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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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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61 公司简称:阳光照明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单位: 股

2.3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26亿元,同比增加11.9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18亿元,同比增长22.01%,公司收入和净利润继续保持稳定增长。其中,LED产品收入17.40亿元,同比增长39.71%,收入占比82.78%,传统节能灯产品收入3.62亿元,同比减少42.74%,收入占比17.22%。

公司对2016年上半年的回顾

1、加大创新投入,新品销售占比提高

2016年公司加大了对创新工作的投入,报告期内直接用于创新的投入接近2000万元,新申请专利受理41项,其中发明专利10项,使得公司新产品与发明专利产品的收入占比得到了提高,的开发团队熟悉成本创新和客户的成本竞争需求提升,为公司毛利率的提升作出了贡献。

2、加大市场投入,保持全球市场均衡策略

继前两年在美国达拉斯、澳大利亚设立公司之后,公司又投资设立德国公司、法国公司,国外市场新拓展了60多家客户,确保了公司在原有区域市场增长放缓的情况下,新开拓区域市场出现了快速增长,尤其在非洲和大洋洲等市场在报告期增长迅速。

3、制造创新,优化成本控制,毛利率水平得到提升

产能规模的扩大不是简单的人员数量的增加,随着公司加强人均产值提升的导向而有效推进,在多类产品和多种工艺环节都引进实施了自动化改造,对成熟的自动化方案进行适度的推广复制,从而加强了成本控制,为公司整体毛利率的提升作出了贡献。

4、信息化管控策略实施

集团重新明确了公司信息化战略规划,制定了思路清晰、执行可行性强的总体方案,明确了通过信息化来改革和改造管理经营与流程的战略意义。信息化的实施对后续的子公司与孙公司管理模式、创新激励、统分管控等提供了准确、迅速的信息保障。

公司关于2016年下半年的展望

针对内部需要完善的问题和外部环境出现的趋势和机遇,重点加强以下几方面工作:

1、加强人力资源建设

随着更多年轻的中层管理人员进入子公司决策层,我们需要重视和加强人员能力建设。高级管理人员要加强跨界学习和视野提升,中层和基层管理人员要加强管理的系统学习和业务能力学习。

2、继续加强自动化和智能制造的推动

虽然有很多自动化项目在推进,但我们还需要创造和形成制造创新、自动化生产、走向工业4.0的氛围和机制。

3、加快市场模式创新

随着竞争者的日趋复杂,市场竞争格局正在发生变化,为避免市场销售模式风险,降低客户风险,要求我们必须加快市场创新和市场拓展的步伐,明确独立的资源和考核责任来完善公司战略规划。

4、创新与“互联网+”带来机遇与挑战

企业转型升级的压力更加迫切,创新才能带来出路和增长,对创新人才的引进和完善企业创新机制将是公司未来一段时期内的重点工作,将创新与互联网结合,摸索照明行业的“互联网+”模式是下阶段转型的成功所在。

5、区域市场风险提升

由于部分区域地缘政治、经济的不稳定,这些区域市场产生了一定的支付信用风险,为规避和控制这个阶段性风险,公司将选择性控制这些区域的业务规模,等待市场稳定再加大拓展,可能存在对部分业务带来一定的影响。同时公司将加大新区域和新渠道的投入,通过分散风险、均衡市场的策略来确保持续稳定增长。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LED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LED销售的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职工薪酬增加及创新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汇兑收益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商品收回的现金增加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投入增加所致。

2其他

(1)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报告期内无重大变动。

(2)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公司于2012年3月13日以16.5元/股的价格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5,560万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91,74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9,910万元。

截止本报告期末,累计投入金额73,484.70万元,尚有19,870.69万元(包括利息收入)未投入使用,存储于募集资金账户。

(3)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2016年公司经营计划为营业收入48亿元,营业成本36.66亿元,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合计为6.38亿元,归属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净利润4.0亿元。该经营计划非公司盈利预测。

2016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1.26亿元,完成收入计划的44.29%。随着公司募投项目逐步投产,上半年公司LED照明产品营业收入的增长幅度较大,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18亿元,完成计划的54.50%,该完成情况符合经营计划进度。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1、研发技术优势

公司是国内照明行业首家国家认定技术中心,设有国内照明行业首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拥有国家认可实验室和产品检测中心,具备材料研究、设备研发、产品设计等综合研发实力。公司在原有的上虞和厦门研发基地的基础上,进一步将江西和安徽升级为研发基地。同时,新设杭州研发中心,继续投入上海研发中心建设,使研发成为公司重要的增长动力。

2、专利及专有技术优势

公司一直以来重视知识产权和专利技术,公司是国家知识产权总局评定的首批“全国专利试点企业”,获授权国家专利346项,其中获授权发明专利63项,国内实用新型专利128项,获得国外专利2项,主持、参与起草国家标准38项。在LED照明领域,公司是传统照明行业中起步最早的公司之一,在热学、光学、材料、造型结构设计、驱动芯片开发、智能控制系统等多个要点领域获得了技术突破。

3、规模优势

公司已建立了浙江、福建、江西、安徽四大基地,具备3亿盏LED光源和8000万套LED灯具的年生产能力。在球泡类产品和灯管类产品上,公司某些单品已经形成了规模。未来几年公司将通过产品设计、工艺设计、设备设计的综合优势,尽快建立有阳光特色的自动化生产能力,提高效率,降低成本。

4、成本管理优势

公司运用传统照明的成本管理理念,集合LED的半导体技术和产业特色,以目标市场为导向构建合理的成本模型,系统地优化LED芯片封装成本模型、热管理结构成本模型、电子驱动成本模型,有效地整合供应链系统、品质管理系统,保持成本领先优势。

5、营销渠道优势

公司在保持全球均衡的营销策略下,美国、欧洲、大洋洲、亚洲等区域业务活动快速增长,同时在发展本地零售业务的同时发展了工程业务,使业务模式更均衡。在区域内部的国家业务开展上也更加细分,积极拓展原来的薄弱国家的业务发展。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变更原因及募集资金变更程序说明:

注1:(1)原拟定募投项目"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主要产品为微汞节能灯,由于近两年LED照明发展及增长迅速,故将原"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转换为"年产2000万只(套)LED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上述事项已于2012年12月20日经201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临2012-030。

(2)基于2013年节能灯面临着国际、国内的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导致LED照明产品市场需求快速上升,考虑到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调整)建成后存在的市场风险,同时也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的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决定停止建设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调整)。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微汞环保节能灯产业化项目(调整)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全部投入到"年产2000万只(套)LED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年产2000万只(套)LED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扩产为"年产6,000万只(套)LED照明产品产业化项目"。上述事项已于2013年5月13日经201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公告编号:临2013-008。

注2:(1)在募投项目投资期间生产设备单价出现了降价,使得投入金额少于计划。

(2)随着设备性能提升,单位生产设备的产量提升,使得原有建设产能的设备投入减少。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1、2016年1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出资设立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6年2月29日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注册资本为100万欧元,占其注册资本的100.00%,故自该公司成立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6年6月30日,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为 1,206,023.74 欧元,成立日至期末的净利润为-157,393.14欧元。

2、2016年3月,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恩耐照明技术有限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对CEOTIS ECLAIRAGE SAS(法国)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656,089欧元。该公司于2016年3月31日完成增资事项,注册资本为937,270欧元,恩耐照明(德国)有限公司占其注册资本的70.00%,拥有对其的实质控制权,故自该公司增资完成之日起,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截止2016年6月30日,CEOTIS ECLAIRAGE SAS(法国)的净资产为1,889,515.29欧元,净利润为-336,807.80欧元。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