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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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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6-055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8月18日在江苏昆山以现场结合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占董事总数的100%(其中马震亚董事、金德环独立董事以电话方式参会,张统董事委托朱剑董事、韩晓梅独立董事委托裴平独立董事出席并代为表决)。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管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总裁范力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董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上半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同日披露的《东吴证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风险管理基本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2017年资本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治理准则>的议案》

为了规范公司的制度体系,保持与章程的内容一致,拟对《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治理准则》作如下修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东吴证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利率互换业务的议案》

1、同意公司开展利率互换业务,并由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的实际情况和风控指标的要求确定具体的业务规模;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制定利率互换业务的基本管理制度、业务操作细则、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等;

3、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公司开展利率互换交易的相关手续。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调整信用交易业务总规模的议案》

1、同意公司自有资金参与信用交易业务总规模按净资本比例授权,即信用交易业务总规模不超过净资本的400%。

2、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情况,在保证信用交易业务总规模不超过净资本400%的前提下,确定融资融券、约定购回和股票质押业务所占公司净资本的具体比例。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6-056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 年 8月18日在江苏昆山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6人,实到监事6人,占监事总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方敏女士主持,会议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公司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发表如下书面意见: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1555 股票简称:东吴证券 公告编号:2016-057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规定,现将2016年上半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3035号)核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完成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发行数量为3亿股,发行价格11.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4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393,002,000.00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于2016年1月13日对本次发行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6〕00009号)。

上述募集资金于2016年1月13日全部存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扣除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筹得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93,002,000.00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变更、管理和监督进行了规定,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分别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业银行”)苏州姑苏支行、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苏州分行营业部开立了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于2016年1月13日,募集资金总额3,540,000,000.00元扣除直接支付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的证券承销和保荐费83,000,000.00元后,计3,457,000,000.00元分别存入本公司上述指定的募集资金存储专户。

根据上述监管规定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本公司及西部证券分别与农业银行苏州分行、江苏银行苏州分行于2016年1月在苏州市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报告期内监管协议正常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营运资金,以扩大业务规模,优化业务结构,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具体用途为:开展互联网金融业务,加大对互联网平台建设、客户拓展、产品设计开发以及资金配置的投入;加大对全资子公司的投入;扩大做市业务规模;以及进一步扩大信用交易业务规模。上述投资项目无法单独计量实现效益情况。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2016年7月1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该议案已于2016年7月28日经本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变更前后的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用途不涉及关联交易。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0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