻求突破。报告期,新增资产管理计划6支,新增规模约6,400万元。截止报告期末,倍特资管正常运行资产管理计划7支,资管产品管理运行良好,产品净值均为正数。资管业务初步打开局面。同时,继续推进“互联网+”业务实践,做好经纪业务网络营销与服务。大力控制削减经营成本,降低费用。成立财富管理中心,为实现从基础服务到财富综合服务的转变做好准备。

(3)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厂房租赁业务积极应对孵化器行业激烈的市场竞争,以稳定出租率为重点,强化市场调研和客户开发,巩固近两年租金价格调整成果的基础上,根据市场情况稳步推进租金价格小幅提升,实现收入、利润总额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5%、3.29%,出租率继续保持较高水平。

厨柜制造业务面临日趋激烈的同质化竞争,围绕年度经营目标,专注于研究和解决自身的问题,努力寻求突破。报告期,工程渠道收入取得大幅度增长,使营业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78.69%,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长94.47%,实现大幅度减亏。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的完成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建筑业、期货业、厂房租赁业以及宾馆服务业务已完成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工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6月22日,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根据成都合力汇家居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汇公司)及成都倍新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倍新服饰公司)未开展经营活动的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按照法定程序注销合力汇公司及倍新服饰公司。截止2016年6月30日,合力汇公司及倍新服饰公司业已注销完毕。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代理董事长:栾汉忠

二O一六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6-31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为更准确的反映经济业务实质,上述报告本期现金流量表编制中将银行手续费计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示,为保证数据一致性,将上年同期数据中相同经济业务性质的金额从现金流量表“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调整至“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示。该调整系前期会计差错(系非重大会计差错)的追溯重述。因工作人员理解有误,在《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之“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选项中应选择“是”,误选为“否”,现将半年报全文及相关文件更正如下:

一、《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更正

1、《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三节之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更正前:

更正后:

注:为更准确的反映经济业务实质,将银行手续费计入本期现金流量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为保证数据一致性,将上年同期数据中相同经济业务性质的金额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调整至“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示,重述上年同期现金流量表。重述项目列示如下:

2、《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第九节之十三“追溯重述法”

更正前:

本报告期无需要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的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后:

为更准确的反映经济业务实质,将银行手续费计入本期现金流量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为保证数据一致性,将上年同期数据中相同经济业务性质的金额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调整至“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示,重述上年同期现金流量表。重述项目列示如下:

二、《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更正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之2(1)“主要财务数据”

更正前:

更正后:

注:为更准确的反映经济业务实质,将银行手续费计入本期现金流量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为保证数据一致性,将上年同期数据中相同经济业务性质的金额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调整至“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示,重述上年同期现金流量表。重述项目列示如下:

三、《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更正

《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之第十三、1(1)追溯重述法

更正前:

本报告期无需要采用追溯重述法调整的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后:

为更准确的反映经济业务实质,将银行手续费计入本期现金流量表“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列示,为保证数据一致性,将上年同期数据中相同经济业务性质的金额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调整至“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中列示,重述上年同期现金流量表。重述项目列示如下:

除上述说明外,《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以及《2016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其他内容不变,更正内容对财务数据无影响。公司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公司将加强对信息披露文件的编制和审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0628 证券简称:高新发展 公告编号:2016-32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中相关财务数据作出会计差错更正,对2015年半年度现金流量表进行了追溯重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差错的原因及更正内容

为更准确的反映经济业务实质,公司在编制2016年半年度现金流量表时将银行手续费计入“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列示,为保证数据一致性,相应的,将2015年1-6月相同经济业务性质的金额从“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调整至“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中列示,重述了2015年半年度现金流量表。

本次更正仅为财务报表项目的重分类调整,不涉及会计业务处理。

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

公司对该前期差错采用了追溯重述法,影响的2015年半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及金额如下:

单位:元

相应影响的2015年半年度母公司现金流量表的项目及金额如下:

本次更正涉及的会计差错系非重大会计差错,不影响公司当期利润。除2015年半年度现金流量表个别项目重分类调整列示外,对2015年半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任何影响,使公司财务报表更加准确。

成都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