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596 公司简称:新安股份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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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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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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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公司主导产品草甘膦受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价格仍处于低点;另一主导产品有机硅市场价格低迷状况尚无明显改善。
面对困难与挑战,公司积极应对,紧紧围绕“变革求新 转型求存”的工作主线,在适度发展现有农化和有机硅两个主业的同时,专注“做精做强”,综合利用既有优势,打造农业服务平台与有机硅综合服务平台。农业服务平台以“飞防”为抓手,借助“互联网+”思维,业务扩展至综合农资产品供应、作物解决方案、金融服务等,打造全产业链O2O农业综合服务生态圈。有机硅综合服务平台通过机制创新与聚集发展,向电子电气、化工、个人护理等三大业务方向和八个细分市场延伸,有效挖掘价值空间。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8,562.94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2.91 % ;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37.33万元。
下半年的工作中,公司将深化内部管理,推进管理变革,抓好生产经营,注重效益发挥,加快产业提升,促进转型发展,完善文化建设,努力改善经营业绩,推进公司和谐稳定发展。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会计估计和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16年5月1日起对应收款项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比例、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及加纳子公司记账本位币进行调整。
根据国家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新安迈图有机硅有限责任公司、泰兴市兴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新安(阿根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绥化新安新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新安进出口有限公司、新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新安阳光(尼日利亚)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集团(香港)有限公司、浙江同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杭州维捷新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合成材料有限公司、浙江开化元通硅业有限公司、黑河市元泰硅业有限公司、阿坝州禧龙工业硅有限责任公司、浙江新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浙江新安物流有限公司、浙江新安物流镇江有限公司、镇江江南化工有限公司、新安天玉有机硅有限公司、新安阳光(加纳)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阳光(科特迪瓦)农资有限公司、新安阳光(马里)农资有限公司、宁夏新安科技有限公司、芒市永隆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山东鑫丰种业有限公司、加纳金阳光矿业有限公司、AKOKO Goldenfields Ltd.、泰州新安阻燃材料有限公司、南京新安中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四川轩禾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江苏金禾植保有限公司、新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崇耀(上海)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杭州崇耀科技发展有限公司、Cinmax International LLC和建德市新安植保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安迈图公司、泰兴兴安公司、新安阿根廷公司、绥化新安公司、新安创投公司、新安进出口公司、新安国际公司、新安尼日利亚公司、新安香港公司、浙江同创公司、维捷新科技公司、开化合成公司、开化元通公司、黑河元泰公司、阿坝州禧龙公司、新安包装公司、新安物流公司、镇江物流公司、江南化工公司、新安天玉公司、新安阳光公司、新安科特迪瓦公司、新安马里公司、宁夏新安公司、芒市永隆公司、山东鑫丰公司、加纳金阳光公司、AKOKO公司、泰州新安公司、南京中绿公司、四川轩禾公司、江苏金禾公司、新久融资公司、上海崇耀公司、杭州崇耀公司、新安美国公司和新安植保公司)等37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