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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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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6-08-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03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公告编号:25

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医疗体制改革进入改革深水区,公司改革创新动力得到再次激发,公司与医保机构、医疗机构和商业保险公司通力合作,打造医保精细化管理第一品牌,各模块业务互联贯通,大健康格局羽翼日渐丰满,进一步奠定了公司在医疗健康管理方面的领先地位。

(一)PBM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逐步完善了用于医保基金运筹管理的智能决策平台、医疗质量评价系统、DRGs结算辅助系统、参保人健康档案系统等,PBM业务已经由费用审核升级到基金运筹辅助、质量评价、结算评审、大数据管理,形成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奠定了医保第三方经办业务的服务基础。

1、医保控费业务

截止6月30日,公司医保控费业务覆盖全国24省/直辖市的近200个地市,服务人群累计达8亿,审单量累计突破160亿份。相比去年同期,业务覆盖广度增加,服务深度明显加强。

2、第三方基金管理业务

自第三方基金管理模式上线以来,湛江市紧紧围绕“互联网+人社”的主题,全面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在该模式的协助下,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得到有效控制,诊疗行为逐步得到规范,参保人就医秩序得到合理引导。湛江模式的成功运行,为全国医保审核工作提供相关经验起到示范推广作用。5月,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到部分地市对公司医保智能审核工作开展调研评估工作,参观察看了公司医保智能审核监控系统,深入了解第三方基金管理模式运行效果。目前,公司已在湛江、岳阳、遵义、成都、汕头、鹰潭等6个地市开展第三方支付评审服务,服务人群9千万。

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是突破医改深水区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医疗、医药、医保“三医联动”、建立市场化医疗商品和医疗服务定价的有效手段,是超越行业医疗信息服务商的里程碑,是公司未来服务签约医保单位的长期重点工作。报告期内,公司与部分地市开展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合作,为医保提供药品质量评价、药品价格测算、试点渠道选择、供应机制谈判等,目前已完成药品质量评价、药品价格测算的先期准备工作。

(二)海虹新健康业务

伴随着医改的深化,商业保险进入基本医疗服务市场的黄金时刻到来。政府鼓励商业保险进入医疗服务市场,形成有效的社会参与。为此,陆续出台了大病医保、税优健康险等鼓励政策。

上半年,公司加快组织搭建保险产品团队,完成主要市场及业务开展区域的调研,结合公司大健康发展思路,充分利用公司在健康服务领域的优势及资源,与商业保险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凭借医保审核经验,协助商业保险公司提升核保核赔水平,加强风险管控,有效降低大病医保赔付率;建立起商业保险和政府医保的有效沟通渠道,激活商业健康保险的产品价值和市场规模;以政保合作为主线,完成多项商业补充险设计方案,运营支持及风控管理等后台建设已开发完成,并在个别地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同时打造保险服务与传统药店业务结合的新模式,提供多样性保险解决方案,海虹新健康业务蓄势待发。

(三)医药电子商务及交易业务

上半年,公司紧密结合政策导向,重点开展了系统的优化工作,对医药电子商务的各系统进行了功能升级,建立标准化、专业化、共享化的数据体系,加紧布局集中采购业务、电子商务业务、医院服务及企业服务等,为海虹三医联动事业打好坚实基础。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22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拟进行换届选举。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于2016年8月1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16年度第一次会议。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通过投票的方式选举梁艳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任期三年,将与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梁艳女士简历:

梁艳,女,汉族,44岁,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曾任海虹医药电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主任。现任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中心总经理。

截止本公告发出之日,梁艳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23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根据董事长贾岩燕先生的提议于2016年8月22日在北京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投票方式表决,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见2016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公告。

二、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已届满,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

经董事会表决:决定提名贾岩燕、康健、李旭、上官永强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通过对上述4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业绩等情况的审查,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况,未发现其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上述候选人均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董事的任职要求。

公司独立董事就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表决:决定提名王培、朱剑林、李协林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董事会审核,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相应条件,通过了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培训并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也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提名程序合法、有效。

公司就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提名人声明,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候选人声明。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公司需将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四、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议案

公司根据行业状况及实际经营情况,拟调整独立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非独立董事及监事薪酬及津贴维持不变。调整后,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7.2万元/年,财务负责人年度薪酬30万元/年,董事会秘书年度薪酬30万元/年。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6年9月13日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详见2016 年8 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贾岩燕,男,1947年11月出生,经济学学士。曾任北京市礼花厂厂长,北京市工艺美术品总公司总经理,海南省开发建设总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现任公司董事、董事长。

