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196 公司简称:复星医药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本集团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本半年度报告摘要中的简称均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中的“释义”章节。
1.2 本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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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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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经营性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主要系报告期内本集团销售良好以及运营提升所致。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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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HKSCC NOMINEES LIMITED即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是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注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为沪港通人民币普通股的名义持有人。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不适用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不适用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
2016年上半年,在全球及中国经济仍充满挑战和不确定性的严峻形势下,国家医疗体制改革持续深化,制药工业增速持续低位运行,而医疗服务发展迎来政策机遇。报告期内,本集团秉持“持续创新、乐享健康”的经营理念,围绕医药健康核心业务,坚持产品创新和管理提升,积极推进内生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发展,主营业务继续保持均衡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693,709.12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17.15%。剔除出售邯郸制药的影响后,营业收入较2015年同口径增长18.79%。其中:本集团药品制造与研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84,871.64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17.67%;剔除出售邯郸制药的影响后,营业收入较2015年同口径增长20.04%。医疗服务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75,311.75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11.67%。
报告期内,本集团各板块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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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药品制造与研发剔除出售邯郸制药的影响后,营业收入较2015年同口径增长20.04%。
注2:代理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系“达芬奇手术机器人”保有量及手术量增加而带动耗材销量增加。
2016年上半年,本集团实现利润总额192,977.0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50,026.6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人民币111,894.28万元,分别较2015年同期增长6.61%、15.10%及26.80%。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增长主要是由于(1)本集团业务保持稳定增长,销售结构进一步优化,营销体系建设及供应链整合效果显现;(2)联营企业国药控股继续保持快速增长。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保持持续上升,2016年上半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人民币93,605.36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38.17%,本集团盈利能力和运营质量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加强研发投入,药品制造与研发板块的研发费用为人民币24,254.50万,较2015年同期增长4.14%,占药品制造与研发板块业务收入的5%;报告期内,本集团研发费用人民币30,723.62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2.69%;研发投入(含资本化)共计人民币48,864.92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37.06%。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研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及疫苗等项目172项。报告期内,药品制造与研发板块专利申请达37项,其中:包括美国专利13项、PCT申请2项;本集团药品制造与研发板块获得专利授权13项,均为发明专利。湖北新生源的乙酰半胱氨酸及盐酸组氨酸原料药、重庆药友的盐酸法舒地尔原料药、苏州二叶的注射用胸腺五肽获得生产批件。
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强化已基本形成的沿海发达城市高端医疗、二三线城市专科和综合医院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业务的战略布局,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和大健康产业链,寻求与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公立医院及大学附属医院合作模式,加快互联网医疗业务发展速度,持续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本集团启动参与“青岛山大齐鲁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及原属徐矿集团的相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产业重组,投资的温州老年病医院开业,本集团通过湖南景仁开始运营血液透析连锁业务。
药品制造与研发
报告期内,本集团药品制造与研发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484,871.64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17.67%;剔除出售邯郸制药的影响后,营业收入较2015年同口径增长20.04%。报告期内,本集团药品制造与研发业务实现分部业绩人民币81,242.95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34.87%;实现分部利润人民币85,718.62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39.78%。
