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公告

2016-08-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6-044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中标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9日收到绥阳县慧丰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绥阳县洛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区项目(施工、设计一体化)”和“绥阳县城市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施工、设计一体化)”的中标单位。公司已于2016年8月16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项目中标公示的提示性公告》。

一、 中标项目及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绥阳县洛安江流域生态文明区项目(施工、设计一体化)

1.中标价:施工:30,000万元

设计:结算金额的1.9%

2.工期:150日历天

该项目由公司与重庆市得森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公司为联合体牵头人,重庆市得森建筑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为联合体成员。

(二)绥阳县城市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施工、设计一体化)

1.中标价:施工:6,000万元

设计:48.8万元

2.工期:150日历天

上述项目交易对方均为绥阳县慧丰旅游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与招标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未承接该招标人项目。

二、项目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中标上述项目将对公司2016年度及以后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公司将继续推进与遵义市林业局、遵义市园林绿化局签署的《生态景观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相关项目的落实工作。

三、风险提示

公司尚未与上述项目交易对方正式签订合同,因此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具体内容待合同签订后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75 证券简称:文科园林 公告编号:2016-045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协议签署情况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乙方”)于2016年8月18日与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署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双方重点围绕包括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文化产业、休闲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旅游小城镇、生态环境修复等项目在内的总体打包项目开展整体合作。合作总投资规模约为人民币10亿元。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安顺市位于贵州省中西部,毗邻贵州省省会贵阳,素有“黔之腹、滇之喉、粤蜀之唇齿”之称,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是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安顺市拥有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7处,拥有穿洞文化、夜郎文化、牂牁文化、屯堡文化等独特的历史文化遗存。安顺素有“中国瀑乡”、“屯堡文化之乡”、“蜡染之乡”、“西部之秀”的美誉,全市风景区面积占幅员面积的12%以上,境内有黄果树、龙宫、格凸河3个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安顺是国家最早确定的甲类旅游开放城市之一,是世界喀斯特风光旅游优选地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全国六大黄金旅游热线之一和贵州省优先发展重点旅游区及西线旅游中心。根据《2015年安顺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预计安顺市2015年全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620.36亿元,财政总收入97.6亿元。

本协议的签署对方为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安顺市西秀区人民政府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方未发生类似业务。

三、协议主要内容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产融结合、投建协同、统一规划、分期实施”的PPP合作模式,通过双方优势相结合,以市场化运作方式,共同推动城市综合开发。

2.本协议为框架协议,是双方共同筹备开发资金、签订相关合作协议的基础。

(二)合作内容

1.项目模式

甲方授权平台公司、乙方及引进的第三方投资人对本项目共同进行投资,成立PPP合资项目公司。

2.项目合作内容

双方将围绕包括旅游景区、乡村旅游、文化产业、休闲农业、美丽乡村、生态旅游小城镇、生态环境修复等项目在内的总体打包项目开展整体合作。合作总投资规模约为10亿元人民币,合作项目主要内容:轿子山龙兴村、旧州镇甘棠堡村、七眼桥镇山岚村和章庄村及双堡镇山京村等5个村的美丽乡村建设及甲方指定的其它项目。前期征拆费用不超过项目总投资规模的30%,超过部分由政府方承担。由双方以PPP模式进行建设及运营,并最终由甲方以回购等方式实现项目的退出。具体以PPP招标文件规定及双方后续签署的有关协议为准。

甲方同意协调各部门向乙方提供符合PPP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政策支持和保障,以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3.后期合作各项目的推进模式、资金成本、项目合作期、保障措施等相关事宜,根据本协议项下双方开展合作的各PPP项目的实际情况另行签订协议确定。

(三)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积极协调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给予项目公司相应的财政、税收等优惠政策,办理项目投资建设所需的立项、用地、环保等全部合法性文件,确保项目基本建设程序完备、合规。

2.乙方权利与义务

充分发挥资金优势,统筹负责本协议项下各PPP项目的开发建设之资金筹措,负责落实引进包括但不限于社会资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托资金、保险资金、资产管理资金,私募基金等融资资金,以降低合作区域综合投融资成本。同时,为项目建设、产业引进和城市运营提供专业团队和技术支持。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协议意向合作金额约为人民币10亿元,预计对公司2016年及未来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二)本协议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本公司不会因为履行本协议对甲方形成依赖。

五、协议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为双方就项目战略合作的原则性约定,本协议约定意向合作项目尚需具备或履行立项审批、项目招标、正式合同签署等手续,合作具体事项的最终确定尚存在一系列不确定性,将以正式签署的项目合同为准,亦存在最终签署的合作协议与本协议在金额、建设内容等方面不一致的风险。

(二)本协议涉及的投资金额为预估数,公司能否签署本协议项下具体的工程合同以及工程合同的签订时间、金额、工期仍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对合同签订进展情况履行公告义务。

(三)本协议拟定总投资金额较大,对公司以及合作方的融资能力、项目管理能力等提出较高的要求。未来公司与交易对方就具体项目签订最终工程合同时,应综合考虑具体项目的资金来源及管理难度,如交易对方在具体项目合同上履约条件不够充分,可能会造成具体合同履约的不确定性。因此,公司除把控交易对方整体履约能力外,还需把控在具体项目上的履约风险,此方面使得本协议执行存在不确定性。

(四)除需后续履行的各项手续存在不确定性外,本协议约定的意向合作项目,受甲方建设投资工作安排、项目资金筹措情况、政策性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存在最终落实情况与协议不一致甚至无法实施的风险。

(五)本协议的履行可能将占用公司一定的资金规模,如未来公司资金紧张,可能存在施工项目无法正常执行的风险。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文科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