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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969 证券简称:银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39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

●现金管理金额、类型、期限:单位大额存单,保本浮动收益,12个月。

一、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在不影响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了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协议》,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存入开立于上海银行的大额存单业务账户。

上述现金管理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公司内部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详细情况见公司2016年5月10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14)。

二、进行现金管理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上海银行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调查。

上海银行为公司一般账户的开立银行,除此之外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三、现金管理产品的基本情况

(一)单位大额存单基本说明

公司与上海银行签订了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协议,存入上海银行单位大额存单账户5,000万元,存款期限为一年。该单位大额存单起存金额不得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并以100万元的整数倍递增,单位大额存单的资金可依据公司根据资金划转需求进行分次部分转出,支取金额需为100万元的整数倍。

(二)计息方式和规则

1.产品代码:20160801CORP0004

2.期限:1年

3.收益类型:固定利率

4.利率:2.13%

5.付息频率:期满

6.若甲方于到期日支取,则按照上述约定利率给付利息;

7.是否可提前支取:是

若可提前支取:

甲方全额提前支取,则支取部分按照(单位智能存款)计息规则给付利息。

甲方部分提前支取:

1)支取后账户余额大于或等于起存金额(含1000万元,且余额必须是起存金额加上递增额的若干倍)的,则支取部分按照(下述单位智能存款)计息;余额部分按原起息日当日利率重新换开开户。

2)若支取后账户余额小于起存金额,则不支持部分提前支取。

其中单位智能存款计息规则;

a.从存款日起计息,存款不满七天支取的,按照支取日人民币一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

b.从存款日起计息,存期满七天,不满三个月支取的,按照支取日人民币七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

c.从存款日起计息,存期满三个月,不满六个月支取的,按照存入日人民币三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d.从存款日起计息,存期满六个月,不满一年支取的,按照存入日人民币六个月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e.从存款日起计息,存期满一年,不满二年支取的,按照存入日人民币一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f.从存款日起计息,存期满二年,不满三年支取的,按照存入日人民币二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g.存期满三年,不满五年支取的,按照存入日人民币三年定期存款利率计息。

8.计息按照实际起息当日利率计息;

9.若公司在到期日后仍未支取,到期日后按照单位活期利率计息。

10.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开办期间,如遇中国人民币银行调整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结息方式,则自动按新的计息方式执行或终止该项业务,上海银行无须事先征得公司同意。

(三)存单是否可转让:否

四、风险控制措施

(一)财务部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大额存单业务进行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二)财务部建立台账对上述现金管理业务进行管理,及时分析和跟踪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业务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风险。

(三)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本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累计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5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上海银行单位智能存款业务协议》,并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3亿元募集资金存入开立于上海银行的单位智能存款账户,到期日为2016年5月5日。公司于2016年5月5日收回了单位智能存款账户内本金和收益。

2016年5月13日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签订了《上海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协议》和《上海银行公司客户人民币封闭式理财产品协议书》,并将募集资金专户内的7,000万元募集资金存入开立于上海银行的大额存单业务账户;1亿元募集资金购买了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WG16M03018期)。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存贮于上海银行的大额存单业务账户的7,000万元资金暂时补充了流动资金,详细情况见公司2016年7月27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3)。2016年8月18日,公司购买的上海银行“赢家”货币及债券系列(点滴成金)理财产品(WG16M03018期)到期,到期后公司收回了理财本金和利息,详细情况见公司2016年8月1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理财产品到期收回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38)。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仅购买了本公告阐述的一项理财产品,金额总计5,000万元人民币。不存在其他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签订的《上海银行单位大额存单业务协议》。

特此公告。

天津银龙预应力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