报告期内,本集团药品制造与研发业务继续保持稳定增长,专业化经营团队建设进一步强化。2016年上半年,心血管系统、抗感染、中枢神经系统等疾病治疗领域主要核心产品销售保持较快增长,新产品和次新品中,心血管系统疾病治疗领域的优帝尔(前列地尔干乳)、代谢系统治疗领域的优立通(非布司他片)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同比增幅均超过100%;2015年度19个销售收入过亿的制剂单品和系列报告期内销售额较2015年同期增长26.45%。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治疗领域核心产品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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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心血管系统疾病治疗领域核心产品包括心先安(注射用环磷腺苷葡胺)、可元(羟苯磺酸钙) 、邦坦(替米沙坦片)、邦之(匹伐他汀)、优帝尔(前列地尔干乳)、肝素系列制剂;
注2: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治疗领域核心产品包括奥德金(小牛血清去蛋白注射液)、启维(富马酸喹硫平片);
注3:血液系统疾病治疗领域核心产品包括邦亭(注射用白眉蛇毒血凝酶);
注4:代谢及消化系统疾病治疗领域核心产品包括阿拓莫兰系列、万苏平(格列美脲片)、动物胰岛素及其制剂、复方芦荟胶囊、优立通(非布司他片)、怡宝(重组人促红细胞生长素);
注4*:上表所列示上年同期数包含摩罗丹产品;
注5:抗感染疾病治疗领域核心产品包括抗结核组合药、青蒿琥酯等抗疟系列、悉畅(头孢美唑制剂)、沙多利卡(炎琥宁)、强舒西林(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1.5g)、嗪舒(哌拉西林钠舒巴坦钠3g)、哌舒西林(哌拉西林钠他唑巴坦钠)、二叶必(头孢唑肟钠);
注6:抗肿瘤疾病治疗领域核心产品包括西黄胶囊、怡罗泽、朝晖先(比卡鲁胺);
注7:原料药和中间体核心产品包括氨基酸系列、氨甲环酸、盐酸克林霉素。
本集团注重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风险管理,在产品从研发至退市的产业链各环节,制定了严格的质量安全管理机制和不良反应监测机制,以确保产品研发、注册、生产、销售、退市或召回整个过程安全无误。本集团药品制造与研发板块全面推行质量风险管理理念,注重年度质量回顾、变更管理、偏差管理、OOS调查、CAPA落实、供应商审计等质量管理体系建设。2016年上半年,本集团发布制药质量体系指南系列文件并达成半年度质量目标。本集团注重药品生产质量体系的持续改进,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19家从事制药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共获得49张2010版GMP证书,其中包括32条无菌制剂生产线、29条口服制剂生产线及61个原料药。各制药业务控股子公司均达到国家新版GMP要求。在生产线达到国内新版GMP标准要求的同时,本集团积极推进制药企业国际化,实施美国、欧盟、WHO等国际cGMP等质量体系认证。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有13个原料药通过美国FDA、欧盟、日本厚生省和德国卫生局等国家卫生部门的GMP认证,在制剂产品方面桂林南药有1条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3条注射剂生产线及5个原料药通过WHO-PQ认证检查,重庆药友有1条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通过加拿大卫生部认证和美国FDA认证,多个制剂产品实现国际销售。
本集团长期注重创新研发,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本报告期研发费用化支出人民币30,723.62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2.69%,其中:药品制造与研发板块的研发费用为人民币24,254.50万元,占药品制造与研发板块业务收入的5%。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完善“仿创结合”的药品研发体系,不断加大对四大研发平台的投入,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研发能力,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本集团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在上海、重庆、美国旧金山、台湾建立了高效的国际化研发团队。为契合自身竞争优势,本集团的研发项目持续专注于心血管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代谢及消化系统、抗感染、抗肿瘤等治疗领域,且主要产品均在各自细分市场占据领先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研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及疫苗等项目172项。报告期内, 1.1类创新药PA-824及片已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提交临床申请;单克隆抗体研发步伐进一步加快,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重组抗TNFα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重组抗VEG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及HLX07(anti-EGFR humanized monoclonal antibody) Injection处于或获准进入临床研究阶段,其中:重组人鼠嵌合抗CD20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已进入临床III期、注射用重组抗HER2人源化单克隆抗体获准进入临床、HLX07(anti-EGFR humanized monoclonal antibody) Injection拟于台湾开展临床I期试验。报告期内,共22个产品获得临床批件。此外,报告期内,湖北新生源的乙酰半胱氨酸及盐酸组氨酸原料药、重庆药友的盐酸法舒地尔原料药、苏州二叶的注射用胸腺五肽获得生产批件。
报告期内,药品制造与研发板块专利申请达37项,其中包括美国专利13项、PCT申请2项;获得专利授权13项,均为发明专利。
医疗服务
2016年上半年,本集团继续强化已基本形成的沿海发达城市高端医疗、二三线城市专科和综合医院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业务的战略布局,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和大健康产业链,寻求与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公立医院及大学附属医院合作模式,加快互联网医疗发展战略,持续提升业务规模和盈利能力。报告期内,本集团参与的“青岛山大齐鲁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启动、温州老年病医院开业,为社会资本办医新模式打下基础;参与原属于徐矿集团的相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产业重组,为本集团参与国有企业医疗产业重组、探索与地方大型医疗机构及大型保险企业合作运营管理医疗机构带来新突破,在混合所有制医院改制及医疗产业链整合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本集团通过湖南景仁开始运营血液透析连锁业务。此外,通过进一步参与“名医主刀”平台B轮融资,实现线上与线下服务的无缝嫁接,形成O2O闭环,探索医疗服务业态和模式的创新。
报告期内,本集团控股的医疗服务业务共计实现收入人民币75,311.75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11.67%;实现分部业绩人民币13,265.98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14.06%;实现分部利润人民币11,194.56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66.64%。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控股的禅城医院、济民医院、广济医院、钟吾医院及温州老年病医院等核定床位合计3,018张。
此外,报告期内,本集团继续积极支持并推动美中互利旗下高端医疗服务领先品牌“和睦家”医院和诊所网络的发展和布局。2016年上半年,“和睦家”医院继续保持在北京、天津、上海等核心城市高端医疗领域的品牌号召力和领先地位,广州和睦家医院也在加紧建设中。
在投入国内医疗服务行业的同时,本集团也密切关注全球主流市场医疗服务领域新经营模式的探索。
