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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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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6-021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6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上午12:00。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黄东海先生召集。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6-022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8月9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6年8月19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蒋俊海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逐项审议并表决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公司2016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601368 证券简称:绿城水务 公告编号:临2016-023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批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851号),现将有关批复事项公告如下: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批复文件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核准批文的要求及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