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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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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2016-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16 证券简称:旷达科技 公告编号:2016-072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旷达科技(代码:002516 )于 2016年8月18日、8 月19日、8 月22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及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管理层,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注意到市场上有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控股的企业旷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旷达控股集团”)参与大连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私有化的有关信息。经征询确认,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是万达商业私有化要约收购成员之一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的参与人, Red Fortune Global Limited 要约收购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约 43,105,843 股 H 股。旷达控股集团为上海赛领博达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人之一。

上述投资行为属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的企业的投资行为,因此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与财务等造成影响。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核实,针对本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介良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目前没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因此,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日期为2016年8月26日,公司计划2016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预计2016年半年报财务数据与公司201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半年度的业绩预测数据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2016 年半年度业绩

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3、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旷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