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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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2016-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首日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6]560号)同意,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简称为“红墙股份”,证券代码为“002809”。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20,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自2016年8月23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本公司郑重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者应充分了解股票市场风险及本公司披露的风险因素,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在新股上市初期切忌盲目跟风“炒新”,应当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目前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二、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公司近期不存在重大对外投资、资产收购、出售计划或其他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招股说明书披露的计划实施,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本公司2013年度、2014年度、2015年度以及2016年1-6月财务报表已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广会审字[2016]G14000190359号”《审计报告》。根据该审计报告,公司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二)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四)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每股财务数据为本次发行前每股财务数据

四、2016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后,公司经营情况稳定,主要经营模式、生产销售规模、产品销售价格、原材料采购价格、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构成等未发生重大变化,亦未出现税收政策变化或其他可能影响投资者判断的重大事项。公司所处行业及市场处于正常的发展状态,未出现重大的市场突变情形。

公司预计2016年1-9月可实现营业收入3亿~3.15亿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在-7%~-2.4%左右;可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按扣非前后孰低计算)4,700万~5,200万元,较上年同期的变动幅度在-10%~0%区间。(前述财务数据不代表公司所做的盈利预测)

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一)我国经济发展与宏观经济调控导致的行业增长风险

受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影响,2013年至2015年我国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分别为19.6%、15.7%及10%,GDP增长幅度分别为7.7%、7.3%及6.9%均呈逐年下降趋势。

我国经济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正从高速增长转向中高速增长。同时,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在2016年及今后一个时期,在适度扩大总需求的同时着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相互配合的政策支柱,其中就包括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大力度,以及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灵活适度等。但受到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升级、经济发展动力变革等因素的综合影响,未来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仍可能继续回落。

作为混凝土外加剂的专业制造商,公司业务发展与固定资产投资(特别是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建设)发展密切相关,受我国经济发展速度和宏观调控政策的综合影响。未来如果因经济发展速度下降或宏观调控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导致我国固定资产投资增速继续放缓,而公司未能相应调整经营策略,则将会对公司业务发展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公司可能出现业务增长放缓甚至收入下滑的情形。

(二)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管理风险

混凝土外加剂作为制造商品混凝土的重要添加剂,主要服务于建筑行业,而建筑行业具有项目工程量大、复杂程度高、建设周期长等特点,行业内应收款项回款时间普遍相对较长。公司作为专业化混凝土外加剂制造商,其应收账款与建筑行业的回款特点密切相关。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原值)分别为22,594.73万元、24,873.90万元、22,940.88万元以及24,106.31万元,占各年度/期间含税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6.44%、39.12%、43.67%以及106.93%,占各年末总资产比例分别为49.06%、50.75%、45.59%以及43.56%。此外,随着票据结算方式的普遍使用,公司报告期末的应收票据余额亦逐年增长。最近三年及一期末,公司应收票据余额分别为3,749.41万元、4,900.87万元、8,616.91万元以及9,781.91万元,呈上升趋势。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的余额可能继续增加。如出现大量不能回收、逾期或承兑,将对公司正常资金周转、经营业绩构成风险。

(三)所得税优惠政策变化风险

公司于2009年取得了高新技术企业资质证书,于2012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根据2016年2月29日印发的《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广东省2015年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司再次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子公司广西红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红墙”)于201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为3年,并已于2015年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

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公司于报告期内可享受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广西红墙于2012年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的若干政策规定的通知》(桂政发[2008]61号)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长促进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若干政策规定执行期限的通知》(桂政办发[2013]104号)的规定,报告期内分别享受9%、15%、15%及15%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报告期内,公司及广西红墙享受的所得税税收优惠金额分别为814.22万元、912.71万元、828.19万元以及410.52万元,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1.82%、9.65%、8.54%以及10.10%。如果上述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或公司及广西红墙在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后无法重新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未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则将无法继续享受上述税收优惠,进而可能对公司未来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四)技术风险

作为专业化混凝土外加剂制造商,人才和技术储备是公司重要的核心竞争能力。公司目前拥有一支从理论研究到产业实践经验积累丰富的技术研发队伍,核心产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公司已经建立了有效的技术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并采取了严格的技术管理和保密措施,但如果公司核心技术意外泄密或关键技术人才流失,将会对公司持续创新能力和技术竞争优势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未来出现其他类型、性能更加优良或性价比更高的混凝土外加剂产品时,如果公司研发团队未能及时跟进最新技术并研发出相应的产品,将导致公司产品或技术被替代、市场被占领的风险。

(五)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混凝土外加剂行业是一个充分竞争的行业,市场较为分散,全国外加剂厂家已有几千家,预计未来行业整合将加速,规模较大、品牌较好、实力较强企业的优势将逐渐显现。

公司在报告期内已加大了产能建设和扩充了产业布局,并凭借产品齐全、技术服务完善、研发优势以及经营模式大力拓展新客户,成为华南地区最重要的混凝土外加剂制造商之一。但是,面对较为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受生产布局、资金实力等客观因素的制约,仍然存在着未来市场开拓不力、现有市场份额被竞争对手蚕食的市场竞争风险。

上述风险为公司主要风险因素,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特别关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并特别关注上述风险的描述。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