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982 公司简称:宁波热电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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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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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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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公司根据发展战略,紧密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目标,稳步发展,完成上网电量9,179.81万千瓦时,相比上年同期增长29.24%,完成蒸汽销售176.42万吨,相比上年同期增长21.77%,实现营业收入52,468.8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25.91%。其中,电力销售收入4,814.1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49.17%,蒸汽销售收入22,764.7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8.86%,商品贸易收入22,996.10万元,相比上年同期增长42.58%;实现利润总额6,093.16万元,相比上年同期降低41.8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787.57万元,相比上年同期降低49.44%。
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340,234.92万元,相比期初增长3.71%,负债总额78,801.14万元,相比期初增长20.0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242,242.54万元,相比期初降低0.72%。
报告期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1、生产环保方面
上半年以来,公司继续加强热电运行管理、做好热网改造工作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仑热力以“降管损,提高供热可靠性”为经营目标,逐步推进区域热网改造项目,巩固区域供热市场。公司控股子公司光耀热电目前已启动对两台锅炉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公司全资子公司金华宁能的SO2、N0x己达超低排放标准。
2、金融投资方面
报告期内,面对证券市场的大幅震荡,公司全资子公司宁电投资秉承一贯的稳健投资风格,严格执行风控策略,有效降低投资风险。公司控股子公司金通租赁开拓思路,在有效控制业务风险的基础上积极开展租赁业务,从原有浙江省内逐步向浙江周边地区热电环保业务拓展。目前,该公司全部运行项目租金均按期回收,实现投放“零违约”。
3、募投项目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金西项目#1、#2锅炉已完成相关部门验收审查,#1机实现并网发电,目前对外供汽、供电运行平稳。公司春晓项目6B燃机已成功完成试运行,并已取得国家能源局浙江监管办公室核发的电力业务许可证和浙江省物价局核发的关于6B机组上网电价的批复文件。
4、资产重组方面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已于2016年6月8日、6月28日经公司五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和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但根据证监会规定,财务数据有效期为6个月,而本次重组的审计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因此,公司需对标的资产补充一期审阅报告。目前,申报工作正在进行中。
5、内部控制方面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发展需要对现行的内控管理体系进行全面梳理,结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后续的检查和评估。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截止2016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8户;各子公司情况详见《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报》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报告期内合并范围变更情况详见《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报》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6-046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举行。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顾剑波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会议议程,与会董事听取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经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临2016-047《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6-047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58号)核准,并经上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6,930,000股,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199,833,1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38,749,71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61,083,39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除申报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992,377.36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159,091,012.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4)00047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今年上半年,公司共新增使用募集资金32,991,587.72元,其中金西项目新增使用募集资金8,020,078.00元,春晓项目新增使用募集资金24,971,509.72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20,694,754.42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42,683,097.91元,公司尚未投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余额共计583,071,733.49元(包括理财产品5亿元、定期存单3,012万元以及活期存款52,951,733.49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7月21日分别与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北仑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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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2016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截至2014年7月17日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57,397,609.06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本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事项出具了《关于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天衡专字(2014)00634号),鉴证结论为“宁波热电管理层编制的《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专项说明》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16年3月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经营层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短期理财业务的议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运作效率和收益,降低募集资金闲置成本,公司在保证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在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的额度内适当购买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含结构性存款),发行主体包括银行以及证券公司。最高额度不超过 5 亿元(含本数),即在 1 年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含本数),且单笔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该额度根据公司募资资金投资计划及实际使用情况递减。
截至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亿元,理财产品均为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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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除上述已披露的情况外,本公司2016年上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中,金西项目原由本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宁能热电以借款方式实施。2014年7月,经本公司2014年第二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公司将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由宁能热电向本公司借款方式变更为本公司向宁能热电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增资金额为5,400万元,债权投入金额为29,600万元。
宁能热电成立于2012年12月28日,注册资本为2,467万美元。根据金华市婺城区经济商务局于2013年3月18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金华宁能热电有限公司变更公司合同、章程的批复》(婺经商(2012)22号),本公司拟出资金额为1,034.14万美元,出资比例占宁能热电注册资本的42%。本公司本次拟向宁能热电增资5,400万元属于依照约定及前述批复履行向宁能热电出资义务的行为,未改变宁能热电的股权结构。截至2014年12月31日,宁能热电的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均已增至15,205.02万元。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已经本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公司审议该事项的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本次变更金西项目募集资金实施方式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公司的运营管理造成实质性不利影响。除上述已披露的变更募投项目具体实施方式外,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其他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上半年,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6-048
债券代码:122245 债券简称:13甬热电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公司三名监事唐军苗先生、董庆慈先生、杨莉女士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乐碧宏女士、证券事务代表沈琦女士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唐军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关于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本公告披露之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上披露的临2016-047《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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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金西项目的募集资金实施方式为宁波热电向金华宁能增资和债权投入相结合的方式,上表中金西项目产生收益情况包含金华宁能与宁波热电结算资金利息费用426.0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