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8月23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8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 康盛债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6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局势动荡,经济复苏乏力,国内经济仍处于经济结构调整期,在宏观经济环境低迷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下,家电行业市场增长动力不足,主要产品销售量增速放缓。尽管消费市场平淡,但家电消费升级态势保持良好,各企业都把创新作为突破口,重视研发投入,产品结构持续优化,产业转型升级朝着健康方向发展。

公司另一主导产品新能源汽车零部件虽受新能源汽车产业动力电池目录与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挂钩、纯电动客车补贴退坡等政策不断变换因素影响,但整体经营情况良好。后期,随着电动汽车无线充电逐渐成熟,政策调控趋严淘汰弱小产能等利好,新能源汽车将迎来发展的制高点。

公司新进融资租赁行业目前面临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市场利率持续下降的局面,经济下行造成的优质资产缺失,导致国内金融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如何在复杂多变的市场中发展业务,控制风险,成为公司需要解决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围绕年度经营方针,积极开拓新市场业务单元,持续开展降本增效,严控管理等三项费用,挖掘新的运营模式和利润增长点,有效提升了公司产品和业务的盈利能力,促使公司业绩实现同比增长。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7,980.08万元,同比增长18.76%,实现营业利润15,122.96万元,同比增长364.47%;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1,366.84万元,同比增长231.99%。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为607,722.70万元,比上年度末增长48.40%,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199,692.43万元,比上年度末增长3.94%。

报告期内,公司围绕经营方针主要开展了如下工作:

(1)强强联合,开拓新市场

新能源事业部所属公司在维护原有客户良好关系的前提下,积极进行市场开拓与新客户的开发,已形成与成都客车、四川野马、成都高原汽车、一汽客车、万向集团、珠海银通、上海大郡等国内主流电动客车制造企业深度合作配套,融入开放共赢的产业生态圈。

(2)降本增效,深入挖掘经营效益

持续开展降本增效、挖掘经营潜力是公司内部管理的一项核心工作。采购方面,公司继续强化对各分子公司的管理,实现集中采购和采购的集团管控,以降低采购成本、控制采购风险。同时,公司积极开发新原材料,促使原材料成本的降低。日常管理方面,管理部门每月对各考核单位进行降本增效排序,推动降本增效制度化、常态化,在全公司范围内形成良好的降本意识导向。降本增效的实效表明公司的方针政策扎实准确,管理团队的工作卓有成效,为公司提升盈利空间奠定了基础。

(3)探索研究,确定发展新方向

下属富嘉租赁公司经过多次研究、讨论,最终确立了“373”业务发展方向,围绕上市公司、央企、民营企业行业龙头等三类客户,深挖产业链上下游资源,重点拓展以下七个行业:(1)新能源汽车(2)健康医疗(3)民营院校(4)文化产业(5)4A级以上景区(6)清洁能源(7)先进制造,大力推动融资租赁业务、投资业务、政府产业基金等三类业务。以上业务发展方向的确立,能使其更合理的规避风险,稳定发展。

(4)坚持技术研发与工艺创新

报告期内,公司在产品研发上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加强新产品、新工艺的自主研发力度。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公司已通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提高了公司知识产权创造、管理、运用和保护水平。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倡导以核心技术为根本、以技术创新为动力,积极研究、开发更具竞争力的产品。工艺创新方面,公司积极推进精益生产管理和技术改造,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2015年12月底收购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75%股权,报告期其资产业绩并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2、公司于报告期收购浙江云迪电气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报告期其资产业绩并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3、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嘉租赁于报告期设立两家全资子公司,报告期其资产业绩并入上市公司合并报表。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6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6年8月22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陈汉康先生主持。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 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四、 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董事长陈汉康先生提名,经本次会议审议,同意聘任毛泽璋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同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关联理财单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叶强、方欣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调整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事项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事项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迪女士回避表决。

六、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投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调整对外投资方式,由设立合伙企业进行对外投资调整为直接对外投资,具体事项详见2016年8月20日、2016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投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和《关于调整投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作协议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同时,为顺利推进合作项目,公司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新公司进行投资,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具体事项详见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和《关于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计划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鼎世汇通咨询有限公司,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7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12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书面通知,并于2016年8月22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一、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将关联理财单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调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申请出私募基金管理牌照,未能发行理财产品,而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发行理财产品,将关联理财单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富嘉租赁调整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事项。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保荐代表人叶强、方欣对公司控股子公司调整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事项进行了全面核查并出具了核查意见,核查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事项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投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调整对外投资方式,由设立合伙企业进行对外投资调整为直接对外投资,具体事项详见2016年8月20日、2016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投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和《关于调整投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作协议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同时,为顺利推进合作项目,公司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新公司进行投资,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具体事项详见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和《关于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二、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十、监事会认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69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201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7,883,016.17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的规定,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会计准则及《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资产减值及损失处理控制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长期投资、短期投资、无形资产、委托贷款、存货八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2016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本会计期间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坏账准备计提:

