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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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2016-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02 证券简称:冠福股份 编号:2016-099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月 19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林文智先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1、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具体内容

2、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相关利润分配政策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2015年-2017年)的相关规定。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公司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相匹配,鉴于目前的经营状况及资本公积余额情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林文智先生提出了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

二、提案人、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持股变动情况及未来减持计划

1、林福椿先生、林文洪先生于2016年7月13日、7月19日合计减持公司股份7,247万股,公司已于2016年7月14日、7月20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公告》(公告编号:2016-075)、《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9)、《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编号:2016-076、2016-080)。减持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除林福椿、林文洪上述减持外,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 6 个月内,提案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不存在股份变动情况。

2、截至目前,公司未收到提案人、持股 5%以上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后6个月内的减持计划通知,若触及相关减持行为,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报告期内净资产收益率以及投资者持股比例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假定未来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本预案披露时可确定的总股本保持一致,即总股本为728,727,553股,则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28,727,553股增加至2,186,182,659股,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将相应的摊薄。

2、公司在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后6个月内不存在限售股已解禁或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形。

3、本次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参与讨论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本预案尚须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最终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的方案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说明

1、公司董事会在收到控股股东林文智先生提交的《关于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后,召集全体董事对该提案进行研究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本次控股股东林文智先生提议的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是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注重对投资者的回报,同时,符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本结构,增强公司股票流动性,预案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公司全部董事同意并书面承诺在董事会审议上述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投赞成票。

2、公司控股股东林文智承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在审议上述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时均投赞成票。

3、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五、备查文件

1、公司控股股东林文智先生签字的《关于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提案》及《承诺函》;

2、全体董事签署的关于公司2016年中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书面确认意见。

特此公告。

冠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