医学诊断与医疗器械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推动自身在医学诊断与医疗器械领域业务的发展。报告期内,本集团积极推进Alma Lasers的业务发展、同时启动Sisram集团及亚能生物的香港上市准备;并加强对CML代理业务的拓展,“达芬奇手术机器人”手术量在2016年上半年继续实现快速增长。2016年上半年,Alma Lasers继续加快开拓全球市场并重点关注中国、印度等新兴市场,Alma Lasers 2016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38,345.88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15.99%;与此同时,Alma Lasers进一步加强新产品尤其是医用治疗器械的开发,产品线向临床治疗领域拓展,2016年上半年,Alma Lasers产品共获得5项新的欧盟CE认证。此外,牙科数字化产品线成为本集团器械业务的新增长点,2016年上半年较2015年同期实现175%的增长。
报告期内,医学诊断与医疗器械制造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94,962.96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14.15%;医学诊断和医疗器械代理业务实现主营业务收入人民币37,149.56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31.41%。医学诊断与医疗器械业务实现分部业绩人民币24,511.78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21.52%;医学诊断与医疗器械业务实现分部利润人民币18,909.16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23.62%。代理业务收入的增长主要系“达芬奇手术机器人”保有量及手术量增加而带动耗材销量增加;2016年上半年,达芬奇手术机器人于中国大陆及香港地区的手术量约8,000台较2015年同期增长约49%。
医药分销和零售
报告期内,本集团参股的国药控股继续加速行业整合,扩大医药分销网络建设,并保持业务快速增长。2016年上半年,国药控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58.88亿元、净利润人民币37.30亿元、归属净利润人民币25.29亿元,分别较2015年同期增长13.35%、增长29.14%和增长32.15%。截至报告期末,国药控股下属分销网络已覆盖中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直接客户数已达13,841家(仅指分级医院,包括最大、最高级别的三级医院1,880家)。报告期内,国药控股医药分销业务实现收入人民币1,197.79亿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增长13.63%。与此同时,国药控股医药零售业务保持增长,报告期内实现收入人民币49.09亿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19.69%;零售药店网络进一步扩张,截至报告期末,其旗下国大药房已拥有零售药店3,268家。
内部整合和运营提升
报告期内,本集团持续加大内部整合的投入,进一步强化集团内部通融、提升运营效率。
报告期内,本公司集中采购与采购管理部进一步在集中采购、战略采购、采购管理体系及平台建设等方面提升运营效率,实现降本增效。报告期内,本集团各板块控股子公司/单位开展的集采项目涉及生产性物资、设备、医用材料、医疗设备、IT设备和非生产性服务等共计12个项目。2016年上半年,通过集中采购已定标项目的采购价格平均降幅在18%左右,其中单品采购价格最高降幅为43%;在降本增效的同时,本集团进一步整合内部各品类的供应商资源,加强与行业内领先企业的合作,降低供应风险,优化自有产品与服务的品质。在管理体系建设方面,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招管理基本准则(试行)》为基础,对生产性、工程和非生产的采购业务管理进行细化,发布并整合了涵盖预算、采招等业务环节的20项业务标准模板及14个业务流程。在供应商管理方面,本集团参与了上海市环保局组织的“上海100+企业绿色链动项目”,在关注供应商供应质量的基础上,加强了供应商绿色管理体系的评估。为了使本集团提高环境标准与国际接轨,带动供应商加强环境自制和行业自律,推动整个行业的供应链生态更加健康、更加可持续发展,成立了绿色供应链管理委员会,并启动绿色供应链项目。在平台建设方面,进一步推广本集团采招平台的应用,通过平台加强本集团各控股公司之间在招标项目、供应商寻源、战略协议分享等方面的业务协同,提升工作效率。与此同时,协同推进ERP系统的实施,进一步编制本集团标准化的采购品类与物料信息。
环保、健康与安全
报告期内,本集团在控股子公司/单位中持续推进环境保护、职业健康和安全(EHS)管理体系的建设和深化、落实。通过全方位的EHS合规和风险评估、EHS相关治理设施的完善和升级、隐患自查、报告与整改等一系列主动改善举措,使本集团在EHS方面的风险得以持续降低。各级管理层已建立起对EHS的定期审视和决策机制,并在组织机构、人力资源、管控流程和资源投入保障上持续充实,EHS团队建设和专业能力持续提高,全员EHS理念和意识不断强化,确保了本集团EHS合法、合规和持续性改善。
报告期内,本集团更新颁布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EHS)政策(2016)》、构建和发起了跨板块跨单位的EHS交叉审核、集团事故和优秀实践分享交流平台等各项EHS相关的管理和改善活动,将本集团的EHS管理向专业化、精细化持续推进,各项运营EHS风险持续下降、员工EHS参与度广泛提升。同时,本集团在EHS风险控制方面继续强化各项管控举措,积极落实领导负责制,对缺陷项的红黄牌监控跟踪落实、违法违规零容忍、EHS风险早发现早解决已成为本集团上下一致的管理理念。
针对本集团快速发展和国际化进程需要,对所有的境内外的投资购并项目,本集团全面实施了EHS尽职调查并将其作为投资决策的重要考虑因素之一,并对投后企业展开了及时的管理对接和EHS管理体系的导入及贯彻。
融资
报告期内,本公司A股非公开发行预案已获中国证监会批准,计划募集资金总额约人民币23亿元用于偿还带息债务和补充流动资金。与此同时,报告期内,本公司已完成人民币30亿元公司债券和首期人民币5亿元超短期融资券发行,调整了债务结构,进一步降低了融资成本。全资子公司复星实业完成等值5亿美元境外银团贷款的签约;与此同时,本公司继续拓展与中国进出口银行、国开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国际金融公司(IFC)的合作,获得低利率优惠融资额度。本公司拓展、保持与境内外主要银行的良好合作关系,授信额度进一步增加,为本集团加大对国内外医药企业并购、加强国际研发平台建设、强化主营业务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
(二)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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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主要治疗领域核心产品销量增长以及市场开拓深入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本集团销售良好以及运营提升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系上年同期出售子公司及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较大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本集团发行债券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本集团加大研发投入所致。
2研发支出
(1)研发支出情况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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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研发费用为人民币30,723.62万元,较2015年同期增长2.69%,其中:药品制造与研发板块研发费用为人民币24,254.50万元,占药品制造与研发板块业务收入的5%,主要系本集团持续加大研发投入,重点推进生物仿制药和创新药的研发。
3其他
