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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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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80 公司简称:瑞茂通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董事会关于公司报告期内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随着国内经济结构改革的持续深化,尤其是国家在煤炭、钢铁等传统产能过剩行业大力推行供给侧改革政策。去产能、减产量,全国煤炭供应逐步减少,主要动力煤价格出现小幅上扬。但受制于全球经济下行的影响,国内经济也已步入缓慢增长的“新常态”,能源消费需求无法满足市场供给。综合来看,煤炭市场供需矛盾虽已出现局部缓和,但整体形式依然严峻。

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继续坚定战略转型,围绕易煤网为代表的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全面发力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两大业务板块,逐步构建瑞茂通特有的大宗商品供应链生态圈。

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板块——报告期内,大宗商品价格逐步回暖,公司抓住行情机遇,一方面保持煤炭供应链领域业务高速扩张,另一方面积极拓展铁矿石、棉花等其他大宗商品供应链业务,并初具规模。商品品类的扩充不仅促进公司业务多样化,有效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更为公司未来掘金其他大宗商品行业奠定了基础。

供应链金融板块——报告期内,公司充分利用在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领域的经验和优势,稳扎稳打,在不断扩张金融业务的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的新模式,力求突破产融结合瓶颈、提升产融结合效率。

大宗商品电子商务平台——易煤网,是公司生态化产业战略的核心,公司始终以满足产业链客户的多样化需求为目标,不断丰富平台服务模式,提升平台交易效率。报告期内,易煤网不断扩大“易煤商城”、“煤矿专区”、“阳光采购”等业务规模和力度,切实为产业链的生产和需求方解决分销采购问题;此外,易煤网也在不断加强平台系统建设,积极推进支付系统的开发,为未来打造交易及资金闭环,全面对接供应链金融夯实基础。

报告期内,在公司全体同仁共同努力之下,共计实现营业收入76.29亿元,同比增幅118.31%;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4亿元,同比增幅49.6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煤炭价格回升等因素导致营业收入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业务规模增加、煤炭价格回升等因素导致营业成本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海运费大幅降价,并且部分陆运费用不再由公司承担,导致运杂费大量减少,从而引起销售费用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因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债务融资等项目导致管理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融资规模扩大致使公司利息支出费用增加,同时由于汇率波动致使汇兑损益增加,从而导致财务费用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供应链管理和供应链金融业务规模扩大导致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为降低财务费用开具用于支付的应付票据而在银行购买协定存款、协议存款、定期存单、短期资管计划等产品,导致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流增加。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扩大债权融资规模导致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增加。

2 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公开发行债券“16瑞茂01”,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0,000万元;公开发行

债券“16瑞茂02”,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0,000万元;非公开发行债券“16瑞茂通”,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万元,详情请见公司债券相关情况章节。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实现:煤炭发运1684.12万吨,其中国内煤炭发运981.43万吨,进口煤炭发运702.69万吨;铁矿石发运134.96万吨;棉花发运2.27万吨。

截至报告期末,易煤网累计实现煤炭交易量8003.67万吨,成交金额261.20亿元。

(二)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 核心竞争力分析

1、覆盖全球的煤炭供应链网络

公司在煤炭供应链领域拥有十多年的行业经验,业务范围基本覆盖国内煤炭资源主产地和主要消费地,同时,公司海外进口业务实现快速发展,初步构建全球化资源采购、销售渠道。

2、强大的供应链一体化综合平台服务能力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市场需求为原动力,致力于打造供应链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实现各方合作共赢。利用供应链平台有效整合各方优势资源,通过提供采购服务(国际、国内多资源)、煤炭加工服务(掺配、洗选、洁净)、物流配送服务(仓储、分拨、运输、装卸、转港、多式联运等)、资源分销服务(电力、冶金、化工、建材等)、交易撮合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金融服务,为下游客户高效配置煤炭资源,降低用煤成本;为上游生产商稳定分销煤炭,及时回笼资金;为中间贸易商补足短板,撮合交易,搭建一个完整的供应链生态圈。

3、供应链金融平台的支撑

供应链金融服务作为公司供应链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供应链管理服务的延伸和升华,也是公司基于市场需求对供应链管理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积极创新探索的重要成果。公司具有强大的线下分销能力,并拥有瑞茂通资产管理公司、瑞茂通仓储管理公司,实现对业务的全面监控和管理,形成了瑞茂通供应链金融的一套特有风控体系。

4、一流的大宗商品期现结合能力

公司拥有国内外一流的期货、纸货团队。充分运用期货、纸货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对煤炭、铁矿石、棉花等大宗商品现货业务进行套期保值,有效规避大宗商品现货价格波动所带来的贸易风险,保障供应链业务的高速扩张。

5、优秀、稳定的运营团队

公司近年来积极推进高端专业人才或团队的引进,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公司在不断引进人才的同时,为具备培养潜质的高素质专业人才搭建了系统的领导力培训体系,同时配备了完善的薪酬考核体系。公司坚持“诚实、责任、努力、信任、开放、共赢”的企业文化,为员工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提供宽广的发展平台。整个团队年轻富有激情,努力拼搏,勇于创新,稳定性好。

