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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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华讯方舟 公告编号:2016-064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8月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6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为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完善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现将有关会议事项提示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2016年8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24日(星期三)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23日至2016年8月24日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交易时间,即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下午15:00至2016年8月24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 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8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西乡宝田一路臣田工业区37栋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5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1、审议《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赞成才能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采取现场、信函、传真的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请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合法的书面加盖法人印章或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3、登记地点: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二。

五、其他事项

1、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2、与会股东的交通、食宿费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俊超

电 话:0755-29663118

传 真:0755-29663108

电子邮箱:liujunchao@huaxunchina.com.cn

4、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5、授权委托书(附件一)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22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华讯方舟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注: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用“√”标明表决意见。同一议案只能在表决意见标明一处,即“同意”或“反对”或“弃权”,都未标明的视为弃权,标明了两处或三处的视为无效,计入无效票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016年 月 日

附件二: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87”。投票简称为“华讯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会议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23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8月24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