(1)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坚持“内生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发展”的发展道路,集中优势资源于药品制造与研发这一核心业务,坚持产品创新,产品竞争力进一步提升。与此同时,本集团持续加大对医疗服务领域的投资,并已基本形成沿海发达城市高端医疗、二三线城市专科和综合医院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业务的战略布局。此外,本集团积极推进国际化战略,加快国际化并购步伐,提升业务规模。
(三)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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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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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集团已在中国药品市场最具潜力和成长力的六大疾病领域(心血管、代谢及消化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抗感染、抗肿瘤等)形成了比较完善的产品布局。本集团核心医药产品在各自的细分市场领域都具有一定的领先优势。2015 年度,本集团共有19个制剂单品和系列销售过亿。
本集团已形成国际化的研发布局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本集团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在上海、重庆、美国旧金山、台湾建立了高效的研发团队,持续完善“仿创结合”的药品研发体系,不断加大对四大研发平台的投入,推进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研发能力,推进新产品上市,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研新药、仿制药及生物类似药及疫苗等项目172项;报告期内,1.1类创新药PA-824及片已向国家食药监总局提交临床申请;22个产品获得临床批件。在研产品将为本集团后续经营业绩的持续提升打下良好基础。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研发人员超过900人。与此同时,本集团通过战略联盟、项目合作、组建合资公司等方式多元化地开展创新研究,不断增强研发能力。
在不断加强创新体系的同时,本集团高度重视产品营销体系的整合与建设,现已经形成了3,000余人的营销队伍,销售网络基本覆盖全国的主要市场,产品推广和销售能力不断增强。本集团参股投资的国药控股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成为中国最大的药品、医疗保健产品分销商及领先的供应链服务提供商,拥有并经营中国最大的药品分销及配送网络。本集团与国药控股保持战略合作,通过与国药控股的合作,充分发挥双方的协同作用。
本集团是国内较早启动国际化发展战略的医药企业,目前已初步具备了国际化的制造能力,并已有数条生产线通过了相关国际认证,部分制剂和原料药产品已成规模地进入国际市场。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已有13个原料药通过美国FDA、欧盟、日本厚生省和德国卫生局等国家卫生部门的GMP认证,在产品制剂方面桂林南药有1条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3条注射剂生产线及5个原料药通过WHO-PQ认证检查,重庆药友有1条口服固体制剂生产线通过加拿大卫生部认证和美国FDA认证。在全球市场,本集团已成为抗疟药物制造、研发的领先者。
本集团已率先进入中国医疗服务产业,并已基本形成沿海发达城市高端医疗、二三线城市专科和综合医院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业务战略布局,同时,打造区域性医疗中心和大健康产业链,寻求与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公立医院及大学附属医院合作模式,加快互联网医疗发展战略。
此外,本集团卓越的投资、并购、整合能力已得到业界的广泛认可,这也为未来本集团的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A+H 的资本结构,为本集团通过并购整合快速提升产业规模和竞争优势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五)员工及薪酬制度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共有员工18,498人。本集团的雇员薪酬政策按照业绩表现、工作经验及外部市场薪酬水平而制订。
(六)2016年下半年经营展望
2016年下半年,本集团将继续坚持以促进人类健康为使命,秉承“持续创新、乐享健康”的经营理念,以广阔的中国医药市场、欧美主流市场及全球新兴市场仿制药的快速增长为契机,坚持“内生式增长、外延式扩张、整合式发展并举”的发展战略,加大对国内外内优秀制药企业的并购与整合,加强创新研发体系、生产制造体系及产品营销体系的建设,积极推动产业国际化的落地。同时,本集团将抓住医疗服务行业的发展契机,强化在医疗服务领域的投资与管理能力。本集团将进一步强化核心竞争能力,不断提升经营业绩;同时,将继续积极拓展国内外融资渠道,为持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药品制造与研发
2016年下半年,本集团将继续以创新和国际化为导向,大力发展战略性产品,并积极寻求行业并购与整合的机会,本集团将积极推进Gland Pharma收购的审批和交割事宜,整合并协同本集团现有的产品线和各项资源,积极开拓国际市场的业务,从而扩大本集团药品制造与研发业务的规模,实现收入与利润的持续、快速增长。
本集团将继续在心血管系统、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代谢及消化系统、抗感染和抗肿瘤等疾病治疗领域积极推进专业化营销队伍建设和后续产品研发,并在保证本集团原有重点领域的产品市场地位和销售增长的基础上,重点加大对青蒿琥酯等抗疟系列、优立通(非布司他片)、启程(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怡宝(重组人促红细胞生长素)、优帝尔(前列地尔干乳)和可元(羟苯磺酸钙)等产品的市场推广力度,从而保持和提高各产品在细分市场的领先地位。
本集团将继续坚持“仿创结合”的研发战略、“国外技术许可”与“国内产学研”相结合,以“项目+技术平台”为合作纽带,继续加大研发投入;严格执行新产品立项流程,提高研发效率;加强药品注册队伍建设,在支持创新的同时,推进现有品种尽快获批;本集团将积极推进包括单克隆抗体产品和小分子创新药在内的重点项目的研发和注册。加快研发与市场的对接,促进需求互补;充分发挥各研发技术平台的效用,努力打造战略性产品线和符合国际标准的新药研发体系,加速后续战略产品的培育和储备,夯实药品制造与研发业务的核心竞争力。
同时,也将推动复宏汉霖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进程。
医疗服务
2016年下半年,本集团将继续把握国内进一步开放社会资本办医的市场机遇和投资机会,持续加大对医疗服务领域的投入,强化已形成沿海发达城市高端医疗、二三线城市专科和综合医院相结合的医疗服务业务战略布局,不断扩大医疗服务规模,打造现代化的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模式。本集团将持续推进“青岛山大齐鲁医院二期工程项目”建设、徐矿集团相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产业重组以及“玉林市心脑专科医院项目”,在进一步加强已控股投资的医疗机构的学科建设和质量管理,提高其运营效率,加快业务发展的同时积极寻求新的医疗服务并购机会。此外,本集团还将继续支持并推动美中互利旗下高端医疗服务品牌“和睦家”医院的发展,尤其是广州医院的建设和业务开拓,支持其加快发展以多层次、多样化、延伸性为特色的高端医疗服务。
医学诊断与医疗器械
2016年下半年,本集团继续推进诊断业务产品的开发、引进,不断推出新产品、丰富产品线;继续加强国内外销售网络和专业销售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包括2016年下半年新引进及注册产品在内的诊断产品的市场份额;并积极寻求国内外优秀诊断企业的投资机会。
2016年下半年,本集团将加大投入,继续强化医疗器械的研发、制造和销售。Alma Lasers将进一步加快医用治疗器械的开发和销售,激光美容中心和医美门诊部的建设,积极探索与其他业务板块的协同及业务模式创新,以实现从器械供应向服务的延伸。同时,积极推动牙科业务从进口产品代理逐步延伸到牙科材料、设备的研发制造,牙科互联网业务的发展,以及诊疗服务的探索。并且,本集团将继续发挥国际化方面的优势,以现有的境外企业为平台,在积极整合的基础上大力拓展与境外企业的合作业务,从而实现医疗器械业务规模的增长。
同时,也将继续推动Sisram集团以及亚能生物的香港上市进程。
医药分销和零售
