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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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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794 公司简称:保税科技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董事会务实、开拓、诚信、勤勉,积极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在经营效益、资本运作、资源建设、内部管理等方面成效显著,进一步推动公司治理水平的提高和公司各项业务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1、液体化工码头仓储方面

报告期内长江国际码头累计靠船243艘次,比去年同期下降10.99%;码头吞吐总量141.46万吨,同比下降16.84%。报告期内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2,833.96万元,同比增长3.65%;实现利润总额6,136.06万元,同比增长17.11%。

2、化工品代理及固体仓储方面

报告期内,外服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85.0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20%;实现利润总额2,111.19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4.33%。

3、化工品贸易方面

保税贸易在开展传统化工品业务基础上,积极拓展新业务,包括PTA期现套利业务、汽车代理业务和甲醇期现套利业务等。报告期内,保税贸易实现营业收入6883.52万元,实现利润总额1066.72万元。

4、资本运作方面

7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226号)。公司通过员工持股计划非公开发行股票20,578,000股,募集资金138,078,380元,募集资金用于收购长江时代固体仓储类资产、偿还银行贷款。8月18日,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托管手续。8月20日,公司披露《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5、对外投资方面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子公司外服公司收购联发仓库资产的议案》,同意外服公司以自有资金1,177万元收购联发仓库资产。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增资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和金港资产同比例向外服公司增资5,500万,公司和金港资产分别出资2,805万元和2,695万元。增资完成后,外服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8,300万元;公司与金港资产在外服公司的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3)7月13日,上海保港基金发行的首个私募产品“保港稳进1号” 获得基金业协会审核通过,基金规模为12,000,000份。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4次,其中:现场会议次数1次;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2次;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次。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保税贸易公司本期自营贸易业务规模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保税贸易公司本期自营贸易业务规模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相应结转的销售成本大幅减少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外服公司随着东物流园区仓库投用,仓储收入增加的同时销售费用相应增加,长江国际业务拓展销售费用有所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外服公司东物流园区仓库投用,仓储收入增加的同时管理费用相应增加,长江国际业务拓展管理费用有所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去年10月份发行中期票据,本期计提中票利息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分别较去年同期减少350,304,034.33元、307,046,901.18元,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净减少43,257,133.15元,主要原因为保税贸易公司本期自营贸易业务规模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保税贸易公司本期开展的商品期货套期业务现货采购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2)“收到的税费返还”较去年同期减少30,898,013.30元,主要是去年同期长江国际取得2014年度所得税优惠返还及管道运输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所致。 (3)“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减少284,972,424.27元,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保税贸易公司及外服公司代理业务回款较多,本期外服公司代理业务规模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1)“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投资支付的现金”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9,661,882.12元、减少316,631,144.56元,导致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净增加326,293,026.68元,主要原因为去年同期存在公司增资化工品交易中心及上海保港公司认购苏高新非公开发行股票、参股爱康能源工程项目,本期上海保港公司开展的国债逆回购等现金管理业务及证券投资业务回款较多所致。 (2)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分别较去年同期增加15,468,435.00元、减少18,470,625.45元,导致本期“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净增加33,939,060.45元,主要原因为长江国际本期取得不动产处置收入15,371,178.00元、长江国际工程项目投入及仓储系统开发投入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3)“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217,933.86元,系保税贸易公司受让锦程经贸公司60%股权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支付投资者公司债回售款84,103,000.00元,而公司本期支付的股利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动原因说明:今年5月1日开始,国家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的业务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变动原因说明:保税贸易公司本期转回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及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变动原因说明:张家港基金公司证券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投资收益变动原因说明:联营企业化工品交易中心本期亏损及上海保港公司本期证券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变动原因说明:长江国际取得的管道运输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返还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营业外支出变动原因说明:去年同期存在运输公司应收账款重组损失,本期长江国际、扬州石化固定资产处置损失较去年同期减少所致。

所得税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长江国际于2015年3月份,经苏州市人民政府苏府[2015]45号文件认定,长江国际2014年为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自认定当年至2018年12月31日止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长江国际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已按25%的税率计缴,2015年上半年度确认2014年度享受优惠部分的企业所得税2,447.25万元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2,961.36万元,较去年同期减少50.2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697.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63.27%。净利润下降的主要原因是:(1)子公司长江国际2015年上半年度取得2014年度企业所得税返还2,447.25万元;(2)联营企业化工品交易中心本期出现经营亏损及确认对外投资损益,导致公司对其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较去年同期出现大幅下降;(3)公司于2015年10月发行中期票据,本期计算确定的中期票据利息费用为887.62万元(含溢折价摊销),增加了公司财务费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1)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649号文核准,公司于2013年5月23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发行总额为人民币3.5亿元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5.5%。2016年4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13保税债”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本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 5.50%,并在债券存续期内后2年固定不变;2016年5月20日,公司披露《关于“13保税债”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本次回售金额为 84,103,000元,回售后公司债券余额为265,897,000元。2016年5月23日开始支付自2015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2日期间的利息共计1,925万元。公司不存在兑付兑息违约情况或无法按期偿付的风险。

