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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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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6-023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5日以邮件和电话的方式发出,并获得董事确认。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过认真审议,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临2016-025)。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6-024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8月5日发出,2016年8月1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本届监事会有监事3名,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议案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议案二、审议《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编制完成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监事会审核意见:

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600305 股票简称:恒顺醋业 公告编号:临2016-025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募投项目进展情况进行了全面核查,现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387号)核准,本公司向社会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7,069,0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14.35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675,440,15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23,951,805.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51,488,345.00元,已由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汇入本公司开立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市润州支行32001755336052512801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500,000.00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49,988,345.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4)00032 号《验资报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截止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441,217,374.66元,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62,322,434.00元。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直接投入10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143,433,234.72元,品牌建设项目107,784,139.94元,偿还银行贷款190,000,000.0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08,770,970.34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90,000,000.00元,募集资金理财产品收入3,594,657.53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4,028,972.26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手续费支出9,148.54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26,385,451.5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充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镇江润州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润州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各方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已经严格遵守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注: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216,385,451.59元,扣除上述募资资金专户金额后尚余190,000,000.0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190,000,000.00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4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4年5月6日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金额48,986,692.69元。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与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14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14年5月29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5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5年5月2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5年11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15年11月3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16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 “品牌建设项目”人民币4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6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

2014年7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145,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而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的余额为0.00元

2、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

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利用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余额为0.00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己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

注(1):201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万吨高端醋产品灌装生产线建设项目”建设时间延期至2017年12月31日。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仅涉及该项目投资进度的变化,未调整项目的总投资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的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注(2):根据公司2014年5月2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以2014年5月6日为基准日,在2014年5月27日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为48,986,692.69元。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上述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注(3):2014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14年5月29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2015年5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5年11月2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暂时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2015年11月3日起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20,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2016年5月20日,恒顺醋业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19,000.00万元。

注(4):2014年7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不超过145,000,000.00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方式存放,具体金额和期限由公司视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而定,剩余部分仍留存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14年10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最高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单项理财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金额为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