2016年,本集团将继续推动国药控股实现在药品分销业务上的整合与快速增长,不断扩大国药控股在医药分销及零售行业中的领先优势。与此同时,本集团将积极与所投资的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医药平台展开产业链的协同。
融资
本集团将继续拓展境内外的融资渠道,优化本集团的融资渠道和债务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推动本集团进一步加强核心竞争能力建设,巩固行业领先地位。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2016年取得子公司对本集团生产和业绩的影响如下: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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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万邦云药房、万邦天诚的数据含评估增值及评估增值摊销
4.4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6-118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定期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在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本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会董事10人,实到会董事10人。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陈启宇先生主持,本公司监事会监事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2016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6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组织架构调整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同意本公司新设基建管理部、运营管理部和业务发展部,商业与消费品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商业管理委员会,本公司组织架构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本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总裁提名,同意聘任石加珏女士为本公司副总裁,任期自2016年8月23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非执行董事对上述人员的聘任无异议。
石加珏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五、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新任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石加珏女士,1976年11月出生,于1997年11月加入本集团,现任本公司副总裁兼行政支持部总经理、集中采购与采购管理部总经理、基建管理部总经理。石加珏女士于1997年11月至2007年12月历任本公司行政专员、行政主管、行政副经理、行政经理等职;于2008年1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行政支持部副总经理兼资源管理总监、行政支持部总经理等职;于2014年10月至2016年8月任本公司总裁助理兼行政支持部总经理、集中采购与采购管理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6-119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2016年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于2016年8月23日在上海市宜山路1289号本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与现场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到会监事3人,实到会监事3人。会议由本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2016年半年度报告。
同意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同意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6年中期报告及业绩公告。
第七届监事会经审核,对本集团2016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本集团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集团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本集团201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按中国境内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编制的本集团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半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6-120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债券代码:136236 债券简称:16复药01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10]334号文《关于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医药”、“公司”或“本公司”)于中国境内非公开发行股票。截至2010年5月4日止,本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3,182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0.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5,549.20万元,扣除发生的券商承销佣金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净筹得募集资金人民币63,539.20万元。截至2010年4月19日止,募集资金已存入专项账户。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本次发行募集净额已使用人民币62,647.48万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891.72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256.10万元(含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1,315.58万元和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发展”)以自有资金投入桂林南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林南药”)及江苏万邦生化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万邦”)的增资款合计人民币48.8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制订有《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产业发展、江苏万邦、桂林南药、上海复星长征医学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复星长征”)分别于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江湾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云龙湖支行、中国建设银行桂林分行象山支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闸北支行(以下合称“专户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将募集资金存入了专项账户管理。