(2)非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48号文《关于核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272,727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1.00元,共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4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14亿元。2016年7月14日,公司披露《关于子公司华泰化工新建28.42万立方米化工仓储试生产的公告》,华泰化工新建28.42万立方米化工仓储工程试生产准备工作已全部到位,具备试生产的相关法定条件。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目标: 预计2016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4,878.78万元,利润总额10,913.13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01.05万元。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2,961.36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35.39%;利润总额5,780.97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52.97%;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697.48万元,完成全年计划的40.86%。

(此经营计划及经营目标并不代表公司对2016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环境与经营团队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4)其他

单位:人民币元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企业信誉和品牌优势

公司主要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通过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本着服务客户的经营理念,诚信为本,规范经营,已经在市场上积累了较好的信誉,形成了良好的口碑,品牌效应不断显现。2011年,长江国际荣获张家港保税区“十佳成长性企业”。2011年11月被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评定为4A级物流企业。2014年6月长江国际获中国仓储协会颁发“中国仓储服务金牌企业”称号。2015年3月长江国际被苏州市人民政府认定为“2014年苏州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2、规模优势

我国乙二醇等进口数量的逐年稳步增长,推升了对液态化工品仓储市场的需求;子公司长江国际位于中国液体化工品的最主要集散地之一的张家港地区,是张家港地区领先的液体化工仓储企业,拥有长江岸线自有码头泊位3个,年货物吞吐量可达450万吨,公司在用自有罐容达到105.99万立方米。

依托于全国最大的化工品交易市场之一的江苏化工品交易市场,充分利用保税区的有利条件,长江国际已发展成为长江中下游液体化工品仓储的龙头企业之一,在乙二醇等重要液体化工品仓储业务方面具有明显的规模优势。

3、区位优势

作为全国唯一的内河港型保税区,张家港保税区地理位置优越。依托于素有黄金水道之称的长江作为水路运输的天然优势,公司拥有液体化工产品能够大规模进出,贯通长江、直通东海的便利运输条件,可以辐射华东地区整个经济腹地,享受保税港区内政策优势,大部分储罐可做保税仓储业务。

张家港保税区紧邻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区,是全国液体化工产品的主要集散地之一,液体化工品散化进口量位居全国前列。张家港保税区化工品交易市场成交活跃,增长迅速,其成交价格是全国进口商品交易具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参考价格,已成为全国重要的液体化工品价格风向标。区内交易信息化、标准化程度较高,全国首创的液体化工品价格信息平台,保障了区内化工品交易的迅捷、可靠。

4、码头优势

码头资源属于稀缺资源,拥有自有码头,不仅有利于仓储业务的发展,也使公司在化工品贸易的市场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公司拥有三个长江岸线自有化工码头泊位,自有码头泊位数量居张家港地区前列,随着公司对自有码头的改造完成,自有码头吞吐量可达450万吨。此外,张家港保税港区后方有多家化工品仓储企业,其储罐容量约为16.7万立方米,由于没有自有码头,该等仓储企业的货物都需要通过长江国际的码头输送至其储罐。

5、综合物流服务优势

目前,公司提供包括代理、码头接卸、仓储管理、分拨运输、信息收集以及融资支持在内的一揽子综合物流服务,将传统的被动型码头仓储服务转变为以码头仓储业务为核心,提供配套运输、代理业务为支撑的主动型、一体化综合服务物流模式,从而打造完整的化工品物流供应链。为客户量身定做的整套综合物流服务,能够最大程度地满足各类客户的需求,使公司能够在巩固现有客户资源的同时,开拓新的客户资源,持续不断地壮大客户群体。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公司增资张家港保税区外商投资服务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和金港资产拟同比例向外服公司现金增资5,500万,公司和金港资产分别出资2,805万元和2,695万元。增资完成后,外服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8,300万元;公司与金港资产在外服公司的出资比例保持不变。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业绩及经营情况

