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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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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7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面对药品政策多面的宏观环境,公司秉承“康平盛世、弘济众生”的企业宗旨,致力于“研发、制造、销售及传播专业创新的医药产品和知识,从根本上去改善患者个人体能和社会医疗效能,促进人类健康事业的进步”,始终坚持专业与创新相结合的发展战略。

2016年上半年,公司始终将质量安全、EHS安全的强化管理放在首位,持续提升产品品质,全面深化信息化大数据建设,加强研发项目质量管理和专业化学术推广,保持公司在核心领域和核心区域的市场优势地位。继续实施积极的人力资源政策,完善集团各体系激励机制,努力践行员工与企业“共建美好家园、共创辉煌人生、共铸健康人间”的康弘家文化内涵,保证了企业持续快速、健康、良性的发展。在实现企业自身经济发展目标、保护股东利益的同时,重视利益相关者权益、社会、环境、资源等方面的保护,积极参与、捐助社会公益、慈善事业,服务大众健康,弘扬医药卫生正能量,促进行业进步,回报社会关怀。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64,425,414.31元,同比增长30.6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78,136,013.50元,同比增长39.14%。

研发创新方面,公司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创新为主线,在眼科、中枢神经系统、消化系统等领域继续创新并丰富具有康弘特色的系列专利品种结构,进一步巩固公司在核心治疗领域的优势地位。在中枢神经系统领域,公司申请用于治疗阿尔茨海默症(Alzheimer’s disease, AD)的盐酸多奈哌齐片已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另一用于治疗AD的新药KH110也正处于研发阶段;在消化系统领域,治疗结直肠及其他器官肿瘤且拥有国际发明专利的1类生物新药KH903正在完成Ic期临床研究及Ⅱ期临床研究准备,公司申请的艾司奥美拉唑镁肠溶胶囊已获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在眼科领域,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包括康柏西普眼用注射液治疗其他适应症、KH906等在研产品;在其他领域,处于研发阶段的产品包括拥有国际专利的治疗性肿瘤疫苗1类生物新药KH901等。公司同时积极探索、实践中医药国际化发展战略,与中药质量研究国家重点实验室在澳门大学签署了“创新中药国际化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将在中药产品国际化、技术平台建设、上市产品转化医学研究、科技项目联合申报、人才培养等方面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战略合作。

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报告期内共获得授权发明专利6项,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137项,其中国外专利52项。公司产品“博乐欣”的制剂专利(专利名:一种盐酸文拉法辛控释片制剂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号:ZL200410090656.3)被授予“2015年度四川省专利奖二等奖”。报告期内获得确权商标14项,截至报告期末累计获得确权注册商标241项,其中中国驰名商标2项、四川省著名商标7项。

质量安全保证方面,公司始终将质量安全、EHS安全的强化管理放在首位,持续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化学药一致性评价工作,产品质量控制严格按照新版GMP标准执行,并制定了高于国家法定标准的公司内控质量标准,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

社会责任方面,公司在实现自身经济发展目标的同时,积极参与、捐助社会公益、慈善事业,在与中华社会救助基金会联合成立“朗视界 沐光明”公益基金后,分别组织国内眼科领域权威专家至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广西南宁、四川甘孜自治州、江西井冈山等地开展眼科公益义诊活动,逾1000人接受义诊;设置“患者援助项目”,旨在针对眼底黄斑病变及其他眼科疾病患者开展救助活动,截至报告期末,全国共8000余名患者通过援助申请,总计捐赠朗沐7000余支,力所能及服务大众健康。继《心灵解码》、《生死拯救》公益电影后,公司积极投拍公益电影《仁医胡佩兰》、公益微电影《我是你的眼》,弘扬医药卫生正能量,促进行业进步,回报社会关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6年2月1日,本公司在香港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康弘资本有限公司,本报告期新增对其的合并。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柯尊洪

2016年8月23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5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6年8月12日以书面、传真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所有董事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其中:董事赵兴平先生、柯潇先生、王霖先生,独立董事高学敏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由董事长柯尊洪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及通讯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 会议以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002773 证券简称:康弘药业 公告编号:2016-036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龚文贤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举手及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的2016年半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8月19日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额及资金到帐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98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于2015年6月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银国际证券”、“保荐机构”)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56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3.62元,共计募集资金为人民币621,072,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44,824,267.5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6,247,732.49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XYZH/2015CDA50084号《验资报告》。

2、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5年7月21日,公司与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武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草堂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随时到募集资金开户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资料,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无终止部分募投项目及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成都康弘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23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