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48 公司简称:深高速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网站http://www.hkexnews.hk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按照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附录十六的规定须载列于中期业绩初步公告的所有资料,已收录在本公司刊登于联交所网站的《2016年半年度业绩初步公告》中。
除特别说明外,本公告中之金额币种为人民币。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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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本集团于报告期实现营业收入20.63亿元,其中,路费收入为17.66亿元,为集团主要的收入来源。报告期内,路费收入同比上升26.56%,主要是由于清龙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起纳入集团合并范围。本集团于报告期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5亿元,每股收益0.282元,同比增长14.09%。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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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本公司境内及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所提供的股东名册,本公司股东总数以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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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HKSC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乃代表境外沪股通参与者所持有。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业务回顾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20.63亿元,其中,路费收入约17.66亿元,委托管理服务收入约0.98亿元、工程咨询业务收入约1.35亿元、广告及其他业务收入约0.64亿元,分别占集团总收入的85.58%、4.74%、6.56%和3.12%。
2016年上半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同比增长6.7%,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且稳中有进。在近年积极调整产业结构政策的带动下,2016年上半年广东省和深圳市的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分别增长了7.4%和8.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有助于区域内公路运输及物流整体需求的增长。
2016年上半年,收费公路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为完成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目标,广东省及湖北省自2015年6月底起实施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和货车计重收费与国家标准对接工作,高速公路的车型分类统一按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执行,同时,载货类汽车以实地测量的车货总重量为依据按照既定的计重方式收取车辆通行费,但相关收费的基本费率与调整前保持不变。该两项政策的实施对集团的路费收入分别产生负面和正面影响:一方面可提升通行效率,对综合治理超限超载车辆、保护道路桥梁安全也具有正面意义,但系统的改造与整合,也增加了项目的资本开支和营运管理工作难度,总体上对本集团的路费收入及经营成果影响不大。另外,近年来广东省实施统一方案以及全国实施节假日免费方案和绿色通道政策对项目路费收入的负面影响仍然存在,但对项目收入同比变幅的影响已基本消除。
2016年上半年,本集团经营和投资的大部分公路项目的车流量和路费收入保持增长。报告期内,本集团深圳地区收费公路项目的总体路费收入同比有所增长。为完成全国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联网目标,广东省自2015年6月底起实施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和货车计重收费与国家标准对接工作,由于相关项目的车型结构比例会发生一定幅度的变化,因此该两项政策的实施分别对本集团深圳地区的路费收入产生负面及正面的影响,但总体上正面影响大于负面影响;根据本公司与深圳交委签署的协议,南光高速、盐排高速及盐坝高速(“三项目”)自2016年2月7日零时起实施免费通行,本公司按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并确认该等公路项目的收入,而免费项目车流的增长也带动了相连的机荷高速及水官高速车流量的增长;机荷东段平湖编组站大桥于2016年5月中旬起正式对西行方向道路实施封道维修加固工程,对该项目及相连道路的通行条件和营运表现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本公司已通过实施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等措施,在保证施工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尽力降低了对通行服务的不利影响,该项维修工程已于2016年7月中旬完工。
受益于沿线区域经济增长及货车计重收费政策的实施等因素的正面作用,报告期内阳茂高速及广州西二环的日均车流量及路费收入同比均取得较好增长。此外,广西苍硕高速(苍梧至硕龙)的梧州至贵港段于2015年上半年开通,使得云梧高速(云浮至梧州)于广西境内的连接路网更为完善和通达,促进了两省间路网贯通区域的往返车流量增长,从而带动了广梧项目车流量的增长。
作为京港澳高速粤境段(原称京珠高速)复线的广乐高速(广东广州至乐昌)以及二广高速广东连州至怀集段已分别于2014年9月底和2014年12月底建成通车,由于上述路段的线位与清连高速相近,且二广高速与清连高速的连接线尚在建设中,对清连高速产生了一定分流影响;报告期内,清连公司积极开展路线宣传、实施多层次营销策略的效果开始显现,分流影响已趋于稳定。
报告期内,武黄高速柯家墩大桥实施加固工程,施工期内采取封闭半幅车道措施,对其车流量造成一定负面影响;相邻路网贯通、市政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等因素对武黄高速营运表现产生的负面影响仍然持续;此外,湖北省已实施ETC通行费优惠5%政策,随着2015年内全国高速公路ETC联网的实施,享受ETC通行费优惠政策的用户增长迅速,对武黄高速的路费收入也造成轻微负面影响。因大型货车车流量增长,南京三桥报告期内路费收入同比略有增长,但受南京纬三路隧道及纬七路隧道自2016年1月1日起实施免费通行的分流影响,报告期内车流量同比略有下降。受益于路网完善、周边道路实施交通管制措施以及沿线企业业务增长等因素的正面作用,报告期内长沙环路路费收入同比保持较快增长。
(二)财务分析
2016年上半年,集团实现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904千元(2015年中期:538,959千元),同比增长14.09%,主要为报告期内集团经营和投资的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增长、确认子公司股权转让收益和沿江一期委托管理服务收入、以及财务费用和公路摊销成本上升等的综合影响。