(2)参股公司业绩及经营情况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十二个,详见本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公司半年度合并范围比上年度增加一个,详见半年报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6-049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8月9日发出了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审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下午15时在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为主会场,电话会议为辅助会场,电话会议与现场会议同步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实际参会七人。唐勇先生、蓝建秋先生、高福兴先生、邓永清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谢荣兴先生(独立董事)、于北方女士(独立董事)、徐国辉先生(独立董事)以电话会议及传真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唐勇先生召集和主持。参加表决的董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的本公司公告临2016-051。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6-050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于2016年8月9日发出了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并提交了会议的相关材料,会议通知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下午15时在张家港保税区石化交易大厦2718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会议为主会场,电话会议为辅助会场,电话会议与现场会议同步的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五人,实到五人。戴雅娟女士、钱伟锋先生、褚月锋先生出席了现场会议,杨洪琴女士、徐惠女士以电话会议及传真表决的方式出席会议。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雅娟女士召集和主持,到会监事对提交会议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全面审核后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

3、截至监事会发表本审核意见之时,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0794 证券简称:保税科技 编号:临2016-051

债券代码:122256 债券简称:13保税债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保税科技”)编制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1599号文《关于核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3,259,959股,每股发行价人民币9.85元,共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229,110,596.15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5,750,000.00元(承销及保荐费用总额为16,750,000.00元,根据合同约定已预付保荐费用1,000,000.00元),实际到账募集资金人民币213,360,596.15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29,110,596.15元,支付发行费用18,000,000.00元,包括:承销及保荐费用16,750,000.00元,律师费1,000,000.00元,审计费250,000.00元,扣除上述各项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1,110,596.15元。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部资金存入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2] 00030026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于2013年2月16日,根据《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净额211,110,596.15元,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国际”)进行增资,已将该项资金划转至长江国际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划入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保税区支行银行账号为802000027603788的账户内165,110,596.15元,划入中国建设银行张家港港城支行银行账号为322201986255051506779的账户内46,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3]00030003号《验资报告》。同时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 153,529.35元一并划转至长江国际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银行账号322201986255051506779账户内用于募集资金项目。上述资金划转完毕后,本公司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号为1102028529000200020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2、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848号文《关于核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7,272,727股,发行价格11.00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73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000,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13,999,997.00元,已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9月19日存入公司开立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号为1102028519000224306的人民币账户中。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4] 00030028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根据《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将募集资金净额713,999,997.00元,分别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其中:对张家港保税区长江国际港务有限公司(简称“长江国际”)增资230,000,000.00元,已将该项资金划转至长江国际募集资金专户,其中:划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账号为32201986255051511544账号内121,000,000.00元;划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号为10528301040049665账号内109,000,000.0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4]00030034号《验资报告》。同时本公司将募集资金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456,748.65元,一并划转至长江国际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号为10528301040049665账户内用于募集资金项目。

对张家港保税区华泰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泰化工”)增资344,000,000.00元,已将该项资金划转至华泰化工募集资金专户,划入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号为802000036381888账户内,其中本金343,999,997.00元、利息3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由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圆全验字[2014]00030035号《验资报告》。划入本公司在华夏银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开立的账号为12464000000011422账户140,000,000.00元,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划转完毕后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账号为1102028519000224306的募集资金专户办理了销户手续。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期余额

1、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807,596,030.50元,其中先期用自筹资金投入294,935,195.96元,其中:2013 年 3 月 1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6,409,640.64元,此次置换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鉴证并出具天圆全专审字[2013] 00030175号《专项鉴证报告》;2014年11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78,525,555.32元,此次置换情况已经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天圆全专审字[2014] 00030831号《专项鉴证报告》。

2、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取得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5,194,967.03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22,709,529.68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先后制订了《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修正议案》,分别经2009年股东大会和201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本公司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子公司和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分行签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在上述银行开设了银行专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其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履行三方监管协议进程中不存在问题。

2015年8月13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2015年11月17日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根据会议决议精神和发行需要,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国泰君安担任此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因再次发行证券另外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荐协议,东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国泰君安承接,持续督导期至2012年度和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为止。

2015年12月28日,控股子公司长江国际、全资子公司华泰化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港城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保税区支行、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张家港保税区支行及国泰君安签订了《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2年度、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部分)》,约定由国泰君安对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的剩余部分进行监管。

根据《管理办法》的要求,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设置了严格的权限审批制度,以保证专款专用。本公司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实施部门(单位)要编制具体工作进度计划,保证各项工作能按计划进度完成,并定期向财务部门和董事会秘书报送具体工作计划和实际完成进度情况,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相关信息披露。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履行申请和审批手续。所有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支出,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均需由具体使用部门(单位)填写申请单,由公司财务总监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交财务部门办理付款事宜;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股东大会审批。同时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公司1 次或12 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 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监管的证券公司(2015年1-11月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2月开始改为国泰君安),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1-6月

编制单位: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