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发行人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发行不超过17.00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15号文”核准。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2.5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6.50亿元。
发行人和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于2016年8月23日09:30--15:30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票面利率询价,根据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询价簿记结果,经发行人、牵头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最终确定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6.50%。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8月24日-2016年8月25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见2016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的《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8月23日
债券代码:136619债券简称:16中静02
中静新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公司债券(第二期)票面利率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