1、主营业务分析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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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063,128千元,同比增长37.58%。其中,路费收入1,765,702千元,占集团营业收入的85.58%,为集团主要的收入来源。有关营业收入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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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⑴报告期内,路费收入同比增加370,505千元,主要为清龙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起纳入集团合并范围,报告期贡献路费收入293,363千元,扣除该项因素的影响后,集团路费收入同比增长5.53%,主要为机荷西段受益于车流量自然增长以及三项目实施免费通行后对车流量诱增等因素的影响,路费收入取得较好的增长,其他附属收费公路亦分别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此外,根据本公司与深圳交委签署的三项目调整收费协议,报告期本公司按照协议确认三项目路费收入补偿额254,991千元。报告期内各项目经营表现的分析,详见上文业务回顾的内容。按具体项目列示的收入情况载列于下文第2点。
⑵报告期内,委托管理服务收入同比增加43,338千元,主要由于本公司于报告期内签订了沿江一期营运委托管理服务协议,据此确认了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期间的委托管理服务收入42,453千元。此外,报告期内,本公司签订了外环A段的共同投资建设协议,负责对外环A段的建设管理,确认了委托建设管理服务收入49,692千元,使得委托建设管理服务收入同比基本持平。
⑶ 顾问公司于2015年7月1日起纳入集团合并范围,报告期贡献营业收入135,404千元。
⑷ 自2016年5月1日起,本集团高速公路收费业务、委托管理服务业务等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营改增”)。短期而言,实施营改增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较小,但由于增值税“价税分离”的特点,与营业税下相比,报告期本集团营业收入减少约2%。
集团报告期营业成本为1,067,039千元(2015年中期:682,866千元),同比增长56.26%,其中顾问公司、清龙公司于2015年下半年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分别增加报告期营业成本109,128千元、193,546千元,扣除合并范围变化的影响后,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1.93%,主要是报告期内委托建设管理服务成本以及附属收费公路折旧摊销费用同比有所增加。有关营业成本的具体分析如下: 单位: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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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⑴ 主要为清龙公司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增加集团员工成本。
⑵ 主要为机荷东段和武黄高速专项维修费用增加。
⑶ 主要为清龙公司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增加折旧及摊销158,053千元,以及部分附属收费公路自2016年1月1日起调整了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和车流量上升使得折旧摊销成本有所增加。
⑷ 主要为清龙公司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增加集团其他业务成本。
⑸ 按具体项目列示的成本情况载列于下文第2点。
⑹ 委托建设管理服务成本主要为项目管理发生的人工成本,以及根据政府对项目审计结果及合同约定所承担的其他服务成本。报告期委托管理服务成本增加37,837千元,主要为确认了外环A段的建设管理服务成本49,073千元。
⑺ 顾问公司纳入集团合并范围,报告期内增加营业成本109,128千元。
集团报告期销售费用为6,941千元(2015年中期:7,008千元),同比基本持平。
集团报告期管理费用为41,324千元(2015年中期:29,778千元),同比增长38.77%,主要为顾问公司纳入集团合并范围,以及因业务扩大相应增加了员工成本。
集团报告期财务费用为270,756千元(2015年中期:162,589千元),同比增长66.53%,主要由于报告期集团有息负债规模同比上升所致。
集团报告期所得税费用为170,590千元(2015年中期:140,028千元),同比增长21.83%,主要为报告期利润增长使得应纳税所得增加所致。
报告期内,集团录得投资收益227,355千元(2015年中期:136,620千元),同比增长66.41%。主要得益于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贵州置地于报告期内完成了其全资子公司贵州鹏博全部股权及债权以及贵州恒通利51%股权的转让工作,增加集团投资收益65,209千元。此外,集团报告期内确认了贵州银行投资收益38,200千元以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3,241千元。扣除上述因素及上年同期应占清龙公司和顾问公司投资收益的影响后,报告期应占合营和联营企业投资收益为120,705千元(2015年中期:92,633千元),同比增长30.31%,主要得益于车流量自然增长、区域内路网完善等因素的影响,合营和联营企业收费公路路费收入同比均取得一定增长,以及随着借贷规模和资金成本降低,财务成本相应有所减少。
报告期内,集团经营活动之现金流入净额和收回投资现金合计为1,024,875千元(2015年中期:486,797千元),同比增长110.53%,主要为清龙公司纳入集团合并范围,增加集团经营活动净现金流,以及上年同期缴纳了与梅观资产处置收益相关的税款423,964千元。报告期支付了联合置地公司增资款以及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活动录得现金净流出约27亿元。报告期内取得的借款同比大幅降低,以及提前归还部分长期债务,筹资活动录得现金净流出约12亿元。
2、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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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集团附属收费公路毛利率总体为50.98%,同比下降3.61个百分点。其中,清连高速、机荷西段随路费收入的增长,毛利率分别有所提升;机荷东段和武黄高速因实施专项维修,增加维修成本,并对路费收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使得毛利率有所下降,此外,盐排高速、盐坝高速随单位摊销额的调整,毛利率亦有所降低。
3、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本集团资产以高等级收费公路的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对经营收费公路企业的股权投资为主,占总资产的64.76%,货币资金和其他资产分别占总资产的11.10%和24.14%。于2016年6月30日,集团总资产31,162,724千元(2015年12月31日:31,670,655千元),较2015年年末下降1.60%。
2016年6月30日,集团未偿还的有息负债总额为12,634,874千元(2015年12月31日:13,275,685千元),较2015年年末降低4.83%,主要为报告期清龙公司提前偿还了部分长期借款。受2015年底预收深圳市政府有关三项目调整收费相关补偿款的影响,2016年上半年集团平均借贷规模为128亿元(2015年中期:81.7亿元),同比增长56.67%。