(一)计提政策

1.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具体组合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

(2) 账龄分析法

(3) 风险等级分类法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二)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1.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人民币元

2. 期末单项金额不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人民币元

3. 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单位:人民币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期末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的反映了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2016年半年度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监事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议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0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82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5,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65元,共计募集资金997,5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15,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82,5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3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3,896,226.4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8,603,773.6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5〕65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16年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基金658.90万元,收到银行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金额为13,178.77元。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期末无余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15年4月2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江支行(现已更名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淳安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6年6月30日,公司的3个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均为零。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期,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 募集资金总额97,860.37万元与累计投入总额98,538.11万元的差异系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677.78万元所致。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1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决定聘任毛泽璋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毛泽璋先生具备任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管理能力,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董事会秘书聘任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毛泽璋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71-64837208;

传真:0571-64836953;

邮箱: maozezhang@126.com;

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邮编:311700。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简历

毛泽璋:男,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双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淳安县财政会计学会常务理事。长期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历任淳安枫树岭电站工程局财务科长、淳安新安江库区建设投资公司财务科长、公司财务总监、浙江润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公司审计负责人,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

毛泽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本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毛泽璋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2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原关联交易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6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6年7月18日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管理的理财产品。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6年7月2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使用部份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54)。

2、关联交易调整情况

因目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申请出私募基金管理牌照,未能发行理财产品,而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发行理财产品,故现将关联理财单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拟使用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资金购买关联方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理财产品。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3、交易对手方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与其开展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该议案,关联董事李迪女士回避表决。

4、公司独立董事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予以认可,发表了交易合规意见,并同意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

5、本项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及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单位一(新增):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顾乾屏

3、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北仓区大碶庙前山路178号1栋1号276室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企业性质:内资企业

6、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实业投资,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市场信息咨询。

7、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单位二(原有):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名称: 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 蒋煜

3、注册地址:北京市怀柔区九渡河镇黄坎村735号03室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6、主营业务:基金销售;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市场调查。

7、关联关系:交易对手方与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述交易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富嘉租赁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富嘉租赁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

2、投资额度

根据富嘉租赁经营实际,关联方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提供委托理财等业务,预计富嘉租赁利用闲置资金同关联方开展固定收益型委托理财等业务余额不超过50,000万元人民币。在限定额度内,该资金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3、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申请的50,000万元人民币的投资理财额度将用于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不用于证券及无担保债券的投资;不用于投资境内外股票、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不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产品期限不超过1年。

4、投资期限

2016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富嘉租赁保证当重大项目投资或经营需要资金时,将终止投资理财以满足其资金需求。

5、资金来源

富嘉租赁以部分闲置资金(不含募集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投资操作时将对资金收支进行合理测算和安排,不会影响其日常经营活动。

6、决策审批程序

此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对外投资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授权富嘉租赁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2016年度内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四、定价政策及依据

同关联方开展委托理财等金融业务,交易定价要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收益不低于同一笔业务其他客户的金额,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得高于为其他客户提供服务收取标准。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短期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富嘉租赁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虽然为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且均为短期投资,但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富嘉租赁财务部负责提出理财产品业务申请并提供详细的投资理财资料,根据审批结果实施具体操作。

(2)富嘉租赁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理财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公司审计部门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投资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投资理财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六、对公司的影响

1、富嘉租赁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更改关联理财单位,与关联方开展的金融服务业务为正常的金融业务,且交易定价符合市场公允合理价格,符合富嘉租赁实际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投资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富嘉租赁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3、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及富嘉租赁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富嘉租赁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及富嘉租赁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七、最近十二个月内富嘉租赁进行关联方投资理财的情况

公司于2015年12月完成对富嘉租赁75%股权的收购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富嘉租赁使用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5000万元。

八、独立董事意见

1、因目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申请出私募基金管理牌照,未能发行理财产品,而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发行理财产品,故将关联理财单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进行关联理财的资金额度不变。该事项不会影响富嘉租赁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运用暂时闲置资金择机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也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

2、公司在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就议案有关内容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事项及资料的有关内容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符合规定审议程序。

3、上述事宜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股东常州星河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重庆拓洋投资有限公司应回避表决。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关联单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九、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因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申请出私募基金管理牌照,未能发行理财产品,而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已发行理财产品,将关联理财单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富嘉租赁调整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事项。

十、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富嘉租赁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稳健,在保证富嘉租赁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富嘉租赁主要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富嘉租赁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使用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2016年度富嘉租赁使用部分闲置资金向关联方购买理财产品,同意将关联单位新湖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调整为其全资子公司植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的事项。