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于2010年5月10日,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产业发展、江苏万邦、桂林南药、复星长征与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原监管协议》”)。2015年4月,公司拟实施非公开发行A股方案。2015年7月,公司分别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签订了《保荐协议》,聘请瑞银证券、德邦证券担任非公开A股股票工作的联合保荐机构,并由瑞银证券及德邦证券承接公司201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持续督导工作。于2015年9月7日,公司及产业发展、江苏万邦、桂林南药与专户银行及瑞银证券、德邦证券签署《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10年非公开发行项目募集资金剩余部分)》(以下简称“《新监管协议》”),《原监管协议》与《新监管协议》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协议各方均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
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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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于2015年,原招商银行上海分行江湾支行因对公业务迁址已更名为招商银行上海分行大连路支行。
注2:复星长征募投项目已完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专项账户已销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股票发行方案,公司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产业发展进行增资,再由产业发展分别向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进行增资,增资资金将分别用于实施重组人胰岛素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和青蒿琥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此外,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复星长征提供委托贷款,用于实施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基地项目;2011年,根据公司非公开股票发行安排,向全资子公司复星长征提供的委托贷款已转为对复星长征的增资款。截至报告期末,相关进展如下:
1、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江苏万邦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6,583.65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563.35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人民币1,624.58万元(含产业发展以自有资金投入的增资款人民币5.00万元以及利息收入人民币1,056.23万元)。
2、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桂林南药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626.26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32.54万元,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余额人民币589.88万元(含产业发展以自有资金投入的增资款人民币43.80万元和利息收入人民币213.54万元)。桂林南药“青蒿琥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尚有尾款未支付。
3、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复星长征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7,437.57万元(含利息收入人民币4.17万元),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复星长征“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募集资金银行专户已销户。
4、为适应胰岛素市场的发展趋势,充分利用资源,并实现募投项目的效益最大化,经2012年1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重组人胰岛素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变更为“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预计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为2015年1月。由于项目的注册进度较原计划延迟,预计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为2018年12月。
5、为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并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分别使用其各自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如下:
经2011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定期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1年第三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分别使用其各自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44%,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2年2月23日,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其各自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12年3月22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定期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2年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分别再次使用其各自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44%,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2年9月20日,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合计人民币6,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其各自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12年10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十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2年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分别使用其各自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44%,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3年4月9日和2013年4月10日,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已分别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