报告期内,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资金需求,加强对集团附属公司和重点项目的资金统筹安排、保持适当的库存现金以及充足的银行授信额度等手段,防范资金流动性风险。经董事会批准,公司对库存资金在保证安全和兼顾流动性的前提下,在理财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范围内与合作银行办理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预期收益率在2.80%至3.50%之间,报告期实际获得收益3,387.1千元(含税)。报告期末,集团的现金均存放于商业银行,除上述理财产品外,并无存款存放于非银行金融机构或用作证券投资。
(三)、经营计划
2016年下半年,本集团的重点工作内容包括:
收费公路业务:继续深化内部管理,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提高顾客满意度;在联网收费背景下对路网数据模型进行修订与验证;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与营销策略吸引车流,实现路费收入目标;贯彻全经营期最优养护成本的理念,大力推行预防性养护。
建设管理业务:强化过程预控和管理,建立造价动态管理体系,加强工程变更控制,通过规范化、精细化的合约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做好代建款项回收协调工作,及时总结代建管理经验。
项目开发及管理:推进贵龙项目各项相关业务的工作进展,做好梅林关更新项目开发模式等的磋商与确认工作,抓紧新项目和业务,包括收费公路项目以及大环保产业项目的筛选与论证,持续关注和管控风险。
融资及财务管理:做好境外债券的发行及后续汇率锁定工作,降低资金成本,防范汇率风险;及时了解金融政策和市场形势变化,加强股权多元化和股权融资的研究,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为新一期战略的实施提供支持。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报告期本公司会计估计变更事项说明如下:
根据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和制度的要求,结合各主要收费公路的实际情况,本集团自2016年1月1日起变更清连高速、南光高速、盐排高速和盐坝高速特许经营无形资产单位摊销额的相关会计估计。本项会计估计变更减少截至2016年6月30日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约人民币11,999千元,减少集团报告期净利润约人民币11,999千元,对本集团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总体上未产生重大影响。该事项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有关详情请参见本公司日期为2016年1月29日的相关公告。
4.2本公司报告期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⑴新设子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6日成立了全资子公司贵州恒通盛置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该新设子公司于报告期纳入集团财务报表合并范围。详情请参阅2016年半年度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六。
⑵处置子公司:于2016年6月24日,贵州深高速置地有限公司完成其全资子公司贵州鹏博投资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和债权以及贵州恒通利置业有限公司51%股权的转让工作,自此,该两家公司将不再为本公司的子公司。详情请参阅2016年半年度报告之财务报表附注六。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6-049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在香港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传真、专人送达,日期:2016年8月5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16年8月9日及8月10日。
(三) 会议应到董事11人,出席及授权出席董事11人,其中,董事胡伟、吴亚德、王增金、李景奇、赵俊荣、谢日康以及独立董事区胜勤、胡春元、林钜昌亲自出席了会议;董事张杨因公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吴亚德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陈涛因个人事务原因无法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林钜昌代为出席并表决。
(四) 监事钟珊群、何森以及本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胡伟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转让贵州恒通盛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债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在深圳国际集团(不包括本公司)任职的董事胡伟、李景奇、赵俊荣、谢日康在董事会对本项议案的表决中回避。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按照议案及合同草案中的方案,将本公司间接控股子公司贵州恒通盛置业有限公司(恒通盛公司,持有贵龙项目II号地块约39.61亩用地)之100%股权及债权转让给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深国际物流发展公司(“深国际物流”),转让总价款暂定为1,168.51万元,最终确认总价款不低于经备案的恒通盛公司资产评估结果。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及相关指引,深国际物流为本公司关联人,上述交易将构成本公司关联交易,但未达到披露标准,独立董事已在本次会议召开前认可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在董事会会议上就该关联交易分别发表了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548 股票简称:深高速 公告编号:临2016-050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在香港举行。
(二) 会议通知发送方式: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日期:2016年8月12日;会议材料发送方式:电子邮件,日期:2016年8月12日。
(三) 会议应到监事3人,会议应到监事3人,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珊群主持,审议讨论了通知中所列的全部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2016年半年度报告(“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本公司《公司章程》或内部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形;未发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存在不符合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的规定的情形,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未发现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审议通过《关于审查关联交易(转让恒通盛权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深圳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