十一、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3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投资方式进行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调整对外投资方案,原先的投资方案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康盛科工贸有限公司与珠海星展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湖州弘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恒天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入伙湖州坤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计划对主营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开发及产业化的目标企业进行投资,现更改为由公司直接对外投资,不再设立合伙企业。目前,公司已与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华通公司”)签订《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合同》(以下简称“《股份认购合同》”),认购亿华通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的认购总额为12,500,034元,占亿华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1.1161%。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方式进行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

二、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股份认购合同》中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亿华通公司和本公司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上签字盖章并经双方相关权利机构审核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对外投资方式进行投资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会及时公告。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均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与经营。本次投资将促进公司与亿华通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和新材料产业的合作,有利于公司完善和发展产业布局,扩大产业覆盖面。公司通过资源整合,有效把握新能源产业高速发展所带来的战略机遇,以实现良好的投资收益。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4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康盛股份”)与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泸州高新区”)、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轩高科”)的发展战略,为促进泸州高新区和国轩高科及本公司的跨越发展,充分发挥泸州高新区在行政组织、管理协调等方面的优势,结合国轩高科与本公司在新能源汽车零部件产业的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推进各方全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合作,实现地方经济和企业共赢发展,公司于2016年8月16日与泸州高新区、国轩高科在泸州签订了《投资合作协议》。同时,为了顺利推进合作项目,充分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双方经济效益,公司与国轩高科共同出资组建新公司(以下称“合资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进行投资,双方签订《合作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7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5)。

四、 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

《投资合作协议》及《合作协议》中合同的生效条件包括合同签署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合同并加盖各自公章,同时经康盛股份、国轩高科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权力机构批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合作协议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6-066)。该事项的后续进展公司会及时公告。

三、 该投资项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相关协议的签署对公司 2016 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投资合作协议》的签署,有利于三方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方将作为重要的战略伙伴,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开展合作。而《合作协议》的签署,则将实现公司在新能源汽车电池、电机、电控和电空调四大核心零部件的完整产业化配套,提高双方经济效益。本次对外投资合作项目符合国家宏观战略及产业导向,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发挥综合业务优势,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5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子公司富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嘉租赁”)计划以现金出资的方式,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鼎世汇通咨询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2、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对外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拟定名称:北京鼎世汇通咨询有限公司

拟定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79号13层13办公2T01内02室

拟定法定代表人:邓玉宇

拟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拟定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调查;商务咨询;教育咨询(不含中介服务);税务咨询;财务咨询(不得开展审计、验资、查账、评估、会计咨询、代理记账等需经专项审批的业务,不得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验资报告、查账报告、评估报告等文字材料);财务顾问;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企业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文艺创作;承办展览展示活动;会议服务;翻译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最终经营范围以工商管理部门实际核定为准)

资金来源:由富嘉租赁全部使用自有资金出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富嘉租赁根据自身整体战略布局和业务发展需要,在北京设立子公司,有利于优化公司产业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富嘉租赁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情况造成影响。

四、投资存在的风险

公司规模扩大和子公司数量的增加,对公司管理控制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可能存在公司管理经营风险;北京鼎世汇通咨询有限公司设立后,也可能面临市场、人才等方面的风险,其经营情况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或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带来一定影响。公司将遵循谨慎投资原则,通过采取有效的内控机制、稳健的投资策略来预防和控制可能存在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6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6年半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

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8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6年半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陈汉康先生、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周景春先生、董事兼财务总监高翔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毛泽璋先生、独立董事潘孝娜女士、保荐代表人叶强先生等。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6-077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公司于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6年9月7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9月7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9月6日-2016年9月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6日15:00至2016年9月7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16年9月1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止2016年9月1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的议案》;

2、审议《关于签订合作协议进行对外投资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2016年8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16年8月17日、2016年8月23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2016年度关联理财单位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72)、《关于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64)和《关于签订合作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74)。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二),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9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7:00(信函以收到邮戳为准)。

3、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公司证券事务部,邮政编码:311700。

4、登记要求: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泽璋、王丽娜

地址: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联系电话及传真:0571-64836953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参会路线见附件。

4、会期半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十二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8。

2.投票简称:“康盛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9月7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康盛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不包含累积投票议案),对应的议案号为100,申报价格为100.00元。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5)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7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本人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未作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一、 表决指示:

说明:

注:1、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请在议案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三: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16年9月5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0571-64836953)交回本公司证券部,地址为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邮政编码:311700)。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 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四: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地址及路线

会议地址:

浙江省淳安县千岛湖镇康盛路268号

参会路线:

1、自驾:由杭新景高速转杭千高速,千岛湖出口前行50米路口右拐后直行400米即可到达。

2、乘车:由杭州西站乘坐高速大巴至千岛湖高速收费站下车,下车后步行50米路口右拐直行400米即可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