和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其各自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13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九十次会议(定期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13年第二次会议(定期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分别使用其各自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人民币2,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由于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9.44%,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3年10月22日,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已分别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和人民币2,000万元归还至其各自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13年12月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3年第五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和桂林南药分别使用其各自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和人民币1,2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分别不超过6个月和3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8.18%,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4年3月7日及2014年6月5日,桂林南药和江苏万邦已分别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1,200万元和人民币4,000万元分别归还至其各自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14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使用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6.30%,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4年10月13日,江苏万邦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14年12月1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4年第七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使用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6.30%,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5年6月15日,江苏万邦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经201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2015年第六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江苏万邦使用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4,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上述金额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6.30%,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10%,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意见同意了上述事项。2016年1月12日,江苏万邦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人民币4,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6、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于本报告期实际使用情况详细的说明见附表1。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2011年,复星长征“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基地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开始投产;2014年3月,桂林南药“青蒿琥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并通过验收、开始投产;江苏万邦“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尚未建成投产。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2年1月12日,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将“重组人胰岛素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变更为“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新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51,076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投资人民币37,147万元、其余投资人民币13,929万元由本项目实施主体江苏万邦自筹。由于新投资项目与原拟投资项目中的部分建设内容相同,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实际变更金额为人民币22,186.21万元,变更金额占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9.73%。该议案已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的违规情形。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说明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本说明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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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2012年1月,公司将“重组人胰岛素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变更为“重组人胰岛素及类似物产业化(原料+制剂)项目”,详见五。
注2:累计投入金额包括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人民币4.17万元。
注3:青蒿琥酯高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承诺项目达产后平均每年可产生营业收入人民币34,148.78万元,2016年为项目投产第三年,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
注4:体外诊断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承诺项目达产后平均每年可产生营业收入人民币29,725.77 万元,2016年为项目投产第五年,达到投产后的预计效益。
附表1(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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