6、搭建强大的电子商务平台,构建完整的煤炭供应链生态圈

公司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积极探索并建设全球化大型煤炭电子商务平台——易煤网(https://www.yimei180.com)。

易煤网构建了九维(“易煤商城、撮合交易、团购业务、易煤金融、煤矿专区、阳光采购、物流、行情资讯、数据中心”)于一体的运营模式,通过联合金融、监管、检验、港口仓储等相关利益方,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的高效无缝对接,充分满足其煤炭撮合交易、物流仓储、支付、结算和金融等全方位的需求,使交易更高效、更透明。电子商务平台的搭建,将集合供应链各环节参与者,构建全产业链的良性生态圈。公司通过大数据技术,不仅能够对接金融机构,为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提供信息支撑,而且也能为公司寻找更多的投资机会。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报告期内对外投资股权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投资设立的公司情况:

(2)、报告期内增资的子公司:

(3)、报告期内其他对外投资

瑞茂通全资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投资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一号(有限合伙),报告期内投资金额为10000万元,累计投资20000万元,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一号(有限合伙)注册资本为514200万元,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3.89%。

瑞茂通全资子公司那曲瑞昌煤炭运销有限公司受让江苏同达投资有限公司在北京华泰瑞联并购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企业中的3000万元出资,约占5%的合伙企业财产份额。转让价款为4000万元。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4、 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2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2016]13020020 号,截至 2015 年12 月 31 日, 瑞茂通2015 年度共计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7,573,202.58 元。经公司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 2015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按照总股本 1,016,477,464 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21 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 42,793,701.2元。本次利润分配不涉及以未分配利润派送红股,不涉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2015年度现金分红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6 月 16 日,除息日为2016 年 6 月 17 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6 年 6 月 17 日,已实施完毕。

3.3其他披露事项

(一)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2户,详见本附注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本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2户,详见本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主要从事大宗商品供应链管理、应收账款保理、融资租赁和资产管理等业务。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63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的《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14年4月8日瑞茂通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相关议案。201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2014年11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对2014年4月9日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发行价格、限售期、募集资金用途等进行了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永兴、刘轶。公司于2014年11月12日与上述发行对象分别签订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根据股份认购合同,发行对象认购金额和股数如下表:

本次向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万永兴、刘轶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和相同价格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万永兴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上海豫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万永兴控制的企业,刘轶为公司董事,发行对象均系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拟用于增资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不超过拟投资项目需要量。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09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3,928,571股,发行价格为11.20元/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5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9,783,928.57元(承销和保荐费用9,000,000.00元,律师费、审计费和过户费783,928.57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490,216,071.43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主承销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上述认购款项扣除承销及保荐费后的剩余款项1,491,000,000.00元于2015年6月24日转至公司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中,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5]13020011号《验资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 号)、《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2016年6月30日(以下简称“截止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3年4月修订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

根据《募集资管理办法(2013年4月)》的规定,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存储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募集资金。

2015年6月24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2015年8月13日,公司二级子公司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2015年12月11日,公司五级子公司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三方监管协议的问题。

截止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作为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的期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包含利息收入1.87万元)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元

注: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的银行账号为21410157870000033的账户、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沧州分行的银行账号为21410158000000033的账户已经在2016年完成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2014年11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50,000 万元(含发行费用),拟用于增资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不超过拟投资项目需要量。本次拟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2015年1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建设“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主体由江苏晋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变更后投资项目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截止日,增资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经投入使用,与公司及项目实施公司原有资金共同用于公司经营实现效益,其中:增资天津瑞茂通商业保理有限公司项目2016年度1-6月份实现效益 7,409.93 万元;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2015年12月项目实施主体已经变更完毕,并聘请专业的软件系统开发公司对接该项目,目前该项目正按计划进行。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无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5年8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8,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5年12月1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除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外,无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5、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无超募资金情况。

6、结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结余 844.08万元,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2015年11月20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将原用于建设“电商平台项目”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原“电商平台项目”实施主体由江苏晋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变更为浙江和辉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及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

截止日,补充流动资金与公司原有资金共同用于公司经营实现效益,不再单独核算募集资金效益;供应链电子商务平台建设项目2015年12月项目实施主体已经变更完毕,并聘请专业的软件系统开发公司对接该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见附表)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64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万永兴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65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茂通”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静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审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现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在内容与格式方面系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所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编制,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同意《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6年8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编号:临2016-066

债券代码:136250 债券简称:16瑞茂01

债券代码:136468 债券简称:16瑞茂02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上半年累计新增借款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1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16年上半年累计新增借款(含发行债券)情况予以披露。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及并表子公司2016年累计新增借款37亿元,其中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额度净增加14亿元、债权融资额度净增加23亿元(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3亿元,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10亿元)。公司2016年上半年累计新增借款已经超过2015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主要系发行债券、银行借款等所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

上述财务数据除2015年末净资产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