该董事候选人与上市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康健,男,1956年4月出生,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管理专业本科学士,后到加拿大、美国学习。曾就职于中国康华国际软件开发公司经理、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总裁,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该董事候选人为控股股东董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旭,男,1957年6月出生,大专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及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

该董事候选人为控股股东董事,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上官永强,男,1972年4月出生,经济学硕士。曾任美国通用电气医疗系统中国区项目经理,本公司网络投资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裁。

该董事候选人与上市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王培,男,1963年10月出生,硕士,经济师,曾任北京市朝阳区国家税务局副局长,现任北京金华融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该董事候选人与上市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朱剑林,男,1964年11月出生,工学硕士,曾任中期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冀合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总裁。

该董事候选人与上市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李协林,男,1973年2月出生,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共党员,曾任北京中立鸿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北京中立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该董事候选人与上市公司、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也没有被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24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八届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8月12日以电话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以三票同意全票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201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见2016年8月24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公告。

二、关于监事会换届提名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根据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提议,决定提名王春霞、邓南为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监事候选人如经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梁艳一起组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上述监事的任职、辞职均在股东大会对本议案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春霞,女,1964年4月出生,大专学历。曾任职于俊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现任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人,本公司监事。

邓南,男,195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曾就职于江苏省连云港市造纸厂,陇东火柴厂,广伦机械厂,现任本公司海南办公室主任、党委委员、监事。

以上候选人及职工代表监事梁艳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最近三年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亦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26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二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8月22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至9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15:00 至2016年9月1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6年9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代理人(委托书格式附后);

2.本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律师。

(七)会议地点: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原文华大酒店)公司会议室。

(八)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6年9月8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贾岩燕先生;

1.2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康健先生;

1.3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旭先生;

1.4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官永强先生。

2、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培先生;

2.2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朱剑林先生;

2.3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协林先生。

3、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1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王春霞女士;

3.2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邓南先生。

4、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1-3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详细情况请参考公司于2016年8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刊登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持股证明办理出席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9月8日至9月12日工作时间(8:30-12:00及14:30-17:30)

(三)登记地点:

现场登记: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其它方式: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传真以到达公司时间、信函以到达地邮戳为准。敬请参会股东在出席现场会议前进行电话确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海口市滨海大道君华海逸大酒店七层公司投资与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王晨曦

联系电话:(0898)68510496

联系传真:(0898)68510496

邮政编码:570105

2.会议会期费用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全部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附注说明:

1、累积投票方式,即股东所持的每一股份拥有与待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投票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开使用;

议案1选举非独立董事4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4;

议案2选举独立董事 3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3;

议案3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2名,股东拥有的表决票总数=持有股份数×2;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该候选人就投0票。

2、对于非累计投票议案,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他符号无效。

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受托人应按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

1.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赞成票;

2.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 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如委托人对任何上述提案(包括临时提案)的表决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对该等议案投票表决:□是 / □否;

对列入股东大会审议的程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选举监票人,审查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等,受托人是否有权按自己的意思享有表决权:□是 / □否;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为止。

委托人(签名):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持股数: 签署日期: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503”,投票简称为“海虹投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一览表

股东大会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的(总议案中不应包含需累积投票的议案),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股东大会上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议案的(即互斥议案,例如不同股东提出的有差异的年度分红方案),不得设置总议案,并应对议案互斥情形予以特别提示。

对于分类表决的议案,应按照股东类别分别进行议案设置。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的议案编码,2.01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①,2.02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②,依此类推。

对于选举董事、监事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应分别选举,需设置为两个议案。如议案1为选举非独立董事,则1.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议案2为选举独立董事,则2.01代表第一位候选人,2.02代表第二位候选人,依此类推。累积投票的子议案不得设置分项的总议案,如议案3为选举监事,不得在议案3设置议案编码3.00。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

表2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议案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1,有4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②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2,有3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③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如议案3,有2位候选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2 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9月1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6-27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23日接到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恒”)通知,该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上述股份解除质押相关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

2、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中海恒持有本公司股票共计248,394,86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7.64%,中海恒质押本公司股票总计188,290,000股,占其所持本公司股票的75.80%,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0.95%。

二、备查文件

股